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解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问答解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以重点领域公开规范,助力重点工作落实
一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重点工作专栏,每季度公布市、区两级政府工作报告和民生实事项目相关任务落实情况,让企业群众看得到、能监督。
二是汇集全区优化营商环境、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稳岗就业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在全区各类信息公开大厅进行专题公开,充分保障企业群众知情权。
(二)以政策公开流程优化,强化政策兑现效果
一是强化政策制定公开意见征集,对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同步在市、区两级政府网站政策意见征集栏目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并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通过政务新媒体扩大政策意见的知晓面和参与度。
二是优化政策解读发布,细化政策解读审核标准,优化解读语言,采取一图读懂、问答解读、访谈解读等多种方式,实现政策文件和政策解读双关联和市区同步公开。
三是依托“京策”平台提升政策服务水平,建立政策兑现发布机制,在“京策”政策兑现专区发布59个兑现类政策事项,持续向“京策”平台汇集企业数据,向企业精准推送政策。
(三)以公开服务方式创新,提升企业群众满意度
一是推进政务公开平台智能集约,完成区级政策平台与“京策”平台的贯通对接,实现事项要素、数据标准统一,完成4个领域 “政策测算”试点,持续鼓励各政策制定部门使用政策测算功能,助力数据积累和大模型训练。
二是拓展公开渠道,专题开展政务开放日,宣传政府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促进政企政民互动。
三是持续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优化工作流程,规范答复模板,推广线上全流程办理和电子印章网页答复应用,健全依申请公开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程沟通机制,完善疑难案件会商机制,确保依申请公开答复准确、规范。
(四)以培训监督强化,保障各项任务完成
一是制发《海淀区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提出4个方面39项具体任务,形成项目化清单,明确各项任务责任分工,统筹开展全区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采取电话、微信和视频会议等灵活方式开展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全区政务公开队伍服务水平。
三是按照全市最新工作和绩效考核要求,调整工作计划和绩效考核指标,按季度做好全区政务公开监测工作,对发现问题的单位点对点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0 |
14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5399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0427 |
||
行政强制 |
32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2010.3538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014 |
42 |
1 |
6 |
1 |
27 |
309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423 |
2 |
0 |
0 |
0 |
0 |
425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53 |
14 |
1 |
0 |
0 |
6 |
374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43 |
1 |
0 |
2 |
0 |
0 |
14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5 |
0 |
0 |
0 |
0 |
0 |
5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21 |
0 |
0 |
0 |
0 |
0 |
2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47 |
0 |
0 |
0 |
0 |
0 |
47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81 |
2 |
0 |
1 |
0 |
0 |
8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6 |
1 |
0 |
0 |
1 |
0 |
8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2227 |
20 |
0 |
2 |
0 |
21 |
227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57 |
0 |
0 |
0 |
0 |
0 |
57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07 |
0 |
0 |
0 |
0 |
0 |
107 |
|
2.重复申请 |
17 |
5 |
0 |
0 |
0 |
0 |
22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20 |
0 |
0 |
0 |
0 |
0 |
2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8 |
0 |
0 |
0 |
0 |
0 |
8 |
||
3.其他 |
83 |
0 |
0 |
0 |
0 |
0 |
83 |
||
(七)总计 |
3182 |
43 |
1 |
5 |
1 |
27 |
325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255 |
1 |
0 |
1 |
0 |
0 |
25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结果 维持 |
结果 纠正 |
其他 结果 |
尚未 审结 |
总计 |
|||||
241 |
33 |
63 |
86 |
423 |
55 |
1 |
3 |
6 |
65 |
108 |
0 |
4 |
15 |
127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政策主动推送、主动宣讲意识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重点热点领域依申请公开案件协同办理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三是部分区属单位和街镇政务公开业务水平还存在不足。
(二)改进情况
一是依托“京策”平台持续向相关企业精准推送兑现类政策,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广泛开展政策宣传,推进政策进园区进楼宇,拓展企业、群众政策获取渠道。
二是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协调联办机制,针对重点、热点、难点信息,提前开展综合研判,规范办理流程,确保公开答复及时、准确。
三是采取线下培训、在线会议、视频答疑、微信沟通等方式灵活开展全区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扩大培训覆盖范围,全面提升基层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我区涉及收费的申请11件,发出缴费通知金额15100元,收到缴费金额10100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hd.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规定,编制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强化统筹指导,增强主动公开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是高位统筹谋划全区工作。面向全区发布年度政务公开要点,提出3个方面44项具体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统筹全区信息公开主体专题发布年度报告,制作年度报告文字版、图解版及视频解读版,增强年度报告的易读性和亲民性。
二是推进重点领域主动公开“全覆盖”。在区政府门户网站重点工作专栏按季度公开市、区重点任务进展,动态调整全区政府信息全清单,涵盖各业务领域3136项业务事项,明确12804条公开内容标准。
三是持续推动应公开尽公开。按季度公开海淀区人民政府公报,全年共审查公文公开属性750余件,面向全区统一派送海淀区政府公报6000册。优化“海淀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以日历形式回溯常务会召开的时间内容,累计公开常务会议198场。
(二)聚焦准确执行,全面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
一是健全依申请公开培训考核机制。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培训效果。结合市局考核指标,对全区公开主体依申请公开工作进行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按季度统计上报我区信息公开败诉案件数量,推进应诉工作提质增效。
二是优化依申请办理工作流程。梳理优化信息公开申请工作流程。组织各单位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网页、信函和窗口等申请受理渠道。推动电子印章网页答复应用,实现依申请公开全流程网上办理。
三是完善疑难案件沟通协调机制。加强与申请人全程沟通,明确诉求指向。准确运用答复类型,援引法律依据并明示救济途经,确保信息公开答复依法合规。完善疑难案件会商机制,就疑难案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力争妥善处理。
(三)优化政策服务,打造公平公正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是打造决策全生命周期公开链条。设立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公开专栏,展示近五年本区重大行政决策27项,方便企业群众参与。规范政策起草说明、意见征集和意见材料情况公开内容和流程,提升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和规范化。
二是科技赋能政策解读新形式。搭建“数据开放平台”,以“图解数据”的形式及时进行亲民化解读。区政府门户网站通过“海小佳”快速实现高质多量的政策解读。围绕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开展9场全媒体直播访谈节目,为企业和群众现场解读最新政策,累计总观看人数超500万人次。
三是积极推进“京策”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健全“京策”平台工作机制,成立“京策”平台建设工作组,梳理上报惠企政策项目28项。按照市局要求梳理我区惠企平台建设情况,做好与市级平台系统对接准备。
(四)拓展公开渠道,搭建政企政民互动交流桥梁
一是常态化开展政务开放日。组织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主体多方式开展开放日,宣传政府工作成效。设立政务开放日活动专题,集中展示开放日活动情况。全区65家单位完成政务开放日活动,约20万人次观看或者参与。
二是创新开展“政策公开讲”系列活动。设立政策公开讲专题,集中发布惠企政策解读视频。组织开展政策公开讲活动,实现政策“进园区、进楼宇”等定向精准推送。首次尝试从课题的征集到企业邀请函的发布,全程在网上进行公开,获得了企业的广泛支持和一致好评。
三是持续开展政府信息进社区活动。持续开展“政府信息推送包”进社区活动,优化信息推送内容,及时优选全市便民服务信息,提升全区群众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全年共向社区推送“政府信息推送包”50期,推送信息35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1 |
54 |
132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73322.0000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43516.0000 |
||
行政强制 |
102.000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23428.3555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130 |
73 |
0 |
3 |
0 |
5 |
321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0 |
3 |
0 |
0 |
0 |
0 |
10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99 |
12 |
0 |
1 |
0 |
0 |
4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38 |
6 |
0 |
2 |
0 |
0 |
146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2 |
0 |
0 |
0 |
0 |
0 |
2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8 |
1 |
0 |
0 |
0 |
0 |
9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0 |
2 |
0 |
0 |
0 |
0 |
12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6 |
1 |
0 |
0 |
0 |
0 |
27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81 |
3 |
0 |
0 |
0 |
0 |
84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59 |
1 |
0 |
0 |
0 |
0 |
6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737 |
46 |
0 |
0 |
0 |
5 |
178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9 |
1 |
0 |
0 |
0 |
0 |
3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30 |
0 |
0 |
0 |
0 |
0 |
130 |
|
2.重复申请 |
36 |
0 |
0 |
0 |
0 |
0 |
36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140 |
1 |
0 |
0 |
0 |
0 |
141 |
||
(七)总计 |
2807 |
74 |
0 |
3 |
0 |
5 |
2889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423 |
2 |
0 |
0 |
0 |
0 |
425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24 |
14 |
61 |
58 |
257 |
98 |
5 |
12 |
24 |
139 |
80 |
4 |
9 |
19 |
112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个别单位习惯于被动落实上级要求,政务公开工作的主动性有待提升。二是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实效性还需进一步提高,解读内容笼统,解读形式单一的问题仍然存在。三是我区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不全是法律专业人员且流动性也比较大,人员队伍的专业性还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情况
一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务公开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认识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主要领导亲自抓,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政务公开工作专项汇报,持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工作主动性,以高度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推进政务公开工作。
二是持续提升政策服务能力。完善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不断提升政策服务力。充分发挥政务新媒体作用,主动适应群众多途径、多渠道获取政务信息需求。圆满完成“京策”平台试点工作。
三是建立健全监督考核培训机制。健全日常监测和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开展公开效果评估,确保公开信息全面、及时、安全、准确。灵活开展政务公开业务培训,提升培训质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区涉及收费的申请4件,发出缴费通知金额3090元,收到缴费金额3090元。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hd.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6 |
137 |
175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667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1898 |
||
行政强制 |
5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9656.3836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448 |
60 |
2 |
2 |
1 |
8 |
152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0 |
2 |
0 |
0 |
1 |
0 |
103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88 |
13 |
2 |
1 |
0 |
5 |
309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108 |
5 |
0 |
1 |
0 |
1 |
115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3 |
0 |
0 |
0 |
0 |
1 |
2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9 |
1 |
0 |
0 |
0 |
0 |
5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3 |
1 |
0 |
0 |
0 |
0 |
14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17 |
38 |
0 |
0 |
2 |
1 |
85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3 |
0 |
0 |
0 |
0 |
0 |
63 |
|
2.重复申请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6 |
0 |
0 |
0 |
0 |
0 |
6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3.其他 |
40 |
1 |
0 |
0 |
0 |
0 |
41 |
||
(七)总计 |
1448 |
59 |
2 |
2 |
2 |
8 |
1521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00 |
3 |
0 |
0 |
0 |
0 |
103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67 |
15 |
7 |
36 |
125 |
39 |
1 |
13 |
32 |
85 |
26 |
0 |
0 |
19 |
42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12 |
22 |
30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6218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20809 |
||
行政强制 |
58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18480.321015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599 |
89 |
1 |
4 |
1 |
16 |
17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6 |
13 |
1 |
0 |
0 |
0 |
9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30 |
25 |
1 |
4 |
0 |
11 |
37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97 |
1 |
0 |
0 |
0 |
2 |
10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0 |
0 |
0 |
0 |
0 |
3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6 |
0 |
0 |
0 |
0 |
0 |
6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1 |
2 |
0 |
0 |
0 |
0 |
2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5 |
1 |
0 |
0 |
0 |
0 |
4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7 |
1 |
0 |
0 |
0 |
0 |
18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902 |
64 |
1 |
0 |
0 |
1 |
968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5 |
0 |
0 |
0 |
0 |
0 |
5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61 |
0 |
0 |
0 |
0 |
0 |
61 |
|
2.重复申请 |
9 |
0 |
0 |
0 |
0 |
1 |
1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4 |
1 |
0 |
0 |
0 |
0 |
5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5 |
2 |
0 |
0 |
0 |
0 |
7 |
||
3.其他 |
57 |
3 |
0 |
0 |
0 |
1 |
61 |
||
(七)总计 |
1575 |
100 |
2 |
4 |
0 |
16 |
1697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100 |
2 |
0 |
0 |
1 |
0 |
103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64 |
4 |
3 |
22 |
93 |
48 |
6 |
7 |
20 |
81 |
25 |
0 |
9 |
18 |
52 |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9 |
9 |
132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75 |
-37 |
16641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784 |
-281 |
386220 |
行政确认 |
217 |
-81 |
50493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6280 |
+111 |
27322 |
|
行政强制 |
93 |
+33 |
57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4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2649 |
47279.8759 |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137 |
230 |
4 |
5 |
0 |
3 |
1379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75 |
11 |
0 |
0 |
0 |
1 |
87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36 |
34 |
0 |
1 |
0 |
2 |
27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45 |
4 |
1 |
0 |
0 |
0 |
50 |
||
(三)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6 |
0 |
0 |
0 |
0 |
6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1 |
2 |
0 |
0 |
0 |
0 |
3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3 |
1 |
0 |
0 |
0 |
0 |
4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0 |
0 |
0 |
0 |
0 |
0 |
1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5 |
1 |
0 |
0 |
0 |
1 |
7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7 |
0 |
0 |
0 |
0 |
0 |
17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9 |
1 |
0 |
0 |
0 |
0 |
20 |
||
(四)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13 |
151 |
2 |
4 |
0 |
1 |
87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8 |
0 |
0 |
0 |
0 |
0 |
28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3 |
0 |
0 |
0 |
0 |
0 |
3 |
||
