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7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 |
18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4 |
-1 |
316 |
行政确认 |
3 |
0 |
239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17 |
0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67 |
2403.5136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9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4条,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0条,法规文件14条,规划计划3条,业务动态类信息568条,重点领域类信息11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201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件。其中,信函形式申请1件,互联网提交申请1件,均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回复。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实时在局长办公会上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
2. 提高内容建设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报送信息质量和水平,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印发了《海淀区体育局2019年信息报送工作要点分解》,持续报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财政资金使用、业务培训、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体育竞技比赛活动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3.严格政务公开程序。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信息公开前,先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由所在科室、保密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再进行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1.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做到了在法定时限内,严谨规范进行答复。
2.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海淀体育”微信、微博平台建设,设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个性化议题,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了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1.健全政务公开责任机制。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从2008年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了1位分管负责同志,配备了1名政务公开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咨询)受理点,并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指定1位兼职信息员,确保各类公开信息有质有量有速度。
2.推进政务公开考核和评估。及时完善相关信息报送制度,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根据第三方政务公开工作评估结果,及时做出整改,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
3.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举办的信息公开交流培训会,学习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登记、答复实际操作流程,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类型等基础问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 |
本年新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
|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 |
0 |
35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3 |
+1 |
310 |
行政确认 |
3 |
0 |
350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 |
0 |
8 |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44 |
1904.560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兼职信息员培训力度还不够,少数科室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业务知识还不熟练。
(二)改进措施
2020年,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强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的各种动态、静态信息,提供尽量完善的服务,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子网络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
2.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能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工作,与目标工作同下达、同考核,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3.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
4.开展全方位多样化业务培训。继续开展会前学法、专题培训、以干代训等培训形式,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公开意识,牢固树立信息公开贯穿工作始终的理念,提升站位、拓宽视野。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13_51807/,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2018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内容和形式,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体育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信息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8年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推进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公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共10余项,完成了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公开工作,清单内容及办事流程图已在官网向社会公开。
推进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按规定在局官网和区阳光财政平台做好了我局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2017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2017年度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等信息。
推进区政府重要民生实事信息公开。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对2018年为群众拟办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进行公开。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充分利用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平台等多种媒介,以冬奥会、第一届市冬运会为契机,开展冰雪故事征集活动,给我区冰雪人员提供展示自己的平台,受到了海淀群众的广泛关注。通过发布并开展2018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面向海淀区居民群体免费开展体质测试等活动,落实惠民政策,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安全生产信息40余条。
二、机制平台建设情况
(一)强化指导,严格公开程序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实时在局长办公会上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于年底听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局领导班子会,听取了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的汇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
2. 提高内容建设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报送信息质量和水平,促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及时宣传我局各项工作,树立我局良好形象,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印发了《海淀区体育局2018年信息报送工作要点分解》,持续报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使用、民生实事项目、业务培训、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体育竞技比赛活动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3.严格政务公开程序。按照区政府信息办的统一安排,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公开前,先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由所在科室、保密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再进行公开。
(二)加强解读回应,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在法规文件栏目及时发布有关体育行业法规文件的政策解读。
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做到了在法定时限内,严谨规范进行答复。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加强“海淀体育”微信、微博平台建设,设置健身指导、学习十九大等个性化议题,加大发布政府权威信息的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了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4.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7〕51号)文件要求,推进“一区一网”集约化平台建设工作,我局已于2018年9月将局官网关停,整合至海淀区政府网站中。
(三)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
1.健全政务公开责任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明确了1位分管负责同志,配备了1名政务公开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咨询)受理点,并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指定1位兼职信息员,确保各类公开信息有质有量有速度,保障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推进政务公开考核和评估。及时完善《海淀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海淀区体育局信息报送制度》和《海淀区体育局新媒体信息报送制度》,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每月对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信息报送数量进行公示。根据第三方政务公开工作评估结果,及时做出整改,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
