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备案证明办理须知

日期:2012年11月02日 15:13     来源:

分享:
字号:        

  申请单位新编制、修订完善的应急预案要经有资质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评审。评审应该形成书面纪要或书面报告,并附专家或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的书面评审意见、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和参加评审人员的签名材料。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批准实施。

  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按下列要求报送海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

  (一)申请单位将应急预案电子文本上传于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息平台(http://210.75.218.101/ajjweb/login.jsp)进行应急预案备案。

  (二)申请单位提交下面书面材料到海淀区安监局监督监管二科

  1.《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hdsafety.gov.cn/xzzx/bgxz/201211/P020121102552697037408.doc

  2.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对应急预案评审的综合意见,并附专家签字名单

  3.申请单位对应急预案正式批准实施的证明材料

  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3号楼703室

  联系人:李欣雷             电话:82785423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标签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