(五)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19 |
1 |
0 |
0 |
0 |
0 |
20 |
|
2.重复申请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9 |
27 |
0 |
0 |
0 |
0 |
46 |
||
(七)总计 |
1136 |
228 |
3 |
5 |
0 |
4 |
1376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6 |
13 |
1 |
0 |
0 |
0 |
90 |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 果 维 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 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1 |
5 |
3 |
23 |
82 |
111 |
0 |
5 |
12 |
128 |
30 |
0 |
4 |
0 |
34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五十条之规定,制作本报告。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严格落实《条例》规定,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组织修订17项海淀区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印发《海淀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编制发布海淀区政务公开全清单目录、绘制海淀区政务公开惠民便民地图、更新发布《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发《海淀区政务公开周刊》48期。扩大政务开放日广度和深度,举办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城市精细化管理等8个特色专题的79场活动。2019年,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270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严格按照《条例》规定,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工作程序。编发《海淀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手册》,指导全区公开主体开展依申请公开工作。修订了《海淀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海淀区政府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海淀区政府政策解读管理办法》等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工作标准,提升工作水平。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组织开展个性化及小范围业务培训,通过梳理流程、解析案例,持续规范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送达工作程序。2019年,全区办理信息公开申请1887件。其中区政府办理355件,区属各单位办理1532件。全区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04件,其中区政府14件,区属各单位90件。全区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107件,其中区政府22件,区属各单位85件。
(三)政府信息资源的规范化、标准化管理情况
制定《海淀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涵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各环节规定。印发《海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工作规定》,进一步规范海淀区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核、备案和清理工作。组织全区信息公开主体编制、发布政务公开全清目录,共涵盖4245目录6035项内容,实现信息全覆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统一信息公开大厅页面设计,打造信息检索、查阅、下载等功能。优化网站结构和页面设计,打造亲民、便捷、美观的访问界面,集中展现政务信息、政策文件、政务服务和政民互动等内容。丰富政策解读形式,增加发布会解读和访谈解读,并做到解读稿与其政策文件互相关联。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及教育培训情况
《条例》实施后,及时组织全区公开主体开展业务培训,就《条例》修订的主要内容进行详细讲解。通过专家辅导、业务交流、以会代训等形式,加大培训力度,提升工作水平。举办“海战行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实战训练营,创新开设模拟法庭环节,通过真实案例演练,提升培训人员参与度和体验感。
(六)工作考核、社会评议情况
制定了《海淀区政务公开考评实施细则》,组织开展海淀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工作。推进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机制,对全区公开主体的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进行专项测评。针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台账,督促整改落实,为各单位全面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要求提供有力帮助。本年度,未收到信息公开方面的投诉举报案件。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
规章 |
0 |
0 |
0 |
|
规范性文件 |
10 |
10 |
127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07 |
+36 |
171887 |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行政检查 |
1631 |
+114 |
377910 |
行政确认 |
71 |
-17 |
66254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3940 |
+105 |
89933 |
|
行政强制 |
35 |
+62 |
14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 |
0 |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万元,保留四位小数) |
||
政府集中采购 |
3197 |
780683.3783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646 |
222 |
2 |
3 |
2 |
12 |
1887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20 |
0 |
0 |
0 |
0 |
2 |
122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471 |
29 |
2 |
2 |
0 |
1 |
505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88 |
3 |
0 |
0 |
0 |
2 |
93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1 |
0 |
0 |
0 |
0 |
0 |
1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9 |
1 |
0 |
0 |
0 |
0 |
1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32 |
1 |
0 |
0 |
0 |
0 |
33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14 |
0 |
0 |
0 |
0 |
0 |
14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46 |
0 |
0 |
0 |
0 |
0 |
46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11 |
2 |
0 |
0 |
0 |
0 |
13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822 |
157 |
0 |
1 |
2 |
9 |
99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4 |
0 |
0 |
0 |
0 |
0 |
4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49 |
11 |
0 |
0 |
0 |
0 |
60 |
|
2.重复申请 |
22 |
3 |
0 |
0 |
0 |
0 |
25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2 |
0 |
0 |
0 |
0 |
0 |
2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
(六)其他处理 |
112 |
4 |
0 |
0 |
0 |
1 |
117 |
||
(七)总计 |
1691 |
211 |
2 |
3 |
2 |
13 |
192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75 |
11 |
0 |
0 |
0 |
1 |
87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58 |
5 |
22 |
19 |
104 |
65 |
2 |
14 |
7 |
88 |
13 |
0 |
4 |
2 |
19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问题:一是主动公开方面存在更新不及时的问题。二是依申请公开方面,有些单位存在群众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三是有些单位存在对文件公开属性的认定不准确的问题,“应公开尽公开”落实不到位。
改进情况: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清单管理,按照各单位主动公开全清单内容,加强日常监督检查指导。二是对依申请公开服务工作开展专项评估,以评促改,提高依申请公开服务水平。三是强化文件公开属性源头管理,提高主动公开比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bjhd.gov.cn/,如需了解更多政府信息,请登录查询。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2018年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年度重点、要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情况、信息公开数据、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工作计划,共四部分内容。
一、2018年度重点、要点工作情况
1.政务公开工作深入开展。一是主动公开数量稳步增长。全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614条,较去年增长19%;二是印发《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从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强化政策解读、增加公众参与等7个方面深化政务公开。三是聘请法律顾问对“海政发”“海政办发”“会议纪要”3类文件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切实保障依法行政,全年共审查文件95件。四是聘请第三方公司对全区信息公开主体开展全业务评估,评估结果以个性化“体检报告”的形式向各单位进行一对一反馈,及时督促整改,并将评估成绩纳入各单位绩效考核。五是累计编发《政务公开周刊》67期,在全区400多个社区LED屏幕滚动播放,方便群众就近查阅政府信息。
2.首次实现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工作报告和政策解读“码上看”。2018年创新年度报告展现形式,制作年报文字版、图表图解版、H5动画版,并在区政务新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广,增强了年度报告的易读性和亲民性。
3.首次通过网络直播半年工作会。2018年首次创新采取网络视频直播的方式,直播区政府向市、区、镇三级人大代表和社会公众通报海淀区2018年上半年经济社会发展情况,52万网友通过海淀区政府门户网、腾讯新闻、网易新闻、今日头条等网络新媒体平台观看了直播,有力加强政民互动、回应群众关切。
4.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圆满完成。根据国务院和北京市的统一部署,海淀区2017年7月全面启动了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并在2018年全力推进落实。区政府高度重视、高位谋划、高效推进,在国办规定的9个试点领域基础上,增加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9个领域,将试点范围扩大至18个领域、22个单位,基本实现了单位类型、试点领域的全覆盖。在全市率先编制了涵盖全流程、全主体、全职责、包括“五公开”各环节的政务信息全清单,明确了公开内容、公开方式、公开渠道、公开时限等标准。全清单基本摸清了各类政府信息家底,更加清晰的展现出各类机关的职责运行过程,促进基层政府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5.健全公开制度,完善管理体系。以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为契机,按照“明权责、定属性、建标准、优平台、重回应、强互动”的思路,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工作制度,明确政务公开职责分工,确立公开标准,规范公开行为,重视公众回应和互动参与,形成了一套指导性、操作性强的工作标准。
6.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更加广泛深入政务开放日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聚焦公众关切和民生重点事项,扩大政务开放日深度和广度,制定了“政务开放·你我同行”开放日工作总体方案,在第三季度集中举办开放日活动。活动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新型城市形态、生态环境建设等8个专题32个开放点,通过向群众介绍政府工作,开展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建议,面对面沟通互动等形式,宣传政府在提升公共服务、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成效,取得良好的社会反响。区城管委通过开放日宣传“路侧停车电子收费试点”,动员和凝聚社会各界力量,关注、了解、参与、支持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工作,进一步提升市民群众的城市主人翁意识,营造“规范路侧停车收费,改善路侧停车秩序,以静制动缓解交通拥堵”的良好社会氛围,提升大家对路侧停车电子收费工作的知晓率和影响力。
加强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有关工作。严格合法性审查,开展产权保护、生态文明保护等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审核海淀城管执法监察局强制拆除违法建设案件87件,办理区政府依法行政申请案件100件。充分发挥外聘政府法律顾问助手作用,遴选具有专业特长的优秀律所加入区政府顾问队伍,全年7家法律顾问为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945件次。
7.归集政务资源,绘制海淀政务公开便民惠民地图。 在地图上标示准确、丰富的教育、医疗等政务服务信息和重点民生事项,满足公众普遍需求。实现用地图解政务、用地图促公开。
8.实现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开放。选择与公众关系密切的议题向社会开放,每季度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政府会议。让代表委员充分了解政府决策过程,了解权力运行机制,参与民生议题讨论,促进政府阳光透明和科学决策。
9.全区依申请公开稳中有降。加大对全区依申请公开的指导和培训力度,规范受理、办理、答复程序,编辑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稳妥办理了涉及“职业打假”“魏北小区解危排险”等50余件敏感复杂申请。2018年,全区受理依申请1958件,较2017年下降12%。其中区政府(政府办)受理依申请523件,较2017年上升7.8%。
10.持续深入做好业务培训。组织全区大型政务公开业务培训一次;与区人力社保局、中关村学院联合举办为期5天的政务公开专题培训;针对一些单位个性化需求,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开展不同主题的小范围培训;针对依申请压力大,情况复杂的单位邀请信息公开法律顾问开展“如何办理依申请公开”授课培训,结合案例讲深说透工作关键环节,切实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解读情况
(一)着力加强重点工作信息公开
1.围绕全面落实重点民生关注事项做好信息公开
为有效防范金融风险,对辖区内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实行日常监管检查,每季度公开一次融资担保和小额贷款公司名录。专门设置法律帮助窗口,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引导来访人员合法理性维权。全年共举办宣教活动120余场,参与群众人数超过20000余人,发放宣传材料20000余份,宣传品10000余份;接待相关人员来访300余批1500余人,受理答复电话投诉2000余次、信件投诉80余件次。
发布全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按照季度做好蓝天保卫战工作、行政执法检查、环评审批事项等信息公开工作。
2.围绕坚定有序推进疏解整治促提升做好信息公开
2018年完成16家有形市场的整治提升,实现空间资源“腾笼换鸟”,新建和规范菜篮子、早餐、便利店等便民网点150个,发挥海淀科技创新资源优势,引导阿里盒马鲜生、京东7fresh、超级物种等新模式落地,推广旷世科技人工智能技术赋能现代新零售,及时发布相关信息,提升群众获得感。
大力推进“疏整促”工作,多渠道宣传整治成果。组织宣传周活动深入宣传“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通过新闻媒体、报纸杂志等多渠道公开 “开墙破洞”整治情况,动员全社会关心和支持“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
3.围绕全力推进科技创新实现高质量发展做好信息公开
制定并发布《2018年度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申报指南》、《2018年海淀区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申报指南》、《2018年度海淀区产业联盟和行业协会申报指南》、《2018年海淀区区域合作专项申报指南》,并开展项目征集、评审等工作;聚焦支持企业核心技术突破,扶持企业做大做强,鼓励行业联盟协会发挥纽带作用,促进区域合作及产业帮扶,根据区政府相关工作部署和《海淀区初创期企业股权投资基金实施细则》、《海淀区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引导基金实施细则》确定投资项目与合作机构。相关支持方案经区政府专题会审议通过后,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科技创新专栏进行公示。
海淀园对公安部支持北京创新发展2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中关村国际引才用才20条新政等国际引才用才先行先试政策进行解读,并在园区官网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进行公开。在中关村创业大街和海淀招商大厦举办“中关村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政策宣讲会”,邀请中关村管委会相关领导就中关村外籍人才申请在华永久居留积分评估政策及申报条件、流程等内容进行详细说明,并现场答疑。在海淀招商大厦举办“外籍人才出入境及工作许可相关政策独角兽、海英人才企业专场交流宣讲会”,邀请市人社局外专中心、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相关领导深入解读外籍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出入境相关政策并就政策和操作细节。
4.围绕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做好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河长制工作情况。在海淀政府网站及河长制微信公众号公示区级河长巡河信息、海淀区湖泊湖长名单等。公布海淀区街巷长制具体组织工作机制,让公众了解对城市网格化管理的推动作用,为海淀区推进海淀大数据行动计划起到促进作用。完成海淀区2018年新一轮百万亩造林绿化工程建设任务,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新理念,扩大海淀绿色空间,重点实施平原造林、浅山区造林、重要通道和城区绿化新增林地绿地1581亩。
5.围绕挖掘文化和科技融合新动力做好信息公开
以建设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为抓手,加大公共文化服务公开力度。主动对接国家文化云,建立公开、共享的文化资源库。提升“菜单式”“订单式”文化服务效能,采用活动日历、场馆地图、服务订阅、智能推送等方式,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移动应用等渠道,为群众提供活动报名、场馆预定、在线讲堂(文化视频)、在线读书/期刊/杂志、文化资讯等服务,通过丰富、便捷的文化数字资源服务让居民就近享受公共文化服务。通过建设“文化@海淀”,实现公共文化服务和管理方式全面转型升级,有效促进海淀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建设,举办“文物保护·面对面”为主题的开放日活动,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提升广大群众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
6.围绕持续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信息公开
进一步加大住房保障方面信息公开,在区政府信息公开大厅及时公开租购并举、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信息,及时公开保障性住房年度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分配对象、房源、分配程序、分配过程、分配结果和退出等信息。
为促进社会就业,推出“百姓就业超市”互联网服务平台,并成立专项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分解任务,制定本区统一使用的办理须知、申请表、承诺书和登记表,印制宣传彩页在窗口发放。以毕业生就业服务进高校活动为契机,加大对企业的宣传培训力度,对海淀区内已成功注册“百姓就业超市”的首批企业进行电话回访,深入企业宣传“百姓就业超市”,了解用工单位需求,为其发布就业岗位信息。2018年全年海淀区共为276家单位开通了百姓就业超市授权,授权岗位1716个,370名求职者通过登录百姓就业超市获取了最新的就业岗位信息。
及时公开社会救助工作信息。及时公开最新社会救助政策,按月公开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相关信息,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开展情况,按学年公开享受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教育救助情况,实时公开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享受保障情况,按月公开海淀区困境儿童生活费领取人数及资金发放金额,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网络主动公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的建设规划、工作方案、功能定位、建设标准、运营模式;主动公开驿站扶持政策和补贴形式;分批次公开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运营信息。及时公开区域慈善信息,包括 :慈善组织登记事项;慈善信托备案事项;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具有出具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票据资格的慈善组织名单;对慈善活动的税收优惠、资助补贴等促进措施;向慈善组织购买服务的信息;对慈善组织、慈善信托开展检查、评估的结果;对慈善组织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人的表彰、处罚结果等;免费提供慈善信息发布服务,监管慈善信息的真实有效性。
加大产品质量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严格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信息公开,2018年对辖区内14家生产企业进行了抽样检查,产品涉及手持式信息处理设备、液晶显示器、电热水壶、水文仪器等,抽检结果全部公开。突出产品质量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全年累计对75家次企业进行处罚,涉及企业生产、销售未经国家强制性认证的产品、以次充好等违法行为。
7.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做好信息公开
加大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信息公开。2018年,海淀区共征集筛选出8个PPP项目,并按照项目进度定期维护、更新项目信息,可在财政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中心官方网站(www.cpppc.org)查询相关信息。“海淀区密闭式清洁站机械化分类改造PPP项目”已基本完成社会资本的招标工作,该项目相关信息已在海淀官方网站(www.bjhd.gov.cn)公开。
推进降费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降费的相关文件,及时公布收费项目名录清单;推进政府采购相关工作信息公开,在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所有进场项目的招标公告、中选公告和合同等交易信息,及时公开投诉处理结果,努力推动公共资源配置全流程透明化。全年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共发布各类交易信息共约6000余条,网站点击量超350万次。
