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信息检索

关键字:
公开日期:
至:
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健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科室协同配合”机制,将信息公开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定期专题研究难点问题。明确各科室联络员,细化分工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格局,确保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深化主动公开,提升服务实效。对照《条例》要求,拓展公开内容。围绕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公开规划政策、重点工作、财政预决算等信息;聚焦群众关切信息创新公开形式,增强政策解读易懂性与传播力,确保信息精准触达群众。

  规范依申请公开,保障合法权益。健全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链条管理机制,严格依法按期答复。强化疑难申请会商研判,精准对接申请人需求,注重结果跟踪反馈,优化办理流程,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信息获取权。

  加强信息管理,筑牢安全防线。建立健全事前审查机制,明确程序与责任,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准确、无涉密内容。完善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加强分类归档管理,保障信息管理有序可追溯。

  优化平台建设,畅通公开渠道。以政府门户网站为信息公开主阵地,强化门户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矩阵的协同联动,精准推送权威信息和政策解读,形成线上公开合力。

  强化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重点学习《条例》及相关配套政策、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信息公开审查要点等内容提升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解能力和业务操作水平。鼓励工作人员主动学习研究最新政策要求,不断拓宽工作思路,推动工作质量提升。

  健全监督保障,推动工作落实。建立日常监测、定期检查与考核评价联动机制,重点核查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时效性与规范性。拓宽公众监督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持续改进工作方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43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37

行政强制

 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93

6

0

0

0

0

9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5

4

0

0

0

0

19

(二)部分公开

(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2

0

0

0

0

5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

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0

0

0

0

0

0

3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

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

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2

0

0

0

0

0

22

(七)总计

84

6

0

0

0

0

9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2

0

0

0

0

0

12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0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1

 1

 3

 8

0 

0 

 0

 1

 1

 0

 0

 0

 1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工作实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主动公开精准性不足,部分领域信息公开存在“重发布、轻解读”现象,对群众关切的政策背景、适用范围等解读不够深入,部分专业术语未通俗化解释。二是主动公开需进一步规范细化,内容保障要更加及时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强化主动公开精细化管理持续加强队伍建设,紧紧抓住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满足公众对医疗卫生领域信息的需求,有效提高信息发布的及时性、权威性与准确性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本单位无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围绕民众关心关切,细化完善主动公开目录体系建设,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结合实际,面向社会公众,深化政务公开,优化政务服务,强化交流互动,不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在保障公众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方面取得了积极的成效,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做好基础保障。

  进一步加强组织保障。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推进,明确专人负责政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和工作职责,制定了工作计划,做到有领导分管、有工作机构负责、有专人承办,有计划安排。

  进一步完善制度建设。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工作从源头上介入对文件公开属性认定的工作程序,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运行。同时,严格遵循依法公开、真实公正、注重实效、有利监督四个原则,做到信息发布及时,内容准确完整,充分满足公众的知情需要和利益关切。

  进一步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提升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水平。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做好动态类栏目信息的更新工作,均按时向社会公开。

  进一步保证公众广泛知晓相关信息。聚焦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及时发布信息,态化做好“业务动态”“工作动态”“结果公示”“重点领域”等栏目的信息更新。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505条。

  进一步及时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公开诉求。加强科室协同,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答复合法规范;增强时限意识,确保按期答复全年受理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公开48件

  进一步加强培训和监督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积极组织机关科室以及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3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18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0

 8

0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7

5 

0

0

0

0

2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7 

 0

 0

0

0

0

 7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5

1 

 0

0

0

0

 6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1

2 

 0

0

0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42

8

0

0

0

0

5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4

 1

 0

 1

 6

3 

0 

 0

 0

3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总体上看,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促进了依法行政,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在工作中也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公开信息还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公众的需求,信息资源的要进一步加强整合,与社会公众的信息互动需要进一步开发。2025年将进一步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量投入,完善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4年度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海淀区卫生健康委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 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按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持续拓宽公开领域、更加重视互动交流、加强内部机制建设,努力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为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做好基础保障。
  持续推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建设,提升资源共享、协同共建和整体联动水平。做好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做好动态类栏目信息的更新工作,均按时向社会公开。
  聚焦卫生健康工作重点及时发布信息,保证公众广泛知晓相关信息。常态化做好“业务动态”“工作动态”“结果公示”“重点领域”等栏目的信息更新。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38条。
  及时合规办理依申请公开,积极回应群众公开诉求。加强科室协同,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答复合法规范;增强时限意识,确保按期答复,全年受理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公开59件。
  加强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积极组织机关科室以及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
  加强监督管理,落实信息主动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一事一审,先审后发”。切实把好政治关、政策关、内容关。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强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性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40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5