3.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举办的信息公开交流培训会,学习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登记、答复实际操作流程,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类型等基础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1%;行政职责1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2%;业务动态类信息62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3.55%;重点领域类信息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5%。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了行政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加强了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增强了干群关系;三是使得人民群众对我局的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我局201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其中,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1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1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2.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占总数的100%;
“同意公开”的0件;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
“不同意公开”的0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0件;
“申请信息不存在”的0件;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0件;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0 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8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8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0。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8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在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方面,部分工作人员对规章制度的理解还不到位,相关业务培训还需加强。
(二)2019年改进措施
2019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梳理政务公开工作重点工作任务,完善工作机制。
2.主动发声,减少依申请信息公开压力。
3.强化监督考核工作,适时调整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强化引导功能,完善考核评价机制。
4.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通过不定期集中研讨、有针对性的业务培训、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做法等方式,提高业务人员的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确保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
2019年3月
2017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内容和形式,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体育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信息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7年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
推进权力清单和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公开。公布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共10项,完成了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公开工作,清单内容及办事流程图已在官网向社会公开。
推进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按照工作要求,进一步扩大财政预决算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外,按规定在局官网和区阳光财政平台做好了我局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公开2016年体育彩票公益金使用情况、2016年度部门决算、2017年部门预算、海淀区体育局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等信息。
推进区政府重要民生实事信息公开。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以群众需求为导向,对2017年为群众拟办重要民生实事项目进行调查征集,拓宽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渠道。以冬奥为契机,开展风采展示征集令—“冰雪奇缘|我与冰雪运动共成长”故事征集活动,给我区冰雪人员提供展示自己冰雪故事的平台。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开展海淀区体育局“网上调查”,汇集民意。结合学习贯彻新的《北京市全民健身条例》,通过政务网站、政务微信平台、各街镇宣传栏等多种媒介进行了有效的宣传,受到了海淀群众的广泛关注。通过发布并开展2017年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面向海淀区居民群体免费开展体质测试等活动,落实惠民政策,提高市民知晓率和参与度。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大检查、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等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安全生产信息43条。
二、机制平台建设情况
(一)强化指导,严格公开程序
1.健全政务公开领导体制。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办公室主任实时在局长办公会上汇报政务公开工作情况,并于年底听取年度政务公开工作汇报,研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年初,召开局领导班子会,听取了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的汇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
2. 提高内容建设标准。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报送信息质量和水平,促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及时宣传我局各项工作,树立我局良好形象,针对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际,印发了《海淀区体育局2017年信息报送工作要点分解》,持续深化“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学习贯彻十九大精神、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使用、民生实事项目、业务培训、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体育竞技比赛活动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3.严格政务公开程序。按照区政府信息办的统一安排,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公开前,先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由所在科室、保密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再进行公开。
(二)加强解读回应,优化平台建设
1.加强政策解读工作。在局官网政策法规栏目开设政策解读专栏,及时发布有关体育行业法规文件的政策解读。
2.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做到了在法定时限内,严谨规范进行答复。
3.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网站建设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网站存在的问题。完成网站改版,建立政策法规专栏,及时更新相关业务法律、法规。在公开栏和门户网站上分别公开了单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办理条件及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公开了局领导职务、职责和分工。加强“海淀体育”微信、微博平台建设,设置健身指导、学习十九大等个性化议题,加大发布政府权威信息的力度,提高便民服务信息推送比例,实现了新媒体平台政务信息发布常态化。
(三)夯实工作基础,加强队伍建设
1.健全政务公开责任机制。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明确了1位分管负责同志,配备了1名政务公开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咨询)受理点,并在各科室、各事业单位指定1位兼职信息员,确保各类公开信息有质有量有速度,保障本局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2.推进政务公开考核和评估。及时完善《海淀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海淀区体育局信息报送制度》和《海淀区体育局新媒体信息报送制度》,将信息公开、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公众参与等政务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核体系。每月对各科室、各事业单位信息报送数量进行公示。根据第三方政务公开工作评估结果,及时做出整改,不断调整优化政务公开工作的方式方法。
3.抓好政务公开教育培训。召开政务公开专题会,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专题学习。于8月组织召开中层干部培训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培训课程。积极参加区政府信息公开办举办的信息公开交流培训会,学习依申请信息公开受理、登记、答复实际操作流程,依申请信息公开的答复类型等基础问题。
三、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7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37%;法规文件20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96%;规划计划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59%;行政职责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89%;业务动态类信息629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3.05%;重点领域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15%。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了行政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加强了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增强了干群关系;三是使得人民群众对我局的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我局2017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
