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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组织领导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切实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推动政府信息公开,现已明确由一名副局长担任分管领导,并指定专人具体负责。以此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层级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责任到人。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一是持续夯实公开基础,安排专人及时更新和维护信息公开平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能、领导信息、权责清单等基础信息,保障公众能够便捷、准确地获取常规政务信息。二是突出抓好重点领域,紧密结合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按要求深入推进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辐射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工作,提升专业领域透明度。三是有效提升公开质效,2025年度,我局通过海淀区门户网站,累计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73条,其中行政许可信息510条、行政处罚信息163条,有效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与监督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严格遵守法定公开程序和要求,认真回应居民关切。2025年度,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7件,上年度结转公开申请5件。截至目前,已按规定程序和要求完成答复20件,2件已依法结转至下年度继续办理。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四)政府信息全流程管理方面

  建立健全规范高效的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原则,各科室根据职责分工,负责及时集、整理、提供本部门业务范围内的动态信息。所有拟公开信息均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和法制审查流程,坚决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运行。

  (五)工作人员教育培训方面

  一是系统规划,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分管领导及具体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区级部门组织的专题培训,及时掌握最新政策与工作要求。二是聚焦难点,特邀法律顾问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实务中的法律风险、复杂问题、答复形式等进行研讨指导,提升法律素养和实操能力。三是注重交流,主动加强与区政务服务局的沟通交流,借鉴先进经验,反思总结不足,持续优化工作方式方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1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63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

1

0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1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9

0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1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1

0

1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5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一名副局长作为分管领导,确定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及时更新和维护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领导简历、权力清单等信息公开大厅内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好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4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0为社会公众提供客观准确及时有效的资料参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4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25件,上年结转1件,已经完成答复21件,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5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科室分别供稿,及时搜集整理本单位相关工作动态、文件类信息,并严格按照保密审查要求,查后专人发布,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教育培训情况

  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要求,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方法和要求的了解,我局制定并严格履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主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区里专题培训活动,不断充实业务能力并且邀请法律顾问,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进行了研讨、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9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86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1

0

0

3

0

1

2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2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0

0

0

0

1

1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2

0

1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1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解读内容笼统,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仍然存在。

  改进措施:持续提升政策服务能力。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主动适应群众多途径、多渠道获取政务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4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海淀区生态环境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为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由一名副局长作为分管领导,确定由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及时更新和维护信息公开指南、机构职责、领导简历、权力清单等信息公开大厅内容,同时,结合工作实际,积极落实好生态环境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2023年我局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3条,为社会公众提供了客观准确及时有效的资料参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方面
  2023年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32件,已经完成答复31件,转结下年度继续办理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四)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各科室分别供稿,及时搜集整理本单位相关工作动态、文件类信息,并严格按照保密审查要求,经审查后由专人发布,做到“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五)教育培训情况
  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要求,为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方法和要求的了解,我局制定并严格履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主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区里专题培训活动,不断充实业务能力;并且邀请法律顾问,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进行了研讨、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56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2

0

0

0

0

0

3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4

0

0

0

0

0

2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1

0

0

0

0

0

3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对于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
  改进措施: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培训,确保各类信息及时准确的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3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作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深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领导不断强化对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及依申请公开工作的检查指导,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政务信息的对外发布和网站建设工作,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2022年,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依据,严格落实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和“谁提供,谁审核,谁负责”的原则,明确主动公开信息和依申请公开信息范围、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借助新媒体平台和政府官网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救济渠道,并定期发布相关生态环境信息。
  2022年,我局以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工作重点,以不断提升辖区环境质量为工作目标,围绕本单位权力清单、政务服务公开事项,通过海淀区政府网站中信息公开大厅业务动态、重点领域等栏目及时公开环境执法、大气污染治理、环境监测等业务动态信息,图文并茂、内容丰富;主动公开计划总结、业务数据、应急管理、执法监督、三公经费等深度政务工作信息,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06条,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出新步伐。
  我局安排工作人员专门负责依申请公开工作,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效率,确保公众能及时有效获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得到满意答复。全年处理依申请公开9件,均已依规按时答复申请人。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切实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新形势下信息公开工作出现了很多新问题、新要求,为与时俱进,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程序、方法和要求的了解,我局制定并严格履行年度培训计划,组织主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参加区里专题培训活动,不断充实业务能力;并且邀请法律顾问,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的难点和问题进行了研讨、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交流,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满意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7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1

