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卫生监督所依法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问题进行行政处罚。提醒百姓选择卫生状况良好,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场所消费。现将2016年6月份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属地予以公示:
八里庄街道:
北京可薇儿美容有限公司,八里庄路62号院2号楼1至2层110,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先锋美发有限公司,北洼路西里21号A座8009、8234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靓秀美容美发中心,亮甲店130号21号楼A座1层102,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万方郁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北洼路32号,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按规定二年复验一次卫生许可证,警告、罚款5000元。
邱铁钢,彰化路138号院1号楼底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太平庄街道:
北京市文慧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文慧园北路甲26号楼103房间,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按规定二年复验一次卫生许可证,警告。
北京北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华燕分公司,西直门北大街41号天兆家园9号楼(中区),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经卫生检验,警告。
北下关街道:
普瑞(北京)医院管理有限公司海淀口腔门诊部,大慧寺12号7号楼一层中门部分、二层,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警告、罚款3000元。
东升镇:
北京清岭门诊部,莱圳家园17号楼1至2层103,任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罚款3000元。
海淀街道:
北京达美如艺投资有限公司医疗美容门诊部,万柳东路1号101-西侧部分、201,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警告。
花园路街道:
北京身心康国际中医研究院中医诊所,花园路10号8幢一层103-109房间,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警告。
北京善普口腔门诊部,北土城西路117号一层102,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警告。
北京护生康美容中心,花园北路35号,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马连洼街道:
王希东,竹园34号楼1-105号,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张建华, 安河桥北B口对面,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邓淳起, 裕祺隆园底商,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罚款1000元。
北京世纪本草天秀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 天秀花园安和园22号楼底商13号, 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 罚款3000元。
北京同维医药有限责任公司,龙背村一号院17排1号,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罚款3000元。
青龙桥街道:
黎启树,西苑便民菜站二楼,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福缘花园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福缘门甲1号,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福缘花园商务酒店有限公司,福缘门甲1号,消毒设施设备擅自停止使用,清洗设施设备擅自拆除,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采光、噪声、照明、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清河街道:
北京博文天翔美发中心,清河朱房村北3号平房,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金玛莉美容有限公司,清河镇学府树家园二区7号楼7-16,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左振琴诊所,清河朱房村前街1号,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警告。
北京梁光强口腔诊所,学府树家园二区1号楼1-1至1-20号1层1-15,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警告。
北京余秋萍口腔诊所,西三旗转盘西侧26号平房,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警告。
丝动造型,清河三街邮局后面临店,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德馨七天旅馆有限责任公司,清河275电话局南侧1号楼三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美秀宏运美容美发中心,清河毛纺路(清河供应站)7幢1至3层1层101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罚款500元、责令限期改正。
长发佳丽理发店, 清河毛纺路,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仁达源口腔医疗技术中心(李小玉), 安宁庄东路18号22号平房, 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并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且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 罚款7000元、没收药品器械。
上地街道:
北京安吉洛施商贸有限公司第三分公司,厢黄旗1号楼106,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绮梦轩美容美体有限公司,厢黄旗1号楼一层D05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和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天丽美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厢黄旗2号楼1层X05-6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和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千怡阳美容美体有限公司,上地信息路1号2号楼101室,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微小气候、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上庄镇:
向发合,长乐村东调味品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曙光街道:
北京丽花宝贝美容美发中心,云会里金雅园6号楼102号,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双慧孜美容有限公司,蓝靛厂南路25号长河大厦底商102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炫艺风尚美容美发有限公司海淀第一分公司,蓝靛厂时雨园甲1号甲1-14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圣米兰美发有限责任公司,蓝靛厂世纪城三期春荫园4号楼,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固瑞远大口腔门诊部,远大路1号金源新燕莎MALL四层4076B,医疗卫生机构允许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警告。
北京澳远空间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四季青乡远大村鲁迅文化园上河村C1楼1单元102号,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5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万美达招待所,彰化路3号楼地下一层,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且顾客用品用具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市栖凤轩美容美发中心,曙光花园小区望山园2号楼7F(住宅楼),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且顾客用品用具检测结果不符合卫生标准和要求,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市海淀区时雨园社区卫生服务站,蓝靛厂时雨园甲1号甲1-2、甲1-3,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开展放射诊疗工作,警告、罚款3000元。
北京金源安居招待所有限公司,蓝靛厂世纪城烟树园4号楼地下二层,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噪声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世纪诗丽美容中心,远大路20号C座2A、2B,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四季青镇:
北京阳光郅晟游泳健身中心,田村北路碧森里小区6号楼地下一层,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3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田村街道:
北京金石缘酒店有限公司,永定路25号院1号楼1层104、2层201,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京润堂(北京)医药有限责任公司玉海中医门诊部,玉海园五里20号配套商业楼(玉兴园)1幢01层1-4,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警告、罚款3000元。
万寿路街道:
北京美丽苑自然美美容厅,复兴路甲49号-9,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
北京亮点剪艺美发中心,翠微北里12号1号楼1层01号(住宅),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
北京靓丽园美发中心,翠微东里10号楼一层412,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
北京翠缘旅馆,复兴路20号翠微商业楼,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
北京佳佳雨梵美容美体中心,西翠路5号8幢802室,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梁广敬(柏庆丽尔美发店),翠微南里20号,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
旷文新(百俊造型), 万寿路28号,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警告、罚款1000元.