其中,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1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1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10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2.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1件,占总数的100%;
“同意公开”的0件;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
“不同意公开”的0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0件;
“申请信息不存在”的0件;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0件;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0 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7年我局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7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0。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2017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信息公开工作与群众需求还有一定差距,信息更新的时效性还需要提高。
(二)2018年改进措施
2018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办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1.加强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政府机构设置、职责、办事指南和网上申报审批等信息的提供,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子网络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
2.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能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工作,与目标工作同下达、同考核,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3.开展全方位多样化业务培训。继续开展会前学法、专题培训、以干代训等培训形式,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提高全体干部职工尤其是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公开意识。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
2018年3月
2016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内容和形式,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体育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信息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6年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咨询)受理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16年,围绕《北京市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报送信息质量和水平,促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及时宣传我局各项工作,树立我局良好形象,我局先后组织召开两次局领导班子会,年初,听取了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的汇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印发了《海淀区体育局2016年信息报送工作要点分解》;年中,听取了编制《海淀区体育局新媒体信息报送制度》的汇报,印发了《海淀区体育局新媒体信息报送制度》。并且,于7月底组织召开中层干部培训会,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培训课程。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7%;法规文件1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3.3%;总结计划2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行政职责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9%;业务动态类信息27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2.1%。重点公开内容主要集中在本年度重点工作,如“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冰雪运动开展情况、业务培训、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体育竞技比赛活动等。在保证信息及时、丰富的同时,也保证了公开格式规范。通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及时在区信息公开大厅更新我局的对外信息公开内容,为进一步强化区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提供内容支撑。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了行政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加强了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增强了干群关系;三是使得人民群众对我局的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办的统一安排,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所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公开前,先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由所在科室、保密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再进行公开。局领导还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我局统一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及时更新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在公开栏和门户网站上分别公开了单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及要求;公开了局领导的职责、职务和分工。涉及我局受理的行政办理事项、收费标准、依据、程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都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6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其中,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0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的0件。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6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0。
五、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2016年我局共接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7项,其中人大建议2项、政协提案5项。按规定要求,全部办结,得到代表委员的满意。
六、下步工作打算
明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办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加强和完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服务。
(二)以体育局信息网为主要载体,强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的各种动态、静态信息,提供尽量完善的服务。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
2017年3月
2015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内容和形式,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体育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信息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到重要工作日程,加强领导、健全机制、明确责任、完善措施、狠抓落实。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咨询)受理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2015年,为进一步加强我局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报送信息质量和水平,促进信息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及时宣传我局各项工作,树立我局良好形象,我局组织召开体育局门户网站信息报送培训会,会上局主要领导听取了信息公开工作阶段汇报,明确了信息公开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综合协调,各科室、各事业单位协助配合的工作机制,并印发了《海淀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暂行办法》、《海淀区体育局信息报送制度》和《海淀区体育局2015年信息报送工作要点分解》。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2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4%;法规文件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8%;总结计划2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1.2%;行政职责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0.83%;业务动态类信息193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9.8%。重点公开内容主要集中在本年度重点工作,如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业务培训、全民健身群众性体育活动、各级体育竞技比赛活动等。在保证信息及时、丰富的同时,也保证了公开格式规范。通过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及时在区信息公开大厅更新我局的对外信息公开内容,为进一步强化区政府网站服务功能提供内容支撑。