大力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2018年海淀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共收录海淀区各委办局警示信息38462条(其中第三方信用信息数据:12611条;行政处罚信息:11959条;黑名单信息:13892条)和良好信息88949条(行政许可信息:87378条,红名单信息:1571条)。持续深化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的“双公示”。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将企业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许可信息、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双随机”抽查、重点检查等各类信息向社会公示。2018年公示经营异常名录信息69909条,共公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信息2881条;针对拍卖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日常监管重点领域开展“双随机”抽查17次,检查各类主体33070户次,依托“信用海淀”平台开展跨部门双随机抽查19次,检查主体159户。
持续推进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实现项目“应进必进、平台一体化”运行,电子服务、电子交易、电子监管全程电子化。
主动公开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加大“多证合一”“证照分离”改革信息公开力度。截至2018年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2017年11月版,共计28项)、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8年9月版,共计152项)及“多证合一”改革信息(2018年6月版,共计24证合一)均已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管局网站主动公开;“证照分离”改革信息(2018年11月版,共计106项事项)已由市政府通过首都之窗网站主动公开。
8.围绕财政预决算做好信息公开
及时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及时公开2017年财政决算报告和2018年预算报告及相关的报表、说明,包括本级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及分项数额及增减变化情况说明。及时主动公开政府债务信息,对本级政府举借债务情况做出说明,一并公开区对街镇转移支付安排情况(包括一般性转移支付和专项转移支付)、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
按照全口径预算的要求,按时公开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及四本预算的相关报表和说明。四本预算支出情况按其功能分类均细化公开到“项”级科目,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按其经济分类公开到“款”级科目。
继续深入和推进区级部门预决算公开。在2017年的基础上,继续细化完善区级部门预算公开内容:一是政府采购情况说明需细化公开分项金额;二是预算绩效管理情况公开范围扩大至所有公开单位;三是进一步完善了《2018年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财政拨款情况表》,预算公开内容具体包括10个说明和9张报表。继续扩大部门决算公开范围,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除法定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区级政府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开了2017年度部门决算、“三公”经费及机关运行经费信息。
公开镇级财政预决算。参照区级政府本级预算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将镇级预算报告、预算草案、三公经费安排情况等内容进行公开。重点公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涉农补贴等民生支出情况,包括项目名称、预算规模、补助标准、发放程序、资金分配结果等。对于分配到人(户)的财政资金,由镇级财政部门对补助对象的姓名、地址、补助金额等详细情况进行公开,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区镇财政管理体制、镇级预算分配政策、预算编制程序及要求、资金管理办法等财政预算管理制度。
(二)着力加强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
1.围绕稳定市场预期、引导合理预期加强解读。通过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普法活动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对地产市场、住房保障相关政策问题解读,稳定市场预期。在网站开设“海淀区加快核心区‘1+4’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专题,用于发布政策、解读指南、申报项目、公示立项。及时发布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及措施解读,致力于营商环境改善,为企业提供高标准服务。
2.强化全链条解读管理。2018年度,围绕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民生事项,对政府工作报告、政府常务会、信息公开年报、重大民生政策等进行深度图文解读共129篇,方便公众了解各项政策措施。同步发布政府文件和文件解读,整合《海淀报》、海淀台、海淀网、“北京海淀”微信公众号、“海淀新闻”官方微博、“掌上海淀”解读渠道同步发布;丰富解读形式,在区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建设政策解读专栏、集中发布全区政策文件的解读信息。利用民众喜欢的H5动画、图片解读、视频动画解读等形式解读政策类信息。通过新媒体对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等进行了全方位解读。
3.加强回应关切。建立了政府门户网站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确保第一时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回应各项舆情信息。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互动”频道,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关注的热点进行及时回应,2018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回应市民关切热点69次,网友找错处理75次,受理并回复营商优化意见57次。搭建“政务直通车”在线访谈专栏,邀请涉及民生各部门领导、人大代表及政协委员走进直播间解读最新政策及工作计划,2018年度共组织开展49期;建设“新闻发布会”专栏,集中发布政府政策或组织信息,解析政府或组织的重大政策和事件。
(三)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终端办”。打造“一网通办”,在全市率先实现网上可办率100%。开通全区统一移动客户端,新增微信公众号办事功能,实现“掌上办、指尖办”。完成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集中公开所有事项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等53个标准化要素,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和精度。区政务服务中心自助服务设备投放增至62台,业务办理量占大厅业务总量45%。
2.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企业开办大提速。推广内资有限公司设立登记全程电子化,免费寄递营业执照和公章,实现工商登记“零见面”、“零成本”,2018年共核发电子营业执照2.5万余份;依托网登平台及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系统,进一步优化网申流程,网登率提升到97%左右;在全市率先开展企业变更、备案及注销全程电子化试点工作,自9月18日实施以来通过全程电子化模式累计办结企业变更登记(备案)183户次,企业注销登记1302户。
3.深化“同区通办”,探索“一窗式、套餐式”集成服务。推出“同区通办、三级联动”创新改革,群众就近在社区(村)服务站获信息、提申请、交材料并拍照上传,通过信息化系统流转到街镇及区委办局进行审核,审核结果反馈给社区(村)服务站,使事项办理在区、街镇、社区(村)三级联动,实现民生事项就近受理、联动审批、高效办结。全区45个单位1600余个事项通过派员、委托等方式入驻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大厅,除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和场地限制等原因不能入驻事项外,全区政务服务事项“一门率”实现100%。通过优化、再造业务办理流程,全区48个服务大厅基本完成“一窗式”升级改造,服务公众效果持续凸显。
(四)着力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推动政府网站整合规范,实现减量增效。2018年开展海淀区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工作,打通全区信息壁垒,促进全区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切实推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有序、健康、创新发展,实现“一区一网”。在网站建设方面,坚持以人为本,分析用户喜好和习惯后综合设置栏目、布局、样式等;加强网站检索功能建设,提供按服务对象、服务类别、重点领域、部门、日期等多维度分类展现,聚合全媒体、相关应用平台数据和服务,提供错别字自动纠正、关键词推荐、拼音转化搜索和通俗语言搜索等功能,实现“搜索即服务”;整合多平台互动交流系统,用户通过单点登录即可实现多平台互动;搭建“海淀区政府网站云监管平台”,而促进区政府门户网站内容质量的进一步提升;通过移动适配技术,确保区政府门户网站自动适配各类移动终端、触控大屏等,保证最佳的阅读效果。完善网络安全保障机制,采用安全监控设备与人工检测相结合的方式做好网站系统的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政务外网、政务云平台和网络安全监测运维团队实施24小时实时监控预警,在节假日、重要时期、敏感时期或其他重要事件期间,加大网络安全监测预警力度,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5614条,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23条,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5640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156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84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2471条;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63条;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23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251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54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61条;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1763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19条;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695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4期;政府网站公开10759条;政务微博公开3036条;政务微信公开1277条;其他方式公开436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69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230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49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16次;政策解读信息发布129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49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61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1958件,其中区政府523件,区属单位1435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375件,占总数的19.15%;通过网络提交申请399件,占总数的20.38%;以信函形式申请1184件,占总数的60.47%。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建设、城市规划、征收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情况等方面。
2.答复情况
已答复的1958项申请中,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 87项,占总数的4.44%;
“同意公开”586项,占总数的29.93%;
“同意部分公开”47项,占总数的2.4%;
“不同意公开”257项: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项;涉及商业秘密0项;涉及个人隐私0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109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57项;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164项,占总数的8.38%;
“申请信息不存在” 782项,占总数的39.94%;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19项,占总数的0.97%;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6项,占总数的0.82%。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2018年度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0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31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7件,被依法纠错3件,其他情形1件。
2.行政诉讼
全区共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28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19件,被依法纠错7件,其他情形2件。
3.举报
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共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举报2件,经核实为失实举报。
四、存在的不足及2019年工作计划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公开的信息“不好找”,信息查找检索不便,对群众获取信息的习惯和途径分析不足,公开渠道的针对性不强,新媒体到达率不够高、覆盖面不广。二是公开的内容“不好懂”,文件语言多,群众看不懂,对群众“信息需求侧”研究不深,公开信息不够实用。三是公开发展“不均衡”,仍然存在公开数量少、公开质量不高、公开内容不完整等情况,实现精细化、个性化、特色化的公开效果还需努力。四是依申请公开“压力大”,信息公开申请逐年攀升,办理难度加大。
(二)2019年工作计划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制定海淀区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推进各单位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工作力度。二是持续办好政务开放日活动,提高频次、拓展深度,将开放日活动向全区各单位延伸。三是抓好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成果推广落地。四是继续强化政府网站第一平台的作用,采取图片、图表、图解、视频等多种方式,将文件语言转化为“群众语言”,增强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引导力、影响力,提升群众获得感。
稳慎推进依申请公开工作。一是依法依规办理公开申请。增强服务意识,加强工作研究,提高办理质量,规避法律风险。二是深入研究重点难点问题。探索滥申滥诉等重点难点问题处理方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作用,加强与法制、法院等单位沟通交流,明确工作标准,进一步增进共识。三是定期研究分析依申请公开疑难复杂问题,研讨会商典型案例,从信息公开工作出发,研究提出加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意见建议,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水平。
强化基层基础工作。一是加大教育培训工作力度。契合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出台实施,通过专家辅导、业务交流、以训代会等多种形式,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扩大教育培训范围,及时总结交流经验,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二是强化监督考核工作。根据实际情况变化,适时调整完善考核评价指标,强化引导功能,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三是加大指导基层工作的力度。对一线公开工作机构和人员,通过召开研讨会、深入基层进行“一对一”培训等方式,加强工作指导,进一步提升工作质量。
2019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2017年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数据、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四部分内容。
一、 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一)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海淀被列为国务院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单位。我区围绕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财政预决算等18个领域,选定26家单位为试点单位,制定《海淀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和时间节点。目前,我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正在稳步推进中。
(二)实现政府常务会议常态化开放。进一步深化政府决策公开,制定《海淀区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方案》,定期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基层党员、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专家学者、法律专家等有关人员列席政府常务会。2017年12月18日,首次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列席区政府第41次常务会议,就《海淀区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海淀区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和《海淀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8年国民经济和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等3项议题提出意见建议。
(三)成功举办政务开放日系列活动。严格落实市区政务公开工作部署,会同区发改委、区卫生计生委、区统计局、区城管指挥中心等14个政府部门和西三旗街道办事处,围绕“疏解整治促提升”、“城市管理服务”、“环境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文化中心建设”、“保障改善民生”、“便民服务”6个专题、15个开放点,首次开展了“政务开放·你我同行”系列开放日活动。活动围绕区政府重点工作,聚焦公众关切,公开邀请市民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700余人亲身体验政府工作。区统计局、区城管监察局、区城管指挥中心、区政务服务办、区卫生计生委、区住建委6个单位的“一把手”直接与市民面对面交流互动,增强了市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提升了政府公信力,取得了连民心、集众智、促共识、树形象的良好社会效果。
(四)公开形式丰富多样。一是制定《海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工作要点》结合区情,围绕政务公开助力增长防风险;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强管理;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转方式;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促服务;政务公开助力疏功能、促协同等十个方面提出工作任务和要求。二是公开数量大幅增长。全区各单位在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1万条,较2016年增长45.6%。三是为提升政务公开群众满意度,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拍摄了政务公开宣传片,在全区各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各街道社区居委会、镇村委会播放;四是每周编撰《政务公开专刊》,通过全区400多个社区的LED屏幕播放,方便群众就近了解政务公开情况。
(五)政策解读全面深入。首次在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首页设置“政策解读”栏目,围绕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民生事项,对年度政府工作报告等41项重大民生政策进行深度解读,“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配发42篇解读图表、图解,对政策措施的背景依据、目标任务、主要内容、涉及范围、执行标准等进行图文解读,方便公众了解各项政策措施。同时实现政策解读与政府文件在政府网站的同步关联发布,并通过《海淀报》、海淀台、海淀网、“北京海淀”微信公众号、“海淀新闻”官方微博等区属媒体平台和政务新媒体对相关政策解读和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关注报道,增强政策解读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时效性。同时开展“政务直通车”在线访谈活动,邀请涉及民生各部门领导走进直播间解读最新政策及工作计划,全年组织10期。制作《海淀区涉及民生重要政策解读手册》,每半年一期。汇总全区涉及民生的重要政策文件,以图解、图表形式进行展示,使政府文件不失权威的同时,又让百姓能够看得见、看得懂。
(六)回应关切能力提升。区新闻中心建立了24小时值班工作制度,确保各项舆情信息第一时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区属新闻网站、两微一端进行回应。在区政府门户网站设置“互动”频道,对公众提出的问题和关注的热点进行及时回应。2017年,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共回应市民关切热点50次,对路边停车收费、智能快递站、道路大修等公众关注的问题进行回应;对噪音扰民、垃圾异味扰民、消防栓跑水等市民反应问题回应处理情况112次。
(七)依申请公开稳慎推进。继续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信息共享、疑难案件沟通会商、行政诉讼败诉案件报备等工作,随时解答各单位工作疑问。划定信息公开办理及诉讼环节不得有硬伤的“底线”,严格规范答复程序及内容格式、推行文书交叉复核消灭文字错误、确保答复口径一致。2017年,全区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小幅增长,复议诉讼大幅降低。
(八)平台建设持续完善。实行“人工+技术”的政府网站内容日常监测机制,每日4次对全区政府政务网站内容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政府网站“四不”问题。2017年在国务院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对政府网站的检查中,我区无网站不合格情况;按照国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推进网站集约化建设,所有街镇网站关停上移,关停3家政务网站;发挥区新闻中心媒体优势,加强区政府网站与《海淀报》、海淀台、海淀网等区属媒体以及百度、腾讯、大燕网等商业网站的联动,提升网站的集群和扩散效应。加强政务微博、微信和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扩大“北京海淀”微信矩阵、“北京海淀”头条号政务矩阵覆盖面,2017年全区各政务新媒体矩阵加入单位已超百家,形成全区政务新媒体发展合力,并举办了全区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培训及海淀区政务新媒体大赛活动,提高全区政务新媒体制作能力,提升政务信息传播效果。
(九)监督考核继续强化。聘请第三方评估公司对全区44个政府部门、22个街道,7个镇、8个事业单位开展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评估。评估指标包括主动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三个方面近200个子项,评估结果以个性化“体检报告”的形式向各单位进行一对一反馈,并督促整改。顺利完成市、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考核工作。
