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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外来劳动力,可以向常住所在地的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实现就业登记合并办理的人员,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2.在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时,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二、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2.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申请人自备,纸质)(2份)
3.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未持证的情况下提交:个人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办理了就业登记未持证的)(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4.在办理了失业登记未持证的情况下提交:个人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办理了失业登记未持证的)(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北侧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办事指南
一、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外来劳动力,可以向常住所在地的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实现就业登记合并办理的人员,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2.在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时,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二、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2.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申请人自备,纸质)(2份)
3.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未持证的情况下提交:个人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办理了就业登记未持证的)(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4.在办理了失业登记未持证的情况下提交:个人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办理了失业登记未持证的)(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北侧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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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受理范围: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常住外来劳动力,可以向常住所在地的区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领《就业失业登记证》: 1.实现就业登记合并办理的人员,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2.在办理就业登记或失业登记时,未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的。
二、提交材料:
1.居民身份证(政府部门核发,纸质)(原件1份仅供查验)
2.个人近期免冠2寸照片(申请人自备,纸质)(2份)
3.在办理了就业登记未持证的情况下提交:个人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办理了就业登记未持证的)(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4.在办理了失业登记未持证的情况下提交:个人失业登记信息采集表(办理了失业登记未持证的)(申请人自备,纸质)(原件1份)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二层北侧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办公时间: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