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使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规范了行政行为,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二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加强了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增强了干群关系;三是使得人民群众对我局的工作有了更多的了解。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办的统一安排,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所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公开前,先填写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单,由所在科室、保密部门、主管领导同意后,再进行公开。局领导还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我局统一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务公开内容,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及时更新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在公开栏和门户网站上分别公开了单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及要求;公开了局领导的职责、职务和分工。涉及我局受理的行政办理事项、收费标准、依据、程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都进行了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制定了《海淀区体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2015年11月18日,根据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进行修改、完善并发布的紧急通知要求,对其进行了修改、完善,其中对依申请公开的流程做了相应的说明。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5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其中,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0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的0件。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5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5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0。
五、建议和提案办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接到人大政协建议提案5项,其中人大建议4项、政协提案1项。按规定要求,全部办结,得到代表委员的满意。
六、下步工作打算
明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办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在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程序、规范服务内容、标准和流程的同时,加强和完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发挥事务受理中心、服务窗口的最大效能,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服务。
(二)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能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工作,与目标工作同下达、同考核,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三)加强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建设。对公开的政府信息,按照“谁公开、谁审查、谁负责”的原则,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公开的政务信息准确一致。
北京市海淀区体育局
2016年3月
2013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内容和形式,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体育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信息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将我局2013年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 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咨询)受理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9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法规文件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6%;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5.1%;业务动态类信息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89.7%。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使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有效地防止了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权权交易、办事不公等问题的发生。全面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二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增强了干群关系。通过政务公开,加强了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办的统一安排,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所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布置,建立健全了预公开制度(公开前,先公布方案,听取意见,是否采纳,待作出说明后再确定公布)、各科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信息公开承诺、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监督评议制度。同时设立信息公开信箱,公开查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每周开箱一次收集情况、掌握信息,并交办公室进行处理后,再次公开,做到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局领导还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我局统一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务公开内容,编印办事指南,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及时更新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同时各科、室、所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亮证上岗服务。在公开栏和门户网站上分别公开了单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及要求;公开了局领导的职责、职务和分工。涉及我局受理的行政办理事项、收费标准、依据、程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都采用了“上墙”的形式进行公开。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3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同上年相比减少1条。
其中, 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1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0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占总数的0%。
“不予公开”的0件。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3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2013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0。
五、下步工作打算
明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办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在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程序、规范服务内容、标准和流程的同时,加强和完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发挥事务受理中心、服务窗口的最大效能,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以体育局信息网为主要载体,强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的各种动态、静态信息,提供尽量完善的服务。特别是加强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政府机构设置、职责、办事指南和网上申报审批等信息的提供,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子网络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能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工作,与目标工作同下达、同考核,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2012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海淀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内容和形式,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体育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信息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现将我局2012年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 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咨询)受理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7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2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0%;机构设置1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7.5%;机构职能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法规文件7条,占总体的比例为7.2%;业务动态类信息6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66.1%。通过信息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使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有效地防止了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权权交易、办事不公等问题的发生。全面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二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增强了干群关系。通过政务公开,加强了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办的统一安排,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所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布置,建立健全了预公开制度(公开前,先公布方案,听取意见,是否采纳,待作出说明后再确定公布)、各科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信息公开承诺、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监督评议制度。同时设立信息公开信箱,公开查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每周开箱一次收集情况、掌握信息,并交办公室进行处理后,再次公开,做到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局领导还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我局统一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务公开内容,编印办事指南,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及时更新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同时各科、室、所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亮证上岗服务。在公开栏和门户网站上分别公开了单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及要求;公开了局领导的职责、职务和分工。涉及我局受理的行政办理事项、收费标准、依据、程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都采用了“上墙”的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2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持平。
