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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海淀区总工会关于继续给予在职职工继续学历教育学费资助的通知》的通知

日期:2016年03月16日 16:30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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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基层工会:

海淀区总工会将继续对参加在职继续学历教育的职工实施学费资助,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如有申报人员,请在715日前将《2016年学历继续教育资金资助申请表》电子版发至工会邮箱hdqwsjgh@163.com97日前将通知要求的所有纸质材料交到卫计委703室,由卫生计生工会统一上报。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会

2016316

 

海淀区总工会关于继续给予在职职工继续学历教育学费资助的通知

 

各直属基层工会: 

  为不断提高全区职工整体素质,引导职工终身学习理念,激励我区职工积极参加在职继续学历教育,2016年海淀区总工会将继续对参加在职继续学历教育的职工实施学费资助。凡我区基层工会持京卡会员,参加在职继续学历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区总工会分别给予1000元或2000元学费资助。学费资助办法如下: 

  一、资助条件 

  必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海淀区持京卡工会会员; 

  (二)在所在单位工作满三年以上; 

  (三)完成在职继续教育并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四)2015年12月1日至2016年8月30日之内取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和本科学历。 

  二、资助办法 

  1、由各直属基层工会统一填报《2016年学历继续教育资金资助申请表》(附件1)、审核、盖章后报区总工会。 

  2、申报材料需同时上报资助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学历证书(教育部网站可查)原件和复印件,学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京卡复印件以及《2015年学历继续教育学费资金资助申请表》。 

  3、申报材料由区总工会宣教部进行二次审核通过后,报请主席办公会通过,资助经费由财务部发到资助人京卡账户。 

  三、资助流程 

  1、各直属基层工会应深入职工、广泛调研,在2016年7月20日之前将本单位有资助需求的职工数量报送到区总工会宣教部。 

  2、学费资助所需的全部材料,应于2016年9月10日之前报送到区总工会宣教部。 

  3、学费资助发放初步拟定在2016年11月-12月。 

  附件:《2016年学历继续教育资金资助申请表》 

                   

  联系人:王金;联系电话:82510098; 

  E-mail:hdqzghwz@126.com 

                                                                   海淀区总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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