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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F/2020-380968 公开责任部门 圆明园管理处
信息名称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2019年度决算公开
生成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09:47 公开日期 2020年08月28日 09:47
关键词 圆明园 决算公开
公开类型 主动公开 文号
载体类型 纸质
记录形式 文本
公开形式 政府信息公开大厅
内容概述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2019年度决算公开
信息有效性 所属目录 预算决算
备注
附件 附件1: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共10张).docx
附件2: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docx
附件3: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docx
附件4:第四部分 2019圆明园管理处圆明园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自评报告.docx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2019年度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购买服务财政拨款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19圆明园管理处圆明园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自评报告
2019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职责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以下简称“本单位”)系区属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成立于 1976年11月。旨在保护修护遗址,建设遗址公园,服务于爱国主义教育和文化旅游事业。
  1988年1月圆明园遗址公园被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8年6月29日,圆明园遗址公园正式开始对社会开放。经过1990年、1993年两次征地,圆明园遗址公园回收了盛时圆明园规模的全部土地使用权。1996年9月被六部委命名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1998年11月,圆明园遗址公园被北京市国防教育委员会命名为“北京市国防教育基地”。2000年9月,国家文物局正式批复《圆明园遗址公园规划》。2008年11月20日通过国家旅游局4A景区评审。2010年10月12日,荣获“北京新十六景”之一,成为最新的代表京都魅力的16张名片之一。同年,被评为首批国家考古遗址公园之一。2019年12月31日经有关省(区、市)文化和旅游行政部门推荐,文化和旅游部按程序组织综合评定为5A景区。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9年度,纳入本部门决算汇编范围的独立核算单位共1个,即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
  二、2019年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40,417.2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39,404.48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0.00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1,012.74万元。
  2019年度支出总计36,452.14万元,与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支出总计相比,增加(减少)5,425.85万元,增长(减少)17.49%。主要原因: 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相关的咨询费用和委托业务费支出规模增加。为全面打造遗址公园样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基础设施建设、遗址保护展示、宣传等方面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规模。
  三、2019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收入合计39,404.4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财政拨款收入28,899.4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73.34%。收入情况: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13万元;教育支出90.0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357.12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1,910.3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57.61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650.1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4.14万元。
  (二)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0%。
  (三)事业收入10,382.28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26.35%。收入情况: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7,494.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77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62.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8.18万元。
  (四)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0%。
  (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00%。
  (六)其他收入122.75万元,占本年收入合计的0.31%。收入情况: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2.75万元。
  四、2019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年支出合计36,452.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8,174.8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29%。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资社保等人员费用支出、日常商品和服务支出及资本性支出。
  (二)项目支出8,277.3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2.71%。主要用于园内建筑物日常维修,景区日常养护经费、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市文保专项等。
  五、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9,664.4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8,899.4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764.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64.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万元。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9,664.42万元,与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相比,增加7,351.35万元,增长32.95%。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相关的咨询费用和委托业务费支出规模增加。为全面打造遗址公园样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基础设施建设、遗址保护展示、宣传等方面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规模。
  六、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6,043.3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1.45%。同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增加3,730.28 万元,增长16.72%。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调增人员经费标准,加强内部管理,强化内部审计和监督,规范和提升管理水平,相关的咨询费用和委托业务费支出规模增加。为全面打造遗址公园样板,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在基础设施建设、遗址保护展示、宣传等方面加大了专项资金的支出规模。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0.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0.1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19万元。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2、“教育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3.0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96万元,减少8.73%,基本无变动差异。
  “进修及培训”(款)2019年度决算83.0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96万元,减少8.73%,基本无变动差异。
  3、“科学技术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8.3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代分给2019年智慧海淀项目,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18年度决算88.37万元,比2018年年初预算增加88.37万元。主要原因是:中关村科技园区海淀园管理委员会代分给2017年智慧海淀项目,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4、“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9,334.0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08.5万元,增长4.36%。主要原因:文委代分专项资金以及为更好发展圆明园事业调整追加的各种专项资金,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文化和旅游”(款)2019年度决算19,031.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05.74万元,增加2.73%。主要原因:文委代分专项资金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文物”(款)2019年度决算216.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16.13万元。主要原因:文委代分专项资金未在我单位年初预算中。
  “其他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86.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86.63万元。主要原因:更好发展圆明园事业调整追加的各种专项资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053.5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0.14万元,增加6.64%,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2019年度决算3,053.5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0.14万元,增加6.64%。基本无变动差异。
  5、“卫生健康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834.0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减少0.01%。基本无变动差异。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19年度决算834.0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0.08万元,减少0.01%。基本无变动差异。
  7、“城乡社区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2,650.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650.1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款)2019年度决算2,650.1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650.13万元。主要原因:根据相关政策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七、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237.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0.03%。同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安排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相比,增加6,083.96 万元,增长50.06%。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二)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工资福利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16,434.4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  5,513.17 万元,增长50.48%。主要原因:年中追加绩效管理考核奖经费。