其中, 信函形式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一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当面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减少1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件,占总数的0%。
“同意部分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00%。
“不予公开”的0件。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人;兼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2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2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2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34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300人次,占总数的88.2%;网上咨询40人次,占总数的11.8%。
我局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4000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0。
七、下步工作打算
明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在区政府信息办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在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程序、规范服务内容、标准和流程的同时,加强和完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发挥事务受理中心、服务窗口的最大效能,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以体育局信息网为主要载体,强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的各种动态、静态信息,提供尽量完善的服务。特别是加强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政府机构设置、职责、办事指南和网上申报审批等信息的提供,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子网络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能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工作,与目标工作同下达、同考核,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2011年12月30日)
2011年,为认真贯彻落实海淀区政府办公室《关于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工作的通知》精神,加强信息公开制度建设,规范和完善信息公开程序、内容和形式,加大信息公开范围,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有效地促进了体育局工作作风的转变,保证了群众在信息工作方面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公开、公正、便民、勤政、廉政的要求,现将我局2011年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如下:
一、概述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从 2008年5月1日起我局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信息申请(咨询)受理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公开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6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规划计划类信息1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8%;业务动态类信息35条,占总体的比例为97.2%。通过信息的公开工作一是增强了工作透明度,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通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使领导干部的施政行为处于群众的监督之下,从而有效地防止了权钱交易、权情交易、权权交易、办事不公等问题的发生。全面提高了工作透明度,规范了行政行为。二是改进了机关作风,增强了干群关系。通过政务公开,加强了机关自身作风建设和队伍建设,促进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为民服务的意识进一步增强,赢得了群众的信赖。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上做了许多有益的工作。按照区政府信息办的统一安排,除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以及明确规定要保密的事项外,应该公开的工作和事务全部列入公开内容,由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所、队开展政务公开的内容审定、建档管理、信息反馈等工作进行了布置,建立健全了预公开制度(公开前,先公布方案,听取意见,是否采纳,待作出说明后再确定公布)、各科室人员的岗位责任制、信息公开承诺、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限时办结、首问负责和监督评议制度。同时设立信息公开信箱,公开查询电话,接受群众监督,每周开箱一次收集情况、掌握信息,并交办公室进行处理后,再次公开,做到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件件有回复。局领导还不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意见,对好的建议及时采纳,对存在问题及时纠正,促进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推行。我局统一建立了政务公开栏,公布政务公开内容,编印办事指南,让群众了解办事程序和时限、收费标准、及时更新相关业务的法律、法规。同时各科、室、所,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亮证上岗服务。在公开栏和门户网站上分别公开了单位职责、办事依据、办事程序及要求;公开了局领导的职责、职务和分工。涉及我局受理的行政办理事项、收费标准、依据、程序、条件、时限、结果以及实施行政处罚强制措施的依据、程序,都采用了“上墙”的形式进行公开。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我局2011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条。
其中,当面申请1件,占总数的10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1条;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传真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以信函形式申请0件,占总数的0%,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条。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0%是机构职能类信息,0%是法规文件类信息,0%是规划计划类信息,100%是行政职责类信息,0%是业务动态类信息。
(二)答复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1件申请中:
“同意公开”的1件,占总数的100%。
“同意部分公开”的0件。
“不予公开”的0件。
“信息不存在”的0件,占总数的0%。
“非本机关掌握”的0件,占总数的0%。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0件,占总数的0%。
四、人员和收支情况
(一)工作人员情况
本机关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共0人,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人;兼职人员共1人,同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人。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共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5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2011年本机关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人减免收取检索、复印、邮递等成本费用共计0元。
(四)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
2011年本机关与诉讼有关的费用支出共计0元。
五、咨询情况
2011年,我局共接受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200人次。其中,现场咨询0人次,占总数的0%;电话咨询160人次,占总数的80%;网上咨询40人次,占总数的20%。
我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320次。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2011年,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0件。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0。
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案件。
七、下步工作打算
明年,我局将在区委、区政府的指导下,在区政府政府信息办具体指导下,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规范化管理。在简化行政审批项目办理程序、规范服务内容、标准和流程的同时,加强和完善日常管理,建立科学、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发挥事务受理中心、服务窗口的最大效能,为群众和企事业单位提供便捷、高质量的服务。
(二)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继续以体育局信息网为主要载体,强化电子政务建设,加大政务公开力度。采用信息化手段向社会公众提供政府的各种动态、静态信息,提供尽量完善的服务。特别是加强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政策法规,政府机构设置、职责、办事指南和网上申报审批等信息的提供,最大限度地发挥电子网络的服务功能,为群众提供公开、透明、高效的社会公共服务。
(三)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督查考核机制。进一步完善监督检查考核制度,继续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高反腐能力、建设规范化服务型机关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工作,与目标工作同下达、同考核,不断把政务公开工作推向深入。
八、说明与附图附表
(一)说明
包括对统计指标的说明,以及其他一些需要特殊说明的情况,如统计期限,统计范围等。
(二)附图与附表
附表一: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6 |
其中: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36 |
新增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0 |
附表二: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 标 |
单位 |
数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