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文件制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加快建立健全“村地区管”机制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京政字〔2020〕8号)、《关于对〈关于进一步深化“村地区管”加强农村涉地合同管理的若干措施〉的批复》(京政字〔2022〕22号)、《海淀区“村地区管”实施办法》(海政发〔2023〕2号)及《海淀区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政策。
二、文件内容
合同管理实施细则主要将集体经济合同分为了涉地及非涉地经济两类进行监督管理。进一步完善了联预审机制,明确了各部门联审职责,列明了前置预审所需材料、流程手续。明确了集体经济组织拟签订的所有涉地集体经济合同,须实施镇预审、区级联审的要求;拟签订的非涉地经济合同,落实镇级预审标准及签订流程等内容。
细则为九个部分,一是总则;二是经济合同管理机构、人员及职责;三是经济合同的签订;四是经济合同的履行;五是经济合同的变更、解除;六是争议解决;七是档案管理;八是监督检查、考核与奖惩;附则。
三、关键词诠释
1.集体经济:即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
2.合同管理:对合同进行系统化管理,包括合同的签订、执行、监督、归档。
3.管理制度:对合同管理建章立制,使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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