(十)业务培训更加广泛。一是制定了年度培训计划,组织全区81家信息公开主体主要领导及政务公开工作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召开培训会;二是将政务公开纳入全区普法宣讲及公务员初任培训、科级培训课程;三是多批次组织委办局、街镇进行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小范围业务培训,提升业务水平。
二、重点领域信息发布解读情况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防风险
加强预期引导。公开海淀区经济社会形势季度分析及海淀区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下一年计划安排,公开涉及经济社会发展重要指标的计划安排、进展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分析解读我区经济发展形势、经济发展质量效益以及新情况新问题,并予以公开。按月编制财政收入、支出报表,撰写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分析财政收入增减变动原因,并着重对主要税种、主要支出科目进行解读,报表、报告每月报送区人大财经委,用于对外发布。全年累计公开信息400余条,发布数据指标达千余个。
推进减税、降费、降低要素成本信息公开。制定并公开《北京市海淀区关于申请减免、缓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施方案》,明确残保金减免缓缴申请具体流程;召开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联审会议,定期公开审核通过名单。建立了海淀区财政局网站与北京市财政局外网关于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和基金目录清单的链接,确保第一时间公布北京市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录、北京市政府性基金收费项目名录和北京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名录清单。明确要求各收费单位在公开场所对所收费项目和标准进行主动公开。
推进重大建设项目和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政府投资项目及企业备案项目立项信息24项,公开重大项目35项。北京市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线运行,实现了全区政府采购项目需求公示、招标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废标公告等各类招标信息公告的集中发布,实现了投标人线上报名和下载标书等功能。2017年,网站累计点击量超过178万次,发布各类信息公告6780次,接受2173余家(次)投标人的项目报名,网上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2090次,切实为交易主体服务,推动招标采购规范透明高效运行。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及政府采购信息公开。2017年,海淀区共征集筛选出密闭式清洁站机械化分类改造、网格化图像信息系统(三期)等12个PPP项目,涉及垃圾处理、信息化、教育、水处理、停车等多个领域,已有10个项目的概况、总投资金额、运作方式、合作期限等相关信息在财政部PPP中心网站进行公开,其余2个项目待审核后公开。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和“海淀区财政局官网”公开有关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文件、中标成交公告、采购合同、投诉处理结果等信息;在“海淀区财政局官网” 公开投诉处理结果,其中采购项目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项目推送“北京市财政局官网”公开。
推进财政预决算和审计信息公开。严格按照新《预算法》规定的公开时限,在本级政府和财政部门门户网站设立预算公开专栏,公开了2016年政府决算、2017年政府预算及2017年部门预算相关报告和报表,并确保预算公开信息长期保留,方便公众查阅和监督。2017年,除6家保密单位外,106家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均公开本部门预算。在扩大公开范围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明确公开口径,丰富公开内容,将原来的“四表三说明”进一步细化扩大到“九表十说明”,同时新增公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政府债务等公开内容,做到公开及时、内容准确、形式规范。公开区本级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报告及17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报告。
围绕防范金融风险推进公开。积极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及金融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共举办宣教活动46场,参与群众人数达25000人,发放宣传材料30000份。发挥行业组织作用,规范行业秩序,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专门针对60多家海淀网贷机构举办合规政策培训。通过“海淀金融”微信公众号共发送微信231期,共计1260条,累计关注人数2789人,关注量超过5.01万人次,点击量超过15.5万人次。通过区金融办门户网站及时向社会发布各类金融风险提示及金融安全知识19篇次。
围绕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推进公开。通过海淀区经纪行业信息发布平台公示我区房地产经纪行业交易、投诉等市场信息以及通知公告、警示信息、典型案例分析等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管信息。2017年,共通过海淀区经纪行业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通知3条、警示信息5条、典型案例1例。发布市场租房补贴发放情况公示、经适房和限价房备案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审核公示、公租房摇号选房相关信息80篇,更新网站“政策解读”、“我要住房”等信息30项。组织开展第十五批公租房公开配租,提供唐家岭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房面向保障家庭配租。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强管理
推进简政放权各类清单公开。按照“统一类别、统一名称、统一依据、统一编码、统一实施主体”五统一要求,组织区31家相关部门对行政职权事项逐一规范审核,确保2017版海淀区权力清单与市级清单实现所有事项100%规范到条、明确到款、精确到目,公布行政职权事项920项。印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区政府部门权力清单(2017版)有关事项的通知》,各单位通过海淀区门户网站发布本单位2017版权力清单。
推进政务服务事项公开。梳理区级公共服务事592项、街道级公共服务事项模板90项、镇级公共服务事项模板96项。落实市第二批清理规范77项证明工作,简化企业、群众办事程序。立足区域特色和优势,推广“创业会客厅”模式,在区政务服务中心设置双创服务区,在各类园区建立20个政务服务站,建设北部地区企业加速驿站,积极开展“政府服务+社会服务”探索实践,全力打造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和高效便民的政务服务。为办事人提供统一的网上服务入口,网上预约事项452项,网上申报事项332项,实现政务地图和政务服务导引建设,公开29个街镇便民服务中心、645个社区(村)服务站的办公信息,提供多维度的事项分类服务,从个人、法人、部门、主题、特定对象、生命周期等方式引导办事人筛选事项。公开办事指南,从受理条件、办理条件、办理流程、申请材料、收费依据等要素提高办事效率和精度。
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开。2017年通过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共向社会公示254474户市场主体年报信息,公示市场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列入信息45036条次,经营异常名录移出信息11422条次。
推进社会组织信息公开。在北京社会组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社会组织成立、变更、注销、年检等信息。按年度公开了50家社会组织评估等级结果信息。在《中国社会报》公布了2017年清理注销135家“僵尸型”社会组织。
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信息公开。在海淀区农委网站公开《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海淀区农田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北京市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相关事项并加强规范管理的通知》等4项信息。
推进国资国企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区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免动态;及时公开区属国有企业董事会建设情况,2017年新聘任委派10名兼职外部董事,实现了一级监管企业兼职外部董事的全覆盖;及时公开区属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情况,按季度公开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状况;按年度公开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国有资本整体运营情况;按年度公开经营业绩考核和企业负责人薪酬有关情况。
推进监管和执法信息公开。2017年,继续推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全覆盖。建设了“信用海淀”网站,开展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7个工作日内公示,并集中公示市场主体信用承诺信息、随机抽查信息、守信红名单和失信黑名单,实现了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已归集区级各单位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信息约4万余条。海淀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已归集到市级“双公示”信用信息17万余条,实现了市级“双公示”信用信息在海淀的落地。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转方式
推进发展新产业工作信息公开。2017年度,通过海淀园官网及专项资金平台向社会公开申报指南29类46项。专项资金平台组共举办政策宣讲会5场,参与人数达800人次,项目申报期间,通过平台公开征集项目2304项,涉及申报金额19.7亿元。分两次在海淀园官网公示海淀园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方案。
推进消费升级、产品质量提升工作信息公开。制定并发布《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专项资金申报指南》并进行政策解读。公示93家商业服务业企业获得该资金支持;发布产品质量执法信息51条,发布行政处罚案件记录共计360条。每月定期公布《海淀工商分局投诉基本情况》、《被投诉30次以上主体公示》、《重点监测地区投诉情况公示》,发布投诉基本情况、重点企业、重点地区投诉数据。在鼎好电子市场、科贸电子城市场显著位置设置《海淀工商分局关于电子市场投诉信息公示》的展板11块,公民可通过二维码推送电子市场投诉信息,工商海淀分局网站中电子市场投诉情况累计访问量已达40462次。
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工作信息公开。依托中关村核心区微信公众号,设立“创新前沿知识讲堂”栏目,共推出解读内容100期,开展重大创新政策解读。通过政务网站、微信公众号、现场宣讲等形式,聚焦中关村“1+6”、新四条、境外并购外汇管理改革、外债宏观审慎管理外汇改革、股权激励和技术入股税收优惠等先行先试政策,组织相关领域专家和政策实施部门面向驻区企业开展精准宣传,确保政策宣传范围广、传播力度大、解读水平高。围绕海淀区创新创业服务机构建设、协同创新券、海淀区重点培育企业资金奖励等专项政策,举办政策宣讲会40余场,参与人数近3500余人。公安部中关村外国人永久居留服务大厅落地海淀,接待咨询近万人,累计受理2484人。《公安部支持北京创新发展出入境政策措施中关村十条政策解读》和《公安部推出支持北京创新发展20项出入境政策措施解读》在海淀园官网公布并全部实施,并于10月12日举行政策宣讲会,园区企业、创新创业服务机构等80余人参会。微信公众号设立中关村科学城专栏,已发布工作动态、项目推进会等信息15项,对大型氢氦低温制冷系统产业化项目等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北京大数据研究院、中国科学技术大学“1+2”平台等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等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情况进行公开。对北京市发改委公开征集的高技术专项及时在区发改委网站进行公开征集,共发布2017年北京市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认定、2017年国家企业技术中心、2017年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018年“互联网+”、人工智能创新发展和数字经济试点重大工程等4个专项申报征集通知。对申请验收的市级创新能力建设项目在区发改委网站进行公告,公示北京九强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生化免疫诊断试剂北京工程实验室创新能力建设等10个项目验收公告。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促服务
推进教育信息公开。区教委在招生入学工作启动前,向社会公布了《海淀区2017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海淀区2017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等政策文件及相关政策解读。公开海淀区2017年初中入学招生计划、海淀区2017年初中派位入学区域。全区所有区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招生期间统一在学校门口及划片区域社区张贴学校招生简章,充分保障社区及群众的知情权。指导区属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部门网站上开设“中小学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学校基本情况、学校现行规章制度以及办事流程。
推进医疗卫生信息公开。集中发布医药分开、药品阳光采购和医疗服务价格调整综合政策。从“政策解读、医改动态、新闻发布、媒体聚焦”四个方面解答群众关心的各种问题。公开医药分开的收费标准和医药价格目录。印发《海淀区落实北京市分级诊疗制度建设2016-2017年度的重点任务工作方案》,发布《关于海淀区分级诊疗工作相关政策措施解读》《海淀区区域医疗联合体系建设基本情况》以及《海淀区医联体业务指导与考核对应名单》。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公开表彰全区卫生系统优秀护士等相关信息。
推进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信息公开。通过“ 北京市食药局官方网站 ”公开食品抽检信息45期、药品抽检信息3期、医疗器械抽检信息3期、化妆品抽检信息1期、违法广告监测信息1期。公布了1431个处罚信息,通过执法系统实现了实时更新处罚信息功能,公众可通过市局网站根据案件名称、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等关键字进行查询。发布食品召回信息75期,药品召回信息1期,医疗器械召回信息28期。发布GSP认证公示99期,药品GMP认证公告2期,证书注销公告23期,收回证书信息3期。
推进养老服务、社会救助和慈善事业信息公开。全年共发放养老地图1万份,制作养老宣传手袋1.5万份,高龄老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宣传海报3.27万份。按月公开低保、特困人员的人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季度公开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按学年公开高等教育新生入学救助的人次数、资金支出情况。在全区开展了“爱在海淀 益起慈善”公益慈善图片征集活动。通过海淀区民政信息网、海淀报、“慈善北京图片展公众号”“海淀社区服务公众号”“海淀e社工公众号”等多媒体发布了图片征集信息,张贴征集宣传海报1800张。
推进户籍、居住证管理服务信息公开。在居住证服务平台公示全区居住证(卡)窗口办公地址、办公电话等信息。采取入户走访、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海报、小区电子户外屏、微信微博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工作。为154个流管站制作了统一样式的工作展板,确保工作流程上墙公示。在流动人口活动密集区域张贴宣传材料、组织社区民警、流管员、居(村)委会干部入户、集中宣传等形式广泛开展居住证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对居住证政策的知晓度,引导群众选择合理时段办证。
推进就业创业信息公开。做好 “就业援助月”,组织召开政策宣讲,方便求职人员了解最新就业信息及相关优惠政策,组织职业指导师开展“一对一”职业指导共计655人次。利用《百姓就业》、《海淀山后网》微信公众号,宣传活动主题,通过自行、联合等方式,召开精品、大型、专项招聘洽谈会19场,为“山后”农民、失业人员、退役士兵开展分层职业指导106场,共计3170人次。在各街镇社保所设立 “民营企业招聘月”窗口、社区设立“就业服务站”宣传点,建立与求职群众面对面交流的机会,帮助群众了解政策。举办高校毕业生专场招聘会49场,开展津京冀校园双选会20场。
推进生活性服务业信息公开。梳理全区基础便民服务网点,对门店地址、经营情况、从业人员构成等信息进行摸底了解,在全市率先制作推出便民商业网点地图,并通过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对社会公布。在微信端开发了导航、评论和收藏等功能,发动社会监督,通过开放网点点评功能,提高民众参与度、增强群众获得感,形成全民监督的舆论氛围。邀请市商务委负责人解读生活性服务业品质提升相关政策;邀请社区商业领域专家学者以及行业优秀企业代表等进行主题宣讲。
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信息公开。通过宣传专栏、海报、图书及印发宣传手册、编制示范区创建简报等方式,利用门户网站、微信、海淀区公共文化服务数字平台等线上资源,线上线下同步发力,及时发布全区的公益惠民文化活动、文化设施、文化遗产、文艺演出、图书期刊等信息,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信息公开工作。
推进区政府重要民生实事信息公开。主动公开海淀区2017年为群众拟办的36件重要民生实事,并逐一明确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紧盯区实事的任务落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2017年7月通过区政府网站“为民办实事互动平台”向社会公布了上半年区实事落实情况。2018年1月15日通过海淀报专题逐项报道了2017年区实事各项任务的落实情况。
(五)以政务公开助力疏功能、促协同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信息公开。利用信息公开板块、电子网络、新闻传媒、资料编发等各种有效形式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政策宣传力度,公开简报等信息20余篇。在海淀区发改委门户网站“热点专题”中显要位置设置“京津冀协同发展”栏目,主动公开国家、北京市、海淀区以及外省市的动态,公布信息100余条。
推进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信息公开。发布有序疏解非首都功能文件——《2017年“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与人口调控工作方案》,利用工作动态月报、政务公开、电子网络、新闻传媒、资料编发等形式有序宣传疏解非首都功能、疏解整治促提升专项行动有关政策,发布信息40余篇;在《北京日报》、北京电视台、北京晚报、北京青年报、千龙网等多家媒体和网站持续推出海淀区开展“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的连续性成就报道。
推进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信息公开。发布《海淀区领导参加全国东西部扶贫协作经验交流会》、《海淀区党政企代表团赴易县调研对接对口帮扶工作》、《海淀区对口帮扶赤城县再添新成果》、《海淀区与和田市、清河街道与皮山农场签署结对帮扶协议》等相关信息10余条。
(六)以政务公开助力治环境、促提升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通过网站和新媒体及时公开环境政策措施 、环境治理工作进展等信息共计460条,主动回应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15条。发布空气重污染预警信息17条 。按时公布本区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4条,积极引导6家重点排污单位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再生水厂建设项目建设基本情况和工程推进进度。每半年进行一次农村治污工程及黑臭水体治理的进展情况公示。公示全区各级河长名单,并及时更新,公开河长制工作进展情况。
推进城市环境整治提升信息公开。公示违法用地专项行动信息16条。推进城市运行管理、城乡结合部治理、环境卫生整治工作领域的信息公开,公布城乡建设、管理、应急等信息137条。公开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等重点任务就垃圾分类示范区工作、垃圾资源化建设项目进展情况和加强建筑垃圾管理信息8条,及时公布进展情况。做好架空线入地、背街小巷环境整治等工作的信息公开,及时公布了工作研究部署、协调、工作检查和隐患排查等工作情况。
(七)以政务公开助力连民心、促公信
加强公众参与和政民互动。区新闻中心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通过“北京海淀”微信公众号对全区重大民生政策措施进行预热式发布,及时收集、了解公众反馈,拓宽公众参与政策制定、执行和监督的渠道;举办“海淀网友看海淀”等线下活动,扩大公众对政府工作的认知度和认可度;区政务服务办改进第三方机构暗访评议方式,组建第一届14名特约社会监督员队伍,对政务大厅服务进行3次监督评议,提出建设性意见20余条,有效促进了窗口服务规范、纪律落实和服务质量提高。
打造民意连接系列工程。区政务服务办发放服务满意度调查问卷收到有效建议71条。其中采纳43条,现场反馈2条,电话反馈26条,得到了服务对象的一致认可。落实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人民建议受理渠道更加畅通,群众提交建议更加便捷,共受理群众建议243件次、315人,与2016年人民建议总量上升417%,人次上升570%。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7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21522条。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9条。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4827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268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28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1222条;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378条;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964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183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21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14条;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1524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17条;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208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4期;政府网站公开6235条;政务微博公开6100条;政务微信公开1460条;其他方式公开552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32次;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100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5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8次;政策解读信息发布126条;微博微信回应事件256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50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2231件,其中区政府485件,区属单位1746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609件,占总数的27.3%;通过网络提交申请204件,占总数的9.14%;以信函形式申请1418件,占总数的63.56%。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房屋征收、拆迁补偿、城市规划等方面。
2.答复情况
已答复的1974项申请中,其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 111项,占总数的5.62%;
“同意公开”447项,占总数的22.64%;
“同意部分公开”30项,占总数的1.52%;
“不同意公开”233项:其中,涉及国家秘密0项;涉及商业秘密7项;涉及个人隐私3项;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项;非《条例》所指政府信息219项;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4项;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 144项,占总数的7.29%;