温泉镇:
北京紫瑞佳源美容美发有限责任公司,尚峰尚水小区尚水园2号楼111号,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世纪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25地块A9住宅楼,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经卫生检验,警告、罚款5000元。
北京世纪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D28地块DK地下车库,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经卫生检验,警告、罚款5000元。
北京世纪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家疃尚水园4号楼地下二层(5-8号楼),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经卫生检验,警告、罚款5000元。
北京世纪正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白家疃尚水园4号楼地下二层(1-4号楼),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未经卫生检验,警告、罚款5000元。
西北旺镇:
长城物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物业管理分公司,永丰嘉园五区7号楼,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按规定二年复验一次卫生许可证,警告。
北京容聚达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海淀分公司,韩家川路,自备水源管理责任单位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供水,警告、罚款5000元。
张龙,永丰屯村270号1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罚款2000元、没收药品器械、取缔。
钱亚丽,西北旺后厂东街53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罚款5000元、没收药品器械、取缔。
西三旗街道:
北京海林娱乐有限公司,西三旗环岛东南角(二层),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张敏口腔诊所,永泰园13号楼101室,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警告。
北京京都尚水商务会馆有限公司,观景园小区西侧兴美大厦,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并且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罚款10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香山街道:
北京樱泉浴池,香山四王府百货东侧,未取得卫生许可证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并且擅自营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10000元。
学院路街道:
北京肖生新诊所,静淑东里6号楼一层3011号,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警告。
北京韩小军诊所,北沙滩盛宏达市场北门4号,医疗卫生机构配备护士的数量低于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护士配备标准,警告。
北京明钿美容美发中心,成府路28号6层602室03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依恋奥蔓女子美容院,成府路28号4层401室09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鑫昌泰宾馆有限公司,志新西路10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昌燕形象设计有限公司,成府路28号优盛大厦4层07室,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罚款5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刘洪涛,成府路28号,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曹志鹏,展春园小区17号楼底商,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500元、责令限期改正。
中国石化集团新星石油有限责任公司卫生所,学院路31号,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非急诊和急救情况)。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罚款3000元、责令停止活动。
永定路街道:
北京都仕康美容中心,复兴路83号附属楼B座地上一层北侧,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徐龙山,永定路57号院214号楼对面,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中关村街道:
中国科学院数学与系统科学研究所,中关村东路55号,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供水,警告。
北京宝琪美容美体有限公司,知春路甲48号4号楼1层101,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紫竹院街道:
北京市瀚洋聚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紫竹院路62号院1号楼,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按规定二年复验一次卫生许可证,警告。
北京理工大学附属小学,中关村南大街5号,教室照明不符合国家标准,责令限期改正、警告。
中央民族大学,中关村南大街27号,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供水,警告、罚款5000元。
以下个人因“在禁止吸烟场所中吸烟”予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50元”的处罚:何建平、邢滋炎、武建业、丁希阳、王孝行、赵炎、丛文斌、邵有军、赵丽云、周晨阳、毕云辉、纪瀚青、付丽、尉建平、王海风、原晓峰、李洪辉、杨涛、张宝民、李爱、张美玲、李东辉、薛晓彬、闫亮亮、杜浩伟、蒋全进、杨福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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