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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市海淀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2年08月25日 14:58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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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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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编制背景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平台经济治理体系,推动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重要精神,深入贯彻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发展的总体要求,海淀区于今年6月初向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提出了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的申请并获得批准。为确保创建工作顺利开展,强化创建工作组织机制保障,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估指标体系,制订了《北京市海淀区创建全国“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二、工作任务
  一是促进发展。探索网络经济活动规律,持续增强网络市场创新发展动力,充分发挥网络市场助推经济转型发展的重要作用,为提高区域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提供坚强保障。
  二是规范监管。强化智慧监管、信用监管、协同监管、事前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网络执法办案制度机制,切实维护网络市场秩序,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市场体系。
  三是优化服务。加强对网络经营者的指导和扶持,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网络维权体系,持续提振网络消费信心。
  四是探索创新。以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建设及培育和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工作为牵引,构建“无处不在、无事不扰、无微不至、管服一体”的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新模式。
  五是综合保障。建立健全信息化保障工作机制,保证财政预算支持和设备设施配备。
  三、主要特点
  (一)规范与发展并重,注重长远发展
  着力规范平台经济竞争秩序,综合运用政策、服务、资金等手段,打造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的网络市场主体监管和服务体系,引导海淀区网络经营主体更加规范、更具活力、更重创新,实现更高水平、更深层次、更可持续的发展,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培育帮扶头部企业,形成示范效应
  充分发挥海淀区头部网络平台企业聚集、网络交易形态多样化的优势,重点培育帮扶在行业内有示范引领作用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和知名品牌,对网络交易新业态、新模式实行包容审慎监管,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与交易安全。
  (三)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推进社会共治
  持续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鼓励网络平台企业以自律公约形式提升管理标准,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引导本行业网络经营主体诚信守法经营、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四、名词解释
  数字经济:作为经济学概念的数字经济是人类通过大数据 (数字化的知识与信息)的识别-选择一过滤一存储一使用,引导、实现资源的快速优化配置与再生、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经济形态。作为一个内涵比较宽泛的概念,凡是直接或间接利用数据来引导资源发挥作用,推动生产力发展的经济形态都可以纳入其范畴。在技术层面,包括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5G通信等新兴技术。在应用层面,“新零售”“新制造”等都是其典型代表。关于数字经济的范畴,目前公认的是数字经济由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两个方面构成。
  网络经济:一种建立在计算机网络(特别是Internet) 基础之上,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核心的新的经济形态。它不仅是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信息技术产业的兴起和快速增长,也包括以现代计算机技术为基础的整个高新技术产业的崛起和迅猛发展,更包括由于高新技术的推广和运用所引起的传统产业、传统经济部门的深刻的革命性变化和飞跃性发展。它实际上是一种在传统经济基础上产生的、经过以计算机为核心的现代信息技术提升的高级经济发展形态。
  平台经济:以互联网平台为主要载体,以数据为关键生产要素,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核心驱动力、以网络信息基础设施为重要支撑的新型经济形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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