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办理流程
- 示例样表
- 表格下载
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
申报范围:
1、恶性肿瘤门诊治疗;2、肾透析;3、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4、血友病;5、再生障碍性贫血;
6、肝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7、肝肾联合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8、心脏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9、肺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10、多发性硬化;11、眼底病变眼内注射治疗;12、重性精神病;
13、肺动脉高压靶向治疗;14、耐多药结核;15、C型尼曼匹克病;16、中重度哮喘生物制剂治疗;
17、特发性肺纤维化抗纤维化治疗。

设定依据
|
【规范性文件】关于调整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流程有关问题的通知 |
|
|
制定机关 |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
|
依据名称 |
|
|
发布号令(文号) |
京医保发[2016]30号 |
|
法条(具体规定)内容 |
二、办理特殊病种备案及变更流程 |
办理机构:
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收费标准:
是否收费:否
温馨提示
大厅服务时间:
工作日:08:30-17:30
大厅延时服务:
周六:8:30-12:30(国家法定节假日不办理)
注意:线下业务办理须“海淀医保”微信公众号提前1天预约。
办理地点:
海淀医保办事大厅: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服务大厅(南区306房间)
海淀医保服务热线:68420916

样表:北京市医疗保险特殊病种备案申报表.png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