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卫生监督所依法对管理相对人进行检查,发现违法问题进行行政处罚。提醒百姓选择卫生状况良好,已取得卫生许可证的场所消费。现将2016年2月及3月份被行政处罚的单位(或个人)按照属地予以公示:
北太平庄街道:
北京金象在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文慧园北路8号庆亚大厦3,11层,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并擅自执业时间在三个月以上,罚款10000元。
北下关街道:
北方交通大学附属中学第二分校,高粱桥斜街3号,教室采光不符合国家标准,警告。
北京乐康安大药房,学院南路82号11号楼103室,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罚款3000元。
花园路街道:
北京望馨旅馆,花园北路44号,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云彩北太平庄宾馆,花园路27号(东楼1-4层),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空气进行卫生检测,警告、罚款500元、责令限期改正。
马连洼街道:
李新乐,肖家河王家庄甲1号院1排临10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并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没收药品器械、罚款10000元、取缔。
青龙桥街道:
北京张玉安中医诊所,骚子营300号,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非急诊和急救情况),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责令停止活动、警告、罚款3000元。
清河街道:
赖中来,清河四街临时12号,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清华园街道:
任秀萍,清华大学南门平房,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上庄镇:
北京谢魁明诊所,上庄家园西路,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没收药品器械、罚款2000元、取缔。
曙光街道:
北京济和堂中医门诊部,板井路59号,未将医疗废物按类别分置于专用包装物,警告。
北京济和堂中医门诊部,板井路59号,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警告。
北京健齿行口腔门诊部,彰化路乙—17号118室,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警告。
四季青镇:
原国平,龚村68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罚款1000元、没收药品器械。
张云玲,西平庄244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罚款3000元。
胡天东,什邡院274号,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并因擅自执业曾受过卫生行政部门处罚,且擅自执业的人员为非卫生技术专业人员,没收药品器械、罚款10000元。
北京市海淀区尚丽外国语学校,香山南路四统碑,黑板设置不符合国家标准,警告。
田村街道:
北京同心德门诊部,田村路23号,医疗卫生机构允许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同心德门诊部,田村路23号,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知识培训,警告。
北京刘建辉诊所,田村半壁店后街177号,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警告。
北京市玉海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玉海园小区,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供水,警告。
万寿路街道:
北京市十一学校,玉泉路66号,教室采光不符合国家标准,警告。
西北旺镇:
永创兴业(北京)置业有限公司,大牛坊回迁房,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未取得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证供水,警告。
北京曹凤华诊所,颐和山庄紫霄园29-412号,医疗机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非急诊和急救情况),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诊疗活动累计收入在三千元以下,责令停止活动、警告、罚款3000元。
西三旗街道:
李永康,悦秀路北口,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警告、罚款1000元、责令限期改正。
中关村街道:
北京燕山大酒店有限公司,中关村大街甲38号,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噪声进行卫生检测;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照明进行卫生检测,警告、罚款500元、责令限期改正。
北京高鹏天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皇冠假日酒店,知春路106号(6-19层),未按照卫生标准、规范的要求对公共场所的顾客用品用具进行卫生检测,警告、罚款500元、责令限期改正。
紫竹院街道:
北京友康堂大药房有限责任公司,中关村南大街1号友谊宾馆65111A房,消毒产品的标签不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的有关规定,罚款3000元。
以下个人因“在禁止吸烟场所中吸烟”予以“责令限期改正、罚款50元”的处罚:解天禄,连波,周冲,杜成龙,赵晓康,张义学,田阔,于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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