“申请信息不存在” 991项,占总数的50.2%;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 4项,占总数的0.2%;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14项,占总数的7.09%。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按照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京财综﹝2017﹞569号)要求,自2017年4月1日起,停止收取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费用。截至2017年3月31日,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0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案件111件,其中:区政府12件,区属各单位99件。其中维持行政机关做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告知书的49件,撤销的8件,确认违法的13件,其他情形41件。
2.行政诉讼
全区共收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115件其中:区政府39件,区属单位76件。收到一审案件77件驳回76件,撤销1件。收到二审案件38件,全部维持一审判决(裁定)。
3.举报
区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办公室共接到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举报16件。其中,3件属实,13件失实。
四、存在的不足及2018年重点工作
(一)存在的不足
一是政务公开的深度广度仍需进一步拓展。行政权力运行中“决策、执行、结果、管理、服务”全过程公开与社会公众的期望仍有一定差距;二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需进一步加强。政策解读针对性和时效性有待加强,解读内容不够接地气,回应关切不够及时主动。三是基层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水平需进一步提升。部分基层单位公开工作力量相对薄弱,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有待加强。
(二)2018年重点工作
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一是完成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试点工作。于2018年8月前,全面梳理 18个领域试点单位的政务公开事项;编制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优化政务公开工作流程,实现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二是根据北京市工作要求和我区重点工作,制定《海淀区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三是继续动态更新管理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督促指导全区各单位及时更新填报清单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四是推出海淀政务公开便民地图集。发布养老服务、医疗卫生服务、教育资源服务、祭扫场地服务、菜篮子便民服务、创新创业服务等有海淀特色的动态地图,方便群众生产生活。
提升依申请案件办理水平。一是持续规范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工作程序,确保申请途径畅通,办理程序规范,答复依法稳妥,杜绝低级错误发生。二是加强依申请疑难复杂案件会商,降低诉讼风险;三是推广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各单位提供法律专业支撑。
加强业务培训,提升工作水平。继续组织全区性培训大会和各类专项工作培训,按系统组织依申请信息公开案件专题研究,以业务研究带动队伍建设。
2018年3月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2016年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年度重点工作情况、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信息公开数据、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四部分内容。
一、年度重点工作情况
(一)强化指导,夯实工作基础
制发《海淀区2016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针对我区政务公开工作情况,从围绕深化改革、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政府建设推进公开等6方面工作内容,持续深化权力责任清单、财政资金使用、重大建设项目、公共资源配置、环境保护、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创新驱动发展、高端产业发展等领域信息公开,不断增进政务公开工作透明度。
公布《海淀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该清单覆盖区级、街镇二个层级,涉及医疗卫生、拥堵治理、环境监测、政府采购等数十个领域,共300余条目录,3000余项内容。细化了各级行政机关重点领域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具体到每项信息的内容标准,落实责任主体,内容更新时间,实现公开工作可量化、可考核。区级清单确定了44个领域;22个街道办事处清单确定了10个领域;7个镇政府清单确定了12个领域。
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导。进一步推进依申请信息公开疑难案件沟通会商、行政诉讼和败诉案件报备等工作机制运行,规范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各环节工作流程;规范信息公开各答复类型版本,降低复议诉讼风险;印发《关于在全区各级行政机关中开展“依申请公开”专项整改和迎接第三方测评工作方案》,提升全区信息公开水平。
(二)强化解读,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建立解读机制,组建信息发布团队。由区委宣传部牵头建立全区重大新闻宣传会商机制,对全区重点新闻宣传进行安排部署,为政务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提供内容导向。同时在区新闻中心建立“一把手”牵头的时政新闻报道与重大选题策划机制,发挥区属报纸、电视、网络新媒体采编优势,集中为政务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提供内容支撑。组建“时政报道小组”实时发布涉及辖区公共民生信息,对全区重要会议、重点工作、重大活动实现4小时内在区政府门户网站和新闻网同步首发。组建24小时“应急报道小组”,对涉及辖区重点应急事件1小时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发布信息。
多渠道信息传播,扩大信息受知范围。与主流新闻资讯平台合作,第一时间将海淀制定出台的重大政策措施发布出去。2016年7月,与今日头条达成战略合作,开通今日头条政务号“北京海淀”,同时吸收全区近40家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入驻,形成以北京海淀为主、全区各单位共同推进公开的矩阵式发展新势态。
创新展现形式,让政府信息多样化。我区通过对用户行为数据监测,围绕群众高度关注和迫切需要解决热点难点问题,整理了2016年市区两级颁布印发的各类重要政策,搜集重要政策同步解读文件,深入地宣传解读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出台的背景、目的、意义、内容和要求,为推动各项符合我区实际政策措施的贯彻执行营造良好的氛围,海淀区政府网站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43个。在解读形式上,采用图表图解、视频点直播、H5等展现方式,在PC及移动端上对全区重点工作进行解读,增强政策解读的易读性和亲民性。
(三)强化回应,放大政府声音
完善舆情通报制度,维护区域舆论氛围积极健康平稳。制定出台《海淀区委区政府门户网站运维管理方案》、《海淀区政务网站新媒体备案管理机制》、《网络新闻发言人制度》、《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制度》、《安全保密制度》、《信息审核制度》等制度机制,初步实现了对全区网络空间的统筹管理。
充实新媒体工作队伍,持续加强网上正能量。以区新闻中心为依托打造“中央厨房”式生产机制,搭建工作平台,打通“三微一端”,强化了网上正能量传播。充实加强政务新媒体工作队伍建设,做大“海淀网友”队伍,新增“红色网军”近千人。成立网络文学联盟,加强优秀传统文化和当代文化精品网络传播,征集网络微电影、微视频、原创文学等健康网络文化作品600多件。
增强网上舆情调控能力,引导文明城区氛围。加大突发舆情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力度,建立全区政务网站和新媒体工作联席会工作机制,围绕换届选举、人口疏解、拆迁、市场关停、反恐、涉众型经济案件等加强专题监测,全年累计处置重大突发敏感舆情苗头45起,保持了区域舆论氛围积极健康平稳。
(四)强化渠道建设,提升公开质量
完善制度建设,提高内容建设标准。建立海淀区政务网站运行中心,促进全区网站规范化运作。统筹全区政务网站制度、流程、规范、绩效、培训、资产管理等,确保公众能够及时获取政府信息、获得便利的在线服务。成立海淀区政务网站监测指导中心。利用技术手段搭建海淀区政务网站云监管平台,通过云监测技术手段实时扫描和人工定期检测相结合,及时发现信息更新不及时、信息发布不准确、交流互动不回应、服务信息不实用等问题,从而促进全区政务网站内容质量的进一步提升。
多层次政务网站结构,促进政府网站集约化发展。目前全区现有对外公示政务网站70个,集中部署在统一的资源服务平台(海淀区政务云平台),并使用统一的内容管理平台,实现了数据的集中、信息的安全。
加强新媒体渠道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目前全区开展新媒体建设单位52家,其中46家开展政务微信建设、26家开通政务微博、5家开通移动客户端。根据抽查,80%政务新媒体工作侧重以信息公开为主的信息宣传,20%以提供政府服务为主线。目前,海淀区政府通过北京海淀政务微信、海淀政务微信、海淀在线微博、掌上海淀APP来提供信息公开、办事服务。
利用新技术手段,提升政府网站智能化发展。利用“云适配”技术,使网站可自动适配各类移动终端,保证最佳的阅读效果。利用“云检索”技术,按照文字、图片、视频及信息所属类别来加强对用户检索条件的筛查,方便用户查阅政府信息。利用“用户行为分析”平台分析用户访问行为,并定期对网站进行栏目布局的改动,充分保持政府网站“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
二、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情况
(一)围绕深化改革推进公开
推进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公布海淀区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确认等8类权力清单共1198项。按照北京市关于实行“通用责任+专项责任”的清单管理方式要求,海淀区政府部门行政职权运行通用责任清单一并公布。完成了行政许可权力清单动态调整,公布2016年版行政许可事项200项,完成了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编制及公开工作,公布行政处罚权力事项8655项(含垂直部门3580项),权力清单内容及权力事项办事流程图已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向社会公开。
推进食品药品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公布处罚类信息1184个,通过执法系统实现实时更新;在各类抽样检验信息和消费警示信息方面,通报食品类食品安全信息12期,曝光不合格食品61种;通报药品类质量安全信息2期,曝光不合格药品3种;通报医疗器械质量安全信息7期,曝光不合格医疗器械产品29种;通报化妆品质量安全信息1期,未发现不合格产品;在产品召回信息和违法广告监测信息方面,发布食品召回公告40个;医疗器械召回公告17个;发布违法广告监测公告1个。发布药品GMP认证公告1期,证书收回公告4期;发布GSP认证公示公告及收回信息110期。
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执法检查、行政处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情况等信息,首度全文公开事故调查报告和执法检查信息。全年主动公开各类安全生产信息644条,其中行政处罚信息14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通报22条、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16条。第一时间发布了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高的“红联南村5号楼‘4.10’燃气管道事故”。
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公开。通过 “信用海淀”网站,对全区各单位的“双公示”信息进行归集和处理并进行公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查询。2016年,归集“双公示”信息近三万条,并将符合国家发改委要求的数据向“信用中国”网站上传“双公示”信息1500多条。区环保局、区食药局、区安监局等单位还按照要求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信用海淀”网站、本单位门户网站和上级单位门户网站进行了公示。
推进政务服务公开。制定网站信息发布格式规范,明确网站信息发布的字体、内容、图片和视频等信息发布的格式及要求;按照标识统一、功能统一、网络统一的“三统一”原则,规范街镇便民服务大厅名称标识,统一加挂“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标牌。2016年8月海淀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网站集中发布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告信息(包括项目招标公告、信息更正公告、中标及成交结果公告、合同公示)。通过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和业务的网上查询和在线办理,服务招投标市场主体;统一规范办事事项标准,区政务中心和试点委办局从事项名称、受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材料、办理结果、办理时限等细节,依据最新法律法规和政策进行工作规范,完成街镇106个便民服务事项操作手册和办事指南的修改调整和确认工作,消除街镇事项办理差异,做到全区办理流程统一,并在区政务服务网、微信平台公开发布。
(二)围绕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公开
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情况的信息公开。海淀区充分利用信息公开板块、电子网络、新闻传媒、资料编发等各种有效形式,加强京津冀协同发展有关政策宣传。2016年海淀区区域合作项目预征集共收到项目37个,涉及32家企业,其中区域协同发展类项目16个、搭建产业转移对接服务平台类项目13个。
推进创新发展信息公开。为做好核心区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发布、解读、及资金拨付工作,在海淀园官网开设了“海淀区加快核心区‘1+4’自主创新和产业发展政策体系”专题,共发布指南29项,通过平台启动专项在线申报40个,于6月24日公示上半年支持名单,涉及企业39家,于 12月2日公示下半年支持名单,涉及企业659家。
在海淀园官网公开APEC商务旅行卡申办、邀请外商来华审批等工作程序和办事流程。自2004年至2015年,为园区600多家企业办理邀请外国人入境业务总计3843人次,共涉及120多个国家和地区。2016年,受理邀请外商来华申请24批41人次。在海淀园官网和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公开海英人才申报等相关政策及办事流程。
推进重大规划和建设项目信息公开。为做好“十二五”规划收官和“十三五”规划发布解读工作,海淀区举办“十二五”规划成果展,公布“十三五”规划纲要并进行全文解读。区发改委主任在线访谈解读《海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编制情况,并在区政府网站、区新闻网、“北京海淀”公众微信同步发布。主动公开政府投资项目信息71项,行政许可事项133项。配合中央、北京市开展各项稽察、检查共8次,涉及我区123个项目。区住建委主动公开政府投资纳入年度重点工程项目的审批信息、项目进展和建设信息,在市住建委网站公开重点工程的审批信息和审批手续。
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信息公开。按照《北京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运行的通知》要求,2016年,我区将海淀区循环经济产业园再生能源发电厂项目、海淀北部地区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等10余个项目全部录入财政部PPP综合信息平台系统。
推进降费信息公开。区发改委先后对教育收费、医药价格、涉企收费、商品房销售和中介服务收费、机动车停车收费、机动车检测收费,以及“营改增”价格等进行专项检查,并围绕消费和举报投诉热点,对商超和电商价格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公示纠正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信息。共完成各类收费和价格检查2607户,公示价格处罚决定书12件。区财政局及时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目录清单等动态管理信息,对中央及北京市相关收费政策及时进行全区转发。同时,在监督检查过程中,督促执收单位在收费场所和外网网站公示收费文件依据、主体、项目、范围、标准、对象等信息。
(三)围绕民生改善推进公开
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区环保局梳理编制所属事业单位提供公共服务的事项目录;公开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并进行深度解读2篇、治理高排放机动车的信息79篇、年度重点排污单位名录6条、指导重点排污单位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6条;公开重点排污单位环境检查信息9篇;公开建设单位环评审批信息915条、验收信息469条。区水务局针对南沙河、北沙河黑臭水体河段制定控源截污和内源治理工作方案,快速降低黑臭水体的内源污染负荷并及时在网上公布治污处理进度。目前,建成区内的北沙河和北沙河黑臭水体段的截污工作已完成,清淤项目已在中小河道治理中完成;海淀区北部地区温泉、永丰、翠湖三座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6万立方米/天,2016年全年共计处理污水1705.2869万立方米,实际处理规模4.66万立方米/天,处理负荷率为77.7%,累计实现COD削减量共计2498吨,产生脱水污泥共计8809吨,污泥含水率为80%,出水水质达标率为98%,上述信息均已在相应网站公开。
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区民政局按月主动公开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持证人姓名、保障人口、家庭月保障金额、所在街道(乡镇)名称,提升我区救助工作规范化水平。全区共有城乡低保对象3283户,5433人,累计支出救助金4944万元,累计公开信息60余条。区教委在开展入学工作前,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海淀区2016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及2016年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在海淀区接受义务教育证明证件材料审核细则,并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政策、随迁子女入学办法、入学流程、证件要求和办理方式做了详细的政策解读,接受社会监督;通过门户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政策解读20余篇。从学位增加数量、方式等方面详细解读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区人力社保局及时公开高校毕业生创业、职业培训、劳动就业、失业再就业等方面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情况等信息。积极打造对外网站特色栏目建设,以专题专栏、资讯动态、在线服务、办事服务大厅、公众查询等栏目为依托,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全年公开就业创业领域信息93条,累计主动公开171条。
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及区房管局网站及时公开本年度保障性住房相关信息:1月28日、4月20日分别发布我区第九批、第十批限价房摇号规则和摇号结果;8月18日发布我区经适房、限价房统一摇号规则和摇号结果;9月20日发布通知启动区第十四批公租房租赁意向登记工作,10月28日发布摇号配租规则和配租摇号结果及经适房统一选房配售公告。区住建委公开2016年已开工和已竣工保障性住房项目信息;公开2016年棚户区改造和环境整治计划、项目名单、进展情况等信息。
推进城市治理信息公开。为缓解交通拥堵,区发改委加大对停车收费政策的解读和对违反停车收费政策行为的处罚力度,并公示相关信息。规划海淀分局积极配合市、区优化轨道交通线网,并开展地铁3号线、12号线、19号线和昌平线南延等地铁线路规划和前期调研工作,推进重点片区新增辅助线项目可行性研究。推动海淀山后线稻香湖站、苏州街站、清华东站等一体化设计,研究北安河车辆段上盖开发,推进地铁16号线、海淀山后线、西郊线等重点线路建设。研究后厂村路及上地软件园周边地区的交通拥堵治理措施,加快关键交通节点疏堵改造,缓解该地区交通压力。区城管执法局公开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小煤炉专项整治、采暖季供热专项执法、扫黄打非专项整治、打击无照售煤、僵尸自行车等环境整治专项活动动态信息类205条;公开2016年一般案卷处罚信息12期共3800件案件。区市政市容委针对“拆违打非”、地下空间和群众租房整治、城乡结合部环境整治及城市痼疾无症专项整治行动公开相关信息90余条。
(四)围绕助力政府建设推进公开
推进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为扩大公众参与,我区积极实行重大行政决策预公开,对社会关注高的行政决策事项,在决策前广泛征集意见。海淀园启动重大产业项目预征集,发布了《关于启动2016年海淀区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项目预征集工作的通知》,一方面有助于摸清核心区高精尖产业底数,为抢占全球技术创新和产业发展的制高点,充分发挥核心区的示范引领和策源地作用提供支撑;另一方面可以掌握未来一段时间内项目产业化的具体方向,为园区下一步专项支持方向的聚焦以及明确更加精准的支持方向提供依据。区发改委于2015年底公开海淀区拟实施重大项目清单,广泛征求社会意见。区住建委预发布《魏公村小区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意见稿)》,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促进政府与民众了解沟通,减少社会矛盾,充分体现了征收工作公众参与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社会治理模式。
推进政策执行和落实情况公开。依托区政府绩效管理与督查信息平台,采取电话了解、实地检查、暗查抽查等方式,对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开展全面督查,定期反馈、督促工作推进情况,通过《海淀报》、政府网站等媒介公开实事等任务落实情况。在全区范围内开展绩效管理工作,在绩效指标设置上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重要考评维度,并根据政府部门、街道、镇的不同工作特点设置了个性化指标体系和权重。同时,绩效管理工作坚持“公正、公开”原则,指标体系和细则面向社会公开,按照市政府工作要求,绩效管理重点工作中的打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水污染防治、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等责任书任务通过政务网站定期向社会公布任务完成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使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的公开力度,年内通过本单位官方网站公开了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财务收支审计和15个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以及年度审计查处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审计结果的公开增强了审计工作的透明度,同时也促进了被审计单位建立长效机制,健全管理制度,从源头上防范问题发生。
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在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进一步细化了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内容,政府预决算支出已全部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2016年区本级财政预算(草案)和2015年财政决算(草案)报告分别经人代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开,同时一并公开政府“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情况。在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方面,一是继续扩大预决算公开范围,区级政府部门由去年的77家扩大到85家。细化预决算公开科目,支出功能分类细化至“项”级科目,基本支出按照经济分类细化公开至“款”级科目。二是增加了预决算公开内容,按照“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和分项数额向社会公开“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4784条。制发并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7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2776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166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43条;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130 条;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1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119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30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23条;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106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18条;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448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4期;政府网站公开5839条;政务微博公开5455条;政务微信公开448条;其他方式公开125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28次;举办新闻发布会80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3次;政府网站在线访谈8次,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3次;政策解读信息发布80条;微博回应事件2000件;其他方式回应11件。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1785件,其中区政府受理399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496件,占总数的27.78%;以传真形式申请3件,占总数的0.17%;通过网络提交申请155件,占总数的8.68%;以信函形式申请1141件,占总数的63.92 %。