行政强制

 4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4

5

0

0

0

0

5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

0

0

0

0

0

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2

3

0

0

0

0

1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

0

0

0

0

0

7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6

2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2

0

0

0

0

0

2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20

0

0

0

0

0

20

(七)总计

53

5

0

0

0

0

5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5

 0

0 

7 

 22

 5

0 

0 

2 

7 

25 

0 

 0

1 

26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有关规定要求,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比如:政策解读方式需进一步丰富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工作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内容发布等方面还存在不完善的问题。2024年将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 加强组织领导,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
  加强管理,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深化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层级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明确信息公开审查层级责任,建立健全工作机制。
  重视培训,夯实工作责任,积极组织机关科室以及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意识,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水平。
  积极回应群众公开诉求。加强科室协同,提升工作人员法治意识、公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答复合法规范;增强时限意识,把握时间节点,确保20个工作日内按期答复;积极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法制审核、疑难案件沟通会商机制,建立规范的办理流程,严格规范答复程序,确保依法依规、高质高效的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
  建立监督机制,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性审查。
  强化平台建设,以信息化水平提升为引领,以平台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政务公开专区建设、拓展多元化政务公开等工作;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开辟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实现公众问答、网上调查,“听”民声,解民忧,依法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81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0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9

2

0

0

0

0

3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1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2

0

0

0

0

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

0

0

0

0

0

2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3

0

0

0

0

0

3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2

0

0

0

1

0

1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2

0

0

0

0

0

2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7

2

0

0

1

0

3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4

0

0

0

0

0

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0

 1

7

0

 0

 0

0

 0

5

 0

0 

0

5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受疫情防控工作影响,今年政务公开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比如工作动态、健康专栏等信息公开时间节点延迟,信息公开不及时。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将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统筹兼顾,加强重点领域公开力度,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建设,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2022年度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为: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为0件,总金额为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为0元。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海淀区卫生健康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 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把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落实。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会议,研究和部署政务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要求,明确信息公开层级责任,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对公开不及时、公开不准确的问题进行及时纠正,保证了政务公开的严肃性。强化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性审查;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手段,开辟与公众“互动交流”的新渠道,实现公众问答、网上调查,“听”民声,解民忧,依法主动、及时地公开政府信息,增强公开实效,正确引导舆情,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积极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法制审核、疑难案件沟通会商机制,认真接待每一次群众申请,严格规范答复程序,按时做好每次答复。全年在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中共发布820条信息,执法公示专题公开357条。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28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961

行政强制

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4

3

0

0

1

0

2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

1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9

0

0

0

0

0

9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7

1

0

0

0

0

8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1

0

0

0

0

1

(七)总计

22

3

0

0

0

0

2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

0

0

0

1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1

0

0

4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委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针对整改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我委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切实有效的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一是信息公开时间节点把握不准。部分信息公开不及时。二是监督方面力度不足,行业监管方面还有待提高。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建设,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单位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2021年发出收费通知的件数0件,总金额0元。实际收取的总金额0元。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 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深化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健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明确信息公开审查层级责任,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配合政务服务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性审查。积极组织机关科室以及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处置能力。积极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法制审核、疑难案件沟通会商机制,认真接待每一次群众申请,严格规范答复程序,按时做好每次答复。全年在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中共发布950条信息,执法公示专题公开32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4

+1

2211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行政检查

21

+1

14653

行政确认

5

+2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06

+10

1466

行政强制

3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政府集中采购

5

1754.385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 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但与公众需求期望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加强。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以“健康海淀”建设为主线,推改革、促发展、强内涵、惠民生,为全区实现“两新两高”战略筑牢筑稳卫生健康支撑,将深化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方面内容,提高公开力度;加强依申请公开业务工作的学习,进一步提升我委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信息公开网址为: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04/,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北京市海淀区卫生健康委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海淀区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和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一系列要求和部署, 始终坚持把公开透明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要求,建立健全制度机制,不断深化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工作,建全政务公开制度,加大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力度,明确信息公开审查层级责任,建立政务舆情收集研判处置和回应机制,积极配合政务服务办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强化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及公平竞争性审查。积极组织机关科室以及基层单位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员参加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处置能力。积极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法制审核、疑难案件沟通会商机制,认真接待每一次群众申请,严格规范答复程序,按时做好每次答复。全年在海淀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中共发布781条信息。共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16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海淀区卫生健康委政务公开不断推进,但与公众需求期望相比,仍需进一步强化公开观念,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和开展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下一步,区卫生健康委将继续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部署,不断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和机制,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和公众参与,加强政府网站和新媒体等公开渠道建设,不断推进卫生健康领域政务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门户网站网址为: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504/,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