  “基本工资”(款)2019年度决算1,515.8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 680.30 万元,减少30.98%。主要原因:决算时进行了科目调整,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原预算中基本工资相关内容列示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
  “津贴补贴”(款)2019年度决算4,173.36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916.99 万元,增加84.96。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奖金”(款)2019年度决算2,749.7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749.72 万元。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伙食补助费”(款)2019年度决算113.4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13.45 万元。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未细化到此项。
  “绩效工资”(款)2019年度决算3,795.0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746.19 万元,增长24.47%。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款)2019年度决算1,102.88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动差异。
  “职业年金缴费”(款)2019年度决算441.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动差异。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款)2019年度决算591.1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3.67万元,增加2.37%。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款)2019年度决算242.9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0.42 万元,增长26.19%。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款)2019年度决算201.7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2.79 万元,减少1.4%。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追加奖金占用该项目部分预算。
  “住房公积金”(款)2019年度决算1,135.8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65.92万元,增加47.52。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71.4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234.32 万元,增长271%。主要原因:决算时进行了科目调整,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原预算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相关内容列示在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款。
  2、“商品和服务支出”(类)2019年度决算313.9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41.06万元,增加15.05%。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办公费”(款)2019年度决算20.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无变动差异。
  “印刷费”(款)2019年度决算35.0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无差异变化。
  “水费”(款)2019年度决算132.5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53万元,增长10.44%。主要原因:园内逐步接入市政水,解决园内职工喝水问题。
  “邮电费”(款)2019年度决算13.5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1.43万元,减少9.53%。主要原因:园内提倡节能减耗工作。
  “福利费”(款)2019年度决算98.84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98.84万元。主要原因:体检费支出,保险费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款)2019年度决算5.12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12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其他交通费用”(款)2019年度决算5.2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23万元,增长2.4%,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2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69.55 万元,减少95.48%。主要原因:本年仅支出体检费,其他 项目未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类)2019年度决算1,489.11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529.72 万元,增长55.21%。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离休费”(款)2019年度决算9.8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5.14 万元,减少34.27%。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减少。
  “退休费”(款)2019年度决算993.25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61.5 万元,增加6.6%。主要原因:追加一次性核增绩效工资。
  “抚恤金”(款)2019年度决算356.77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356.77万元。主要原因:该项目未在年初预算中。
  “医疗费补助”(款)2019年度决算4.50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减少4.50万元,减少50%。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
  “奖励金”(款)2019年度决算121.09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121.09万元。主要原因支付退休人员独生子女一次性奖励金。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款)2019年度决算3.63万元,比2019年年初预算增加0万元,增长0%,无变动差异。
  八、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0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00%。同2019年年初部门预算相比,增加(减少)0.00万元,增长(减少)0.00%。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无
  九、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2019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所属0个行政单位、1个差额拨款事业单位。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5.12万元,比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下达数5.00万元增加0.12万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0批次,0人数,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5.12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5.00万元增加0.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9年决算数0.00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0.00万元增加0.00万元。2019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9年决算数5.12万元,比2019年预算下达数5.00万元增加0.12万元,主要原因:与年初预算口径不一致。2019年公务用车保有量4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28万元。
  二、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日常公共经费支出0.00万元,比2018年增加(减少)0.00万元,增加(减少)0.00%。
  三、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786.9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625.2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9.32%。
  四、2019年度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9年固定资产总额13,976.58万元,其中:车辆11辆,202.33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台(套),1,260.30万元。
  五、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19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及支出。
  六、2019年度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
  2019年,我园不涉及政府购买服务。
  七、2019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情况
  本部门对2019年度圆明园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实施绩效自评,涉及金额1254.72万元。自评结果为优秀。
  八、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本部门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是指为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是指以重要考古遗址及其背景环境为主体,具有科研、教育、游憩等功能,在考古遗址保护和展示方面具有全国性示范意义的特定公共空间。国家文物局负责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的评定管理工作,先经该国家局批准立项,考古遗址公园符合若干条件且已初具规模后再开展评定工作。评定合格者,由国家文物局授予“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称号,并向社会公布。
  4. 4A景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指的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的景区级别,共分为五级,从高到低依次为AAAAA、AAAA、AAA、AA、A级旅游景区。
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圆明园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一、 项目情况
  圆明园遗址公园坐落在北京西郊海淀,是全国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国家文物重点保护单位、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并于2010年,被评为“北京新十六景”之一。它始建于康熙46年(1707年),由圆明、长春、绮春三园组成,占地350公顷,园内河湖相连,形成一个完整的河湖湿地生态系统。自上个世纪80年代以来,圆明园处于严重缺水状态,水源基本枯竭。2007年起,圆明园使用再生水作为补给水源,有效的解决了圆明园的用水需求。圆明园除了补充河湖水量外,为了保障水质及生态景观的可持续性,每年还要投入资金用于再生水治理、水体保洁、水生植物养护等。本项目正是在上述背景下提出来的,项目主要内容是圆明园湖面补水和水体保洁维护管理,以保证圆明园景观的可持续发展。
  该项目实施主体是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管理处。2019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取得海淀区财政局的批复项目资金为1254.72万元,实际支出1072.84万元。主要包括圆明园湖面补水、水体保洁维护管理两项内容。
  二、 评价结论
  该项目综合评价得分96分,其中项目决策14分,项目管理28分,项目绩效54分,绩效级别评定为"优秀"。
  三、 主要经验或存在问题
  1、加强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
  2、加强项目内控管理及对中标单位的管理。
  四、 下一步措施或建议
  圆明园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专项项目属于常规性项目,圆明园管理处将进一步做好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工作,将财政资金的使用落到实处,发挥最大效应,不断提高圆明园湖面补水及水环境保护工作的水平,继续推进全园的水生态治理和保护,为圆明园遗址公园营造更优美的生态环境。
  注:绩效级别分别是:优秀(90(含)分-100分)、良好(75(含)分-90分)、一般(60(含)分-75分)、较差(60(不含)分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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