(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规划、征地批复、征地拆迁及其补偿费用发放、使用情况及农村两委换届、有形市场疏解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2.答复情况
已答复的1811件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69件,占总数的3.81%;
“同意公开”485件,占总数的26.78%;
“同意部分公开”7件,占总数的0.38%;
“不同意公开”382件:占总数21.09%。其中,涉及国家秘密4件;涉及商业秘密5件;涉及个人隐私3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337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34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37件,占总数的7.56%;
“申请信息不存在”691件,占总数的38.15%;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43件,占总数的2.37%;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0 件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168.4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行政复议183件,其中:区政府复议71件,区属委办局复议112件。
2.行政诉讼
全区因信息公开引发行政诉讼564件。其中:区政府诉讼389件;区属委办局诉讼175件。
3.举报
全区受理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3件。经查,情况属实1件,不属实2件,已回复举报人。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82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34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91名,其中,专职人员数5人,兼职人员数86人。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65万元。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48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9次,接受培训人员数319人。
四、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问题
一是主动公开工作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部分单位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数量偏少,更新不及时。二是工作程序的规范性需要进一步提高。部分单位工作人员未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规范办理信息公开申请。三是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需进一步加强。
(二)2017年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制定海淀区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持续推进权力清单、财政预决算、保障房、征地拆迁、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力度;开展第三方机构对各单位主动公开工作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试点工作。
二是推行重点领域政务公开清单动态管理。督促检查指导全区各信息公开机构对清单涉及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并对清单内容进行动态更新和修订完善。
三是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和复议诉讼工作。以进一步降低复议诉讼败诉率为目标,持续完善和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各项制度机制,继续加大对信息公开一线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力度,对容易引起复议、诉讼的问题,加大沟通协调力度。
四是开展全方位多样化业务培训。继续安排区领导会前学法、全区培训、个别交流、以干代训等培训形式,学习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规,提高全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公开意识,牢固树立信息公开贯穿工作始终的理念,提升站位、拓宽视野。
五是提升宣传和舆论引导能力。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整合媒体资源,精心策划宣传,讲好海淀故事,提升舆论宣传效果。加强新闻发布制度化建设,建好新闻发言人队伍,不断提高政策把握能力、舆情研判能力、解疑释惑能力和回应引导能力。拓展网络媒体宣传阵地,完善网络宣传“中央厨房”机制,形成网络空间工作“大格局”和互联网宣传“大合唱”。
(一)推进行政权力清单公开,提升行政透明度,便捷群众办事。
为全面推进政府部门职能公开,依法向社会公开政府部门的行政职权等信息,按照政府职能转变要求,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2014-2015年,全面清理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区编办组织审核、清理全区行政审批事项,共计梳理38家单位的行政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的审批事项、政务服务事项、统计评比达标表彰项目、行政审批事业性收费项目等。经梳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汇总清单共674项,其中行政许可442项,非许可的行政审批事项232项,涉及到全区各区属行政部门及市级垂直管理部门。
2015年,按照市投资项目审批监管平台的建设工作要求,开展投资项目试点工作,梳理编制了《海淀区投资项目审批目录》和《投资项目审批工作业务指导手册》,公开了区级76项投资项目审批事项及一次性受理材料告知清单,完成审批材料、形式标准、内容标准。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审批环节,形成了业务指导手册,使工作人员和办事群众都能一目了然。
2015年梳理并公布了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分两期对外公布,第一期涉及区政府、街镇、区属委办局的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已于2015年4月底前对外公布,其中包括以区政府为主体、相关部门负责实施的处罚职权事项86项,以街道为主体的处罚职权事项2项,以镇为主体的处罚事项6项,区属执法单位职权事项4981项。第二期主要涉及直属委办局的行政处罚权力清单,已于2015年9月底前对外公布,其中包括垂直管理执法部门行政处罚权力事项3580项。
(二)推进财政资金信息公开。
政府预决算信息公开,2015年财政预算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均细化公开到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部门预决算信息公开,一是公开部门预算的单位从59家增加至77家;二是细化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内容,部门预算支出细化公开功能分类的项级科目,基本支出细化公开到经济分类的款级科目,同时还对行政经费支出等情况进行文字说明。
做好部门决算的信息审核、数据分析、释疑等工作。区财政局制定并下发了《2014年度部门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单位作为部门决算信息公开责任主体,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内容、时间和方式,将本部门决算数据在各单位网站主动公开。同时,财政部门认真核实部门决算公开数据,严格审核把关,对于疑点数据,与有关单位逐一核实,确保部门决算信息真实、准确,督促各单位做好公开数据的对比分析和解释说明。同时会同区委宣传部门加大政策解释和宣传,做好舆情预判。通过财政局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大厅公开《预算法》等财政政策,利用网上互动交流和热线电话积极回应公众关切。
(三)推进公共资源配置信息公开。深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信息公开,加大保障房筹集、建设和竣工信息的公开力度。2015年,我区保障性住房筹集1.3万套,基本建成7400套,基本完成了市里给予我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筹集任务。针对百姓最为关心的保障性住房摇号配租配售情况,均通过区政府网站和区房管局网站予以公布,同时各街道在辖区内住保窗口及居委会予以张贴,有条件的街道还通过群发短信方式通知保障家庭,保证公众在第一时间掌握保障性住房分配的重要信息。
2015年,我区进一步加大了政策解读力度,及时更新已公示的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分配等几十项政策,并第一时间公布我区制定的提高公租房租金补贴和市场化租赁补贴力度、以及开展经济适用住房和限价商品住房备案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工作的新政策。2015年全年公示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25批次,涉及1603户申请家庭,发布了第十一批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二批公共租赁住房、第十三批公共租赁住房、中国铁建环保嘉苑自住型商品房、保利芳园经济适用住房、第九批限价商品住房以及第十批限价商品住房共计7批次保障性住房摇号分配的相关通知27则。对于部分限价商品住房申请家庭在轮候期间住房、婚姻等情况已发生变化未及时变更的,用传统电话、书面等形式通知无效的情况下,我区首次通过区政府网站、房管局网站发布约谈通知,要求申请家庭在规定时限内到达指定地点完成约谈。
此外,我区创新推出公共租赁住房实时配租模式,研发上线《海淀区公共租赁住房实时配租平台》,申请家庭可凭有效用户名及密码登录平台,了解我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信息,随时选租公共租赁住房。平台上线及房源发布已通过区政府网站、房管局网站发布公示。
(四)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进一步加大民生保障和公共服务领域的信息公开力度,加强社会救助信息的公开力度,区民政局按月主动公开城乡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区教委及时公开公众关注的教育热点问题,进一步扩大招生信息公开范围,重点加强招收特长生相关政策及非本市户籍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五证”审核细则的信息公开。工商海淀分局依托“北京工商”和海淀工商门户网站新增了企业注册登记基本信息、年检结果、注(吊)销结果、商品质量监测、规范性文件解读、广告审查提示等公众关注度高、与百姓生活联系密切的业务类信息、服务类信息。区人力社保局积极打造“我想、办事服务大厅、公众查询”等网站特色栏目,开通并改进在线预约服务模块,方便企业利用在线预约服务完成退休业务办理;新增“仲裁典型案例”栏目,作为全市首家单位率先推进仲裁典型案例网上公开工作。 2015年,公开仲裁典型案例信息179条,实现了30%仲裁典型案例网上公开。加大公众关注的“促进就业、社会保障”等信息的公开力度,累计公开促进就业类信息249条、社会保障类信息196条。
(五)推进审计结果公开力度。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部署,区审计局积极推进审查结果公告制度,在2014年公开11家单位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公开范围,加大对单项预算执行审计结果和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2015年9月,将区发改委、区商务委、区文委等12家单位的2014年度预算执行审计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通过区政府网站、审计局网站及海淀报等多种形式对外公开。对于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区审计局进行持续跟踪检查,并将审计整改报告在审计局网站公开。
(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2015年,我区加强了空气质量、污染物排放、污染源等信息的公开。加大了对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按季度公示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和重金属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加大环境执法检查依据、内容、标准、程序和结果公开力度,并按月公开行政处罚信息。同时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网站主动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和验收信息。
(七)加大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示。在区政府网站、食药局官方网站和官方微信上,不定期公示海淀区食品药品案例监测情况、行政处罚情况、海淀区餐饮单位量化评级结果、不合格食品药品(药包材)信息、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违法广告监测结果等,客观评价海淀区食品安全状况,有效震撼违法犯罪分子,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索赔权。
(八)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执法结果和群众投诉举报公开,将社会关注度高的食品药品检查结果、污染排放及处理结果、文化市场违法违规经营及处理情况、安全生产事故调查报告、一般工商类企业群众投诉情况及执法部门查处情况都进行了公开,为其他企业的生产经营和个人生活、工作提供了有效的参考信息。
二、机制平台建设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
我区从落实“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加快推进依法治区的高度,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与日常行政管理和经济社会管理工作紧密结合,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同步推进。主管政府信息公开的区长多次听取工作汇报,组织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突出问题,逐步提高全区的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理顺工作关系,减少职能交叉,加强监督和救济。全区信息公开队伍较稳定,部分单位增加了人员配备和经费配套,聘请了法律顾问提供法律援助,全区信息公开水平稳步提高。
(二)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公开渠道,提升公开质量。
一是普查政府网站。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的通知》及《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更新滞后等相关问题的通报》的要求,区政府办会同区经信办对全区各单位信息公开专栏开展信息更新时效性专项检查,对部分单位动态类栏目、通知公告、政策文件等更新不及时的情况提出整改要求。
二是升级改造信息公开大厅。升级后的信息公开系统优化了信息检索方式,减少信息公开栏目设置层级,增加数据统计分析功能,畅通信息发布渠道。
三是积极发挥新媒体应用,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开通“海淀教育”、“海淀政务”、“三山五园”等微信号,提高了传播效率和舆论引导能力。通过新闻发布会宣传、解释群众关注度高的新政策、新措施、重点工作的执行情况,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编辑《2015年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公报》共4期,发放全区各单位及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方便群众查阅政府信息。
(三)强化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
我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受理环节,进一步畅通申请受理渠道,在传统当面申请、邮寄申请、邮件申请、传真申请的基础上,开通了网页申请,于2015年11月30日正式上线运行,目前系统运行状态稳定。加强引导服务工作,对全区各部门的各类信息公开受理渠道进行了梳理检查,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指导,辅以检查,确保全区各单位受理渠道畅通。推行疑难案件会商制度和诉讼、败诉案件报备机制。有利于及时掌握全区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和败诉案件情况,加强败诉案件共性问题研究。
(四)联合法制、保密部门进行培训,不断提升对新情况、新形势的适应和把握能力。
2015年,我区联合区保密局全覆盖、有重点地对全区82家信息公开主体进行了工作制度和工作人员业务素质的检查,正确厘清保密和公开的关系,增强保密和公开的实操能力,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培训整改,确保各单位的信息公开工作能紧跟形势要求。
三、信息公开数据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5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13209条。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7条,制发行政规范性文件7条。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191条。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77条;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条件;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21条;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3条;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12条;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18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23条;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14条;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17条;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3条。
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包括政府公报4期;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2917条;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139条;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181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74条。
(二)回应解读情况
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58条。包括,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92次(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5)。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200篇;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1300次;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4次。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1.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2285件,其中区政府受理669件。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988件,占总数的43.24%;以传真形式申请2件,占总数的0.088%;通过网络提交申请70件,占总数的3.06%;以信函形式申请1230件,占总数的53.83%。
(因同一申请可以多种申请方式提出,故分类申请之和大于申请总数)
申请内容主要涉及用地规划、征地批复、征地拆迁及其补偿费用发放、使用情况及有关行政复议的证据、依据及全部卷宗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2.答复情况
已答复的2245件申请中:
“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51件,占总数的2.27%;
“同意公开”734件,占总数的32.69%;
“同意部分公开”13件,占总数的0.58%;
“不同意公开”470件:其中,涉及国家秘密1件;涉及商业秘密0件;涉及个人隐私0件;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0件;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447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22件。
“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199件,占总数的8.86%;
“申请信息不存在”695件,占总数的30.96%;
“告知作出更改补充”79件,占总数的3.52%;
“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4件,占总数的0.18%;
3.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规定,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共计647元。
(四)行政复议、诉讼及举报情况
1.行政复议
全区因政府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188件,已全部审结,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157件,被依法纠错18件,其他情形13件。
区政府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34件,并已全部审结,其中维持决定24件,驳回申请2件,被依法纠错8件。
2.行政诉讼
全区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620件,一审案件418件,二审案件202件。一审案件中已审结400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360件,被依法纠错40件;二审案件中已审结180,法院均维持原判或裁定驳回上诉。
区政府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445件,一审293件,二审152件。一审已审结286件,其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71件,被依法纠错15件;二审已审结141件,法院均维持原判或裁定驳回上诉。
3.举报
2015年,海淀区受理因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投诉举报2件。按照有关工作程序,转相关单位阅处2件。经过调查,情况属实2件,并已向举报人回复。
(五)机构建设及保障培训情况
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为82个,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34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7名,其中,专职人员数5人,兼职人员数82人。
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56.6万元。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53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8次,接受培训人员数237人。
四、宣传解读回应情况