0

0

0

1

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1

0

0

0

1

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4

0

0

0

0

0

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1

0

0

0

1

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本年度我局信息公开咨询电话存在电话硬件故障现象,为保障咨询渠道畅通,我局及时更换故障电话,并且做到经常性检查,确保咨询渠道畅通。二是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过程中,办理效率还有提高的空间,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提高办理效率,在办理时限内,尽快答复申请人,提高申请人的办理体验。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作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深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年,我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依据,积极梳理整合信息公开类别条目,提高信息公开发布效率。借助新媒体平台和网站平台,公示行政处罚救济渠道,并定期发布相关生态信息。围绕本单位权力清单、政务服务公开事项,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坚持主管副局长签批制,强化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主动作为,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定期对由办公室人员牵头,各科室人员参加的信息员队伍进行信息公开方面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进行答疑解惑,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2021年,我局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工作重点,以不断提升辖区环境质量为工作目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32条,处理依申请公开19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出新步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94

行政强制

2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4

0

0

0

0

1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1

1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2

1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

0

0

0

0

0

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3

0

0

0

0

9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5

1

0

0

0

2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增强公开时效性,在办理时限内第一时间公开相关信息内容。在依申请公开方面,应加强跟申请人的沟通,更好的为申请人提供服务;加强文书的规范性,保证答复内容的准确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作为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部门,历来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深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0年,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依据,积极梳理整合信息公开类别条目,提高信息公开发布效率。围绕本单位权力清单、政务服务公开事项,安排专人负责,强化过程管理,进一步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结合单位工作实际、主动作为,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2020年,我局以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工作重点,以不断提升辖区环境质量为工作目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3条,处理依申请公开22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出新步伐。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

0

315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8

+1

17422

行政确认

2

+1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98

+30

274

行政强制

5

-1

6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3

62.87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1

7

4

0

0

0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2

0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1

0

0

0

2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4

4

2

0

0

0

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

6

3

0

0

0

2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1

1

0

0

0

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主动公开方面还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对公开信息的时效性把握不够,公开信息有时延迟,下一步我局将加强信息员责任落实,办公室组织开展定期巡检,责任科室及时按要求发布各类信息。在依申请公开方面需要进一步加强与申请人的交流和沟通,建立良好的工作关系,积极稳妥地处理好申请事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04_55915/,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 总体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对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推进依法行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2019年,我局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为依据,立足实际、主动而为,专人负责、严格审批,健全运行机制,规范办理流程,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和真实性。围绕本单位权力清单、政务服务公开事项,积极梳理整合信息公开类别条目,提高信息公开发布效率。针对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实施第一年,成立由办公室人员牵头、各科室人员参加的信息员队伍,积极参加专题培训,邀请法律顾问进行答疑解惑,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36条,处理依申请公开17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出新步伐。

  二、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1

278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8

0

3102

行政确认

2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86

+12

1659

行政强制

5

0

3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12

 157.690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2

2 

0 

0 

0 

1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0 

2 

0 

0 

0 

8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

 0

0

0

0 

0

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2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2

2

0

0

0

1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年以来,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成效显著,但还存在着以下两个方面的问题:

  1. 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方面。主要表现在机制还不够完善,尽管我局成立了专门的信息员队伍,但各科室在日常信息公开中,并没有严格做到专人负责,有时存在随意性较大的现象。随着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阶段讲评力度的增加,专人专管、严格审批的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2. 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方面。由于人员岗位的调整,人员业务不够精练的现象还有存在。在加强业务知识学习的基础上,积极参加专项培训,加强信息员队伍之间的学习交流,提高整体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登陆北京市海淀区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hd.gov.cn/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北京市海淀区生态环境局办公室,电话:82571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