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依据
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京政办发〔2015〕40号)精神及《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流转交易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
二、文件内容
细则分为七个部分,一是总则;二是交易管理机构;三是交易范围和标准;四是交易形式和程序;五是交易的行为规范;六是交易管理与监督;七是附则。根据“村地区管”实施办法工作要求,农村集体资产向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自然人或经营主体流转的,须进入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公开交易,明确了镇级产权流转交易机构以及以资产产权所有人、实际经营主体申请交易的流程、程序等主要内容。
三、关键词诠释
1.村地区管:加强村集体土地监督管理,强化区级管规划、管用途、管合同、管程序、管监督、管查处的权责。
2.集体经济:即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3.土地管理:对村集体所有的土地进行管理和经营,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保护。包括对土地的使用权、经营权等进行有效管理,以及通过合法的手段,如直接组织经营、承包经营、土地经营权出租、入股等方式,来确保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稳定发展和村民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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