(一)2015年,我区进一步完善舆情通报制度,舆情监测、预警、控制衔接良好,维护了区域舆论氛围积极健康平稳。在此基础上,我区积极发挥新媒体应用,拓展了信息公开渠道,提高了传播效率和舆论引导能力,呈现正面政府形象。
(二)加大通过新闻发布会公开信息的力度。对于重大政策调整或重点项目实施等需要及时告知群众的信息,我区主动通过新闻发布会、电视新闻和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通过报纸、网上征求意见、座谈等方式扩大群众有序参与。
(三)我区创新实现信息公开专栏与区新闻网内容共享,保证日均信息发布量。每日及时更新政府网新闻频道内容,并将更新内容与区政府门户网站联动共享,保证重要新闻全面发布。
五、存在不足及2016年工作安排
自《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在一些领域的信息公开上群众满意度还有待提高。一是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仍有待提高。虽然近几年我区不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但与群众要求和期望还有距离。二是依申请办理程序需进一步规范,存在答复主体不合法、不予公开的理由和依据不明确、证据材料保存不完整等问题;三是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有待加强。
针对当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主动发声,减少依申请信息公开压力。继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持续推进保障房、征地拆迁、财政预决算、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招投标、安全生产等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工作。规范依申请受理、办理、答复流程,减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风险;二是加强创新,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的参谋、助手作用,积极组织法律顾问参与各单位的疑难信息公开案件办理工作,在受理、答复环节提前参与,严把法律关,提高答复质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开展培训,狠抓落实,使公开意识贯穿行政工作始终。组织全区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全员尤其是领导干部依法行政意识和公开意识,提升站位、拓宽视野。以落实国务院和北京市公开工作要点为抓手,把公开理念贯穿行政工作始终,把公开方式体现在行政工作全过程,把公开效果作为检验依法行政成效的重要标准,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和依法行政。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5 年度) |
||
填报单位(盖章):海淀区政府 |
|
|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209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7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7 |
(二)重点领域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91 |
其中:主动公开财政预算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信息数 |
条 |
77 |
主动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保障性住房的分配和退出等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等信息数 |
条 |
21 |
主动公开环境核查审批、环境状况公报和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等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情况、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依法应当招标的项目等信息数 |
条 |
0 |
主动公开生产安全事故的政府举措、处置进展、风险预警、防范措施等信息数 |
条 |
12 |
主动公开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批准、征收集体土地批准、征地公告、征地补偿安置公示、集体土地征收结案等信息数 |
条 |
18 |
主动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的项目、价格、依据、执行时间和范围等信息数 |
条 |
23 |
主动公开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中的警示信息和良好信息等信息数 |
条 |
14 |
主动公开政府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等信息数 |
条 |
17 |
主动公开行政机关对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公共企事业单位进行监督管理的信息数 |
条 |
3 |
主动公开市人民政府决定主动公开的其他信息数 |
条 |
0 |
(三)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期 |
4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917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39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181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74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58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92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5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20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130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4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2285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988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2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7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23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225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994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1257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2245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51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734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13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47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1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447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22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99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695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79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4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188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157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18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13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62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54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4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4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2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0647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82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34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7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5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82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56.6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53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8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37 |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4年度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一、概述
2014年,海淀区认真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实践科学发展观,依法治国理念,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以及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为实现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战略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城市创造优良发展环境。以扩大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和机关作风建设为目标,以公正、便民、廉政、勤政为准则,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促进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创新政府信息公开形式,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促进了我区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的开展。
全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包含垂管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025条,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2870件,引发行政复议531件,行政诉讼113件。为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海淀区积极落实北京市政府《北京市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加大了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主动公开
2014年,通过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302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92条,占总数的比例为1.5%;法规文件类信息100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8%;规划计划类信息78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6%;行政职责类信息39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3%;业务动态类信息12616条,占总数的比例为96.8%。
海淀区作为北京市财政信息公开试点区县,在2013年于全市区县中率先公开区政府和各部门“三公”经费预、决算基础上,2014年我区在试编全口径预算的基础上,将政府四套预算一并向社会公开;同时扎实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不仅将公开科目细化至项级,而且一并公开部门行政经费支出情况,实现了政府和部门两个层面预决算信息的全覆盖。我区积极督促、指导单位进行部门预算公开工作,于预算批复十五个工作日内, 59家区属单位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收支预算总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表以及相关说明向社会公开,积极主动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我区今年首次在《海淀报》上集中向社会公布11家单位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结果,以公开促规范、促整改,有效发挥社会各方面监督作用,形成倒逼机制,提高监督效能。审计结果的公开满足了社会的知情权,体现了审计部门敢于监督、勇于执法的工作作风,树立了审计监督的权威性,彰显了海淀区政府打造阳光政府、公信政府的决心。
2014年,我区加强了建设项目环境审批信息的公开,通过网络主动公开了建设项目环评、行业环保核查、上市环保核查等信息。加大了对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按季度公示辖区内污水处理厂和重金属企业监督性监测信息。同时加强对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信息的公开,按照应急预案信息发布有关规定,及时公开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处理情况等信息。
(二)公开场所建设
全区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7处,具体包括依申请公开接待处、中关村科技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三层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区机关第二办公区、上地办公中心、招商大厦、区档案馆、区图书馆。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大厅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查阅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工作是信息公开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依申请公开
2014年我区继续完善依申请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的流程,畅通受理渠道,完善工作机制,提高工效率,方便公众申请。2014年全区申请总数为2870件,其中区政府(政府办)受理935件,占32.6%。申请方式中,当面申请1097件,占总数的38.2%,传真申请2件,占总数的0.07%,互联网申请18件,占总数的0.63%,信函申请1753件,占总数的61.1%。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拆迁补偿、腾退方案、用地规划、征地批复、区政府作出的各类行政复议的证据依据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
1.申请内容明确,可以答复是否公开的共1143件,其中“公开”1047件,占91.6%(含“同意公开”1014件,“已主动公开”24件,“信息部分公开”9件);
“不予公开”96件,占8.4%。
2.属于其它答复类型的1727件中:
“申请内容不明确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156件,占9.03%;
“信息不存在”894件,占51.77%;
“非本机关掌握”290件,占16.79%;
“非政府信息”386件,占22.35%;
“已移送档案馆”1件,0.06%。
2014年,我区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在受理环节,进一步畅通申请受理渠道,加强引导服务工作;为适应邮件申请、邮寄申请在我区所占比例逐渐上升的趋势,我区对全区各部门的各类信息公开受理渠道进行了检查梳理,有针对性地进行培训指导,辅以检查,确保全区各单位受理渠道畅通。
指导全区各单位有效使用市信息公开系统,促进全区依申请公开信息共享和协调办理;在依申请案件办理过程中,我区不断总结完善方式和流程,继续保持和重点单位的交流。根据案件需要,及时召开相关单位协调会,讨论分析,群策群力,力争依法作出完备答复。区内单位间的配合更加默契,基本杜绝了单位间的相互推诿,缩短了平均办理时间,群众满意度有较大提高。在答复环节,严格遵守法定答复时限,准确运用各类答复书,坚持多项申请内容逐项答复,并加强对答复意见的解释工作,妥善保存程序性文件。通过对各个环节严格把关,信息公开法定义务得到严格落实。
(二)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4年我区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617.8元,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减免收费857.5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4年,我区针对北部四镇腾退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大幅增长,引发的复议、诉讼也大量增长。全区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749件,其中维持723件,被纠错26件;行政诉讼239件,其中维持213件,被确认违法26件;区政府(政府办)引发行政复议214件,其中维持211件,被确认违法3件;行政诉讼61件,其中维持52件,被确认违法9件。
五、制度建设及经费保障培训情况
为做好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程序,梳理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受理、办理、答复及由此引发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流程等一系列工作制度,制定《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下发全区各单位贯彻执行。全区共设立82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34个。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87名,其中,专职人员数5人,兼职人员数82人。投入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20.5万元。全年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41次,举办各类培训班数5次,接受培训人员数200余人。
六、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经过六年多的努力,我区信息公开取得了巨大的进步,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主动公开的范围和深度仍有待提高;疑难依申请案件办理及妥善答复申请人方面需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发布平台需进一步整合;监督培训指导方面需进一步强化。
2015年,我区将全面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市政府的各项规定,努力在解决群众关心的问题上取得新突破,在推动服务型政府建设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上取得新成效。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充分发挥信息公开服务社会、促进政府自身建设的良好作用。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是继续扩大公开范围,深化公开内容。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持续推进我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二是健全和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制定工作方案和目标,调整和优化公开范围和目录;三是深入推进依申请公开,完善依申请办理工作流程,规范办理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努力降低复议、诉讼败诉风险;四是开展经常性、多层次的教育培训对主动公开业务量大、依申请公开任务重的单位重点辅导,对重点部门和人员加强业务指导,提升工作水平;五是加大对区属单位的督促、考核力度。继续完善我区信息公开专项考评机制,严格绩效管理,突出责任落实,提升考核效力。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3年度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一、概述
2013年本区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强化教育培训与管理等方面内容,扎实推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规范程序,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市、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全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包含垂管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789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58件,引发行政复议87件,行政诉讼99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 主动公开
2013年,通过海淀区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2789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533条,占总数的比例为4.17%;法规文件类信息767条,占总数的比例为5.99%;规划计划类信息268条,占总数的比例为2.10%;行政职责类信息325条,占总数的比例为2.54%;业务动态类信息10896条,占总数的比例为85.20%。
(二)公开场所建设
全区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7处,具体包括依申请公开接待处、中关村科技园区一站式服务中心三层信息公开查阅大厅、区机关第二办公区、上地办公中心、招商大厦、区档案馆、区图书馆。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大厅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查阅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信息公开申请。依申请公开工作是信息公开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依申请公开
2013年我区的申请数量大幅增长,复杂情况增多,办理难度增大。2013年全区申请总数为658件,其中区政府(政府办)受理355件,占54%。申请内容主要集中在拆迁补偿、腾退方案、用地规划、征地批复、请示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
(二)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3年我区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445元,依据《条例》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依法减免收费56.7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全区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复议87件,行政诉讼99件,其中区政府(政府办)引发行政复议5件,行政诉讼36件。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3年,海淀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主动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新制作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核有待进一步规范与加强,依申请公开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是进一步深化主动公开信息,细化公开的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并向社会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并加大此类工作效果在考核中的比重。
二是严把新制作公文公开属性审查,最大限度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三是会同法制部门及重点信息公开工作部门,研究编制重点为案例,形成《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典型案例选编》。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2年度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一、概述
2012年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扎实推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规范程序,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市、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全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包含垂管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21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15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29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 主动公开情况
2012年,通过海淀区主动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021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85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83%;法规文件类信息428条,占总数的比例为4.19%;规划计划类信息89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87%;行政职责类信息92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9%;业务动态类信息9521条,占总数的比例为93.21%。
(二)公开场所建设
全区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具体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大厅和区机关第二办公区、上地办公中心、招商大厦、区档案馆、区图书馆6个信息公开查阅场所。
在信访办接待大厅设立区级依申请公开接待处,开创了信访和信息公开工作有效结合的新局面。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条例》要求,在信息公开大厅和本单位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
在2011年工作的基础上,2012年我区实现了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同全区公文流转系统对接、网上办公系统同政府网站群实现系统对接,政府信息从产生就自动流转到区级政府信息管理平台中,减少了各部门工作人员二次录入的工作量,同时也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2012年,全区申请总数为215件,其中区政府和政府办受理100件,区级机关和区属机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共受理115件。申请主要采取当面、信函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其中当面申请110件,占总数的51.4%;以信函形式申请70件,占总数的32.7%,电子邮件形式申请35件,占总数的15.9%。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拆迁补偿、房屋产权、征收征用土地、行政处罚、“三公”经费等项内容。2012年我区还新增了农村地区的腾退改造方面的信息申请。
(二)答复情况
2012年,全区共受理215件依申请公开案件,均按期答复。其中:
“主动公开”的10件,占总数的4.8%。
“同意公开”的64件,占总数的29.8%。
“同意部分公开”的 3件,占总数的1.5%。
“不予公开”的9件,占总数的4.2%。
“信息不存在”的49件,占总数的22.8%。
“非本机关掌握”的61件,占总数的28%。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件,占总数的0.9%。
“非政府信息”的12件,占总数的5.6%。
“中止申请”的5件,占总数的2.4%。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2年我区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226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2,全区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共29件。其中:结案27件,2件再在办理中。维持17件,驳回4件,终止4件,责令履职2件。区政府因信息公开引发的行政诉讼4件,其中:2件胜诉,1件败诉,1件正在审理中。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2年,海淀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新制作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和目录编制有待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办理典型案例的梳理与研讨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强。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改进:
一是明确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细化公开的内容,明确工作要求,并向社会主动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参与和监督,并加大此类工作效果在考核中的比重。
二是新制作公文按照信息标准和分类在信息产生的同时建立各类信息目录、主责单位和信息公开属性,更方便群众了解公开的政府信息,也降低了机关的行政成本。
三是对依申请办理中的典型案例进一步梳理,组织相关重点单位研讨,更加规范依申请办理工作,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以2011年度海淀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年度报告为基础编制而成。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共5部分内容。
一、概述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本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悉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服务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建设,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积极深化主动公开、规范依申请公开、强化教育培训等方面内容,扎实推进工作,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规范程序,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得到了市、区政府的充分肯定。
全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不包含垂管部门)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345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42件,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案61件,行政诉讼案56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条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积极开展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服务场所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
(一) 主动公开情况
截止2011年12月31日 ,通过海淀区主动公开专栏公开信息13455条,全文电子化率为100%。其中,机构职能类信息60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45%;法规文件类信息358条,占总数的比例为2.67%;规划计划类信息50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37%;行政职责类信息71条,占总数的比例为0.53%;业务动态类信息12916条,占总数的比例为95.98%。
(二)公开场所建设
全区设立区级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场所,具体包括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大厅和区机关第二办公区、上地办公中心、招商大厦、区档案馆、区图书馆6个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增设了曙光办公中心、田村办公中心2处信息公开查阅大厅,真正达到了便民利民原则。各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均提供各级各类政府信息的网络自助查询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纸质查阅服务。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统一部署在网站上公开了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
本着“政府信息公开要从信息的源头抓起”的原则,在2010年工作的基础上,2011年我区实现了区级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平台同全区公文流转系统对接、网上办公系统同政府网站群实现系统对接,政府信息从产生就自动流转到区级政府信息管理平台中,减少了各部门工作人员二次录入的工作量,同时也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13条规定,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落实《条例》确定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全区各行政机关均明确了受理机构,并公布了联系方式。
(一)申请情况
全区申请总数为242件,其中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受理60件,区级机关和区属机构、街道办事处和乡镇共受理182件。申请主要采取当面、信函和电子邮件三种方式,其中当面申请185件,占总数的76%;以信函形式申请52件,占总数的22%,电子邮件形式申请5件,占总数的2%。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拆迁补偿、房屋产权、征收征用土地、行政处罚、“三公”经费等项内容。
(二)答复情况
2011年,全区共受理242件依申请公开案件,均按期答复。其中:
“主动公开”的2件,占总数的0.8%。
“同意公开”的83件,占总数的29%。
“同意部分公开”的 9件,占总数的3.3%。
“不予公开”的45件,占总数的13.7%。
“信息不存在”的52件,占总数的19.2%。
“非本机关掌握”的36件,占总数的12.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2件,占总数的0.8%。
“非政府信息”的11件,占总数的4.1%。
“已移送档案馆”的2件,占总数的0.8%。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依据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办法(试行)>的通知》(京发改〔2010〕294号),海淀区自2010年5月1日起,统一开展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工作。2011年我区共收取依申请公开费用213.4元。
四、复议和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11年,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61件,撤销9件。主要事由是不服本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的具体行政行为,要求撤销已出具的答复告知书。
2011年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56件,已结案 55件,办结率均为98%,有1件正在审理中。均在海淀法院审理,裁定驳回原告起诉13件,判决驳回原告诉讼请求28件,原告撤诉10件,判决被告败诉,要求其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4件。2011年区政府、政府办没有因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诉讼案件发生。
五、存在的不足及改进措施
2011年,海淀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尚存在以下不足:信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教育培训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审查有待进一步规范。今后将从以下三个方面加强改进:
1.进一步加大主动公开内容。2012年,除了不断丰富动态类信息的公开内容,还要增加公文类信息的公开数量。同时,加大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2.进一步拓展培训范围,加强工作调研。除了对信息公开具体工作人员加强培训外,2012年还将加大对各单位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的《条例》培训,实现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全覆盖,同时还要积极组织对依申请典型案例的专题研讨。
3.进一步规范公文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流程。2012年,依据《条例》规定,积极指导各单位在制发公文时保密审查工作,准确定核公文信息公开属性,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并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列为信息公开专项考评的一项重点考核内容。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一、概述
2010年,根据《条例》规定和市政府信息公开办的工作要求,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部署,狠抓落实,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在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程序,强化领导,突出重点,创新方式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全年全区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通过市、区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系统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35条,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9件,收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行政复议36件,行政诉讼23件。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稳步提升。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行政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在原有7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的基础上,新增了2 处,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海淀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0735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96.8%。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115条,主要是有关单位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和机构设置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1.07 %;法规文件类信息259条,主要是有关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2.41%;规划计划类信息78条,主要是规划和计划,包括历年各级政府制定的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及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0.73 %;行政职责类信息21条,主要是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职能的单位公开的行政职责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0.20%;业务动态类信息10262条,主要包括政务动态、会议动态、工作动态、人事动态等部门动态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95.59%。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鉴于我区市民素质及信息化程度较高情况,区政府确定了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公开形式,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海淀区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录入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高了依申请办理的效率。
为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更好地为民服务,除网站公开外,我区在区政府信息接接大厅、海淀园、招商大厦、上地办公中心、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海淀档案局、海淀图书馆等7处设立了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外,还新增了上庄镇上庄村委会、学院路街道六道口社区2处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并在上述信息公开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资料索取架,接通了网络,设置了信息查阅等候座椅,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为了让政府信息公开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深入开展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在每个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我区充分考虑利用各场所的业务特点和来访群众特点,充分利用原有办公设施如电子屏幕、触摸屏等,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等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或在触摸屏上设置了相应栏目,在档案馆、图书馆等主要以文件查阅为主的场所设置电子化的文件查阅中心。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我区统一部署在网站上公开了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区2010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79件。其中,当面申请276件,占总数的98.9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3件,占总数的1.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0件,占总数的0%。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城市建设、社区规划、房屋权属、土地权属、拆迁补偿、征地、绿隔政策实施等方面的内容共168件,占60.2%;财政类共7件,占2.5%;涉及执法类信息30件,占10.7%;涉及企业改制,资产转让方面的信息共17件,占6%;其他占20.6%。从总的分析来看,除极个别与个人利益相关的执法、卫生类信息公开申请外,其余申请都基本上直接或间接与土地或房屋有关。
(二)答复情况
2010年,全区受理依申请公开申请279件,已经全部办结。其中:
“同意公开”的87件,占总数的31.3%;
“不予公开”的24件,占总数8.6%;
“信息不存在”的64件,占总数的22.9%;
“非本机关掌握”的45件,占总数的16.1%;
“非政府信息”的38条,占总数的13.6%;
“已移送档案馆”的0件,占总数的0%;
其他21件,占总数的7.5%。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情况
根据市信息公开办的统一部署,我区下发通知要求全区各单位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收费许可证。截至目前,大部分单位已办理了收费许可证,领取了发票。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10年度,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 件,受理36件,办结36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100%和100%。在办结的复议申请案件中,36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3件,撤销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2件,申请人中止复议的1件。
(二)行政诉讼
全区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3起,其中21件已结案,2件正在审理中。已结案的21件中,裁定驳回起诉的2件,裁定不予受理的0件,原告自愿撤诉的2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执行力度、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1年,我们将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和深度。按照《条例》要求和北京市统一部署,逐步主动公开和财政支出及地区建设相关的信息,积极推进我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满足群众对特定类信息的需求。严格做好土地、拆迁等涉及民生的相关政府信息的答复预案,严格按照法律要求履行职责,要求各相关单位认真分析本部门该类信息的内容,做好答复方案。
二是狠抓依申请重点工作,做到双向规范。针对我区群体申请多,申请人和申请内容相对集中,加强对群众的宣传工作,直观、通俗地向公众普及政府信息公开知识,对公众进行积极引导。同时,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工作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综合能力。
三是进一步规范公文制发程序。首先,在制发公文时严格保密审查,积极探索有关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界定主体和方法;其次,加强与公文制发单位的合作,制文时应仔细斟酌,公文中所明确事宜应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最后,做好现有文件的档案管理工作,避免给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造成“该有没有”的情况。
四是要抓学习、抓培训。邀请国务院、市政府领导,在区政府常务会上对各单位主要行政领导进行专题培训;向其他区县或地区交流学习,学习和借鉴其他单位先进做法和经验,不断强化我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强全区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服务质量。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海淀”门户网站(http://www.bjhd.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椿桥路17号)。
一、 概述
2009年是新中国成立60周年,是推进“人文北京、科技北京、绿色北京”建设的重要之年,也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夯实基础、健全机制、完善制度的关键之年。我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与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紧密结合起来,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公开形式得到不断丰富,总体运行规范、发展态势良好。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行政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6处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海淀区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0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97.6%。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2406条,主要是有关单位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和机构设置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11.9%;法规文件类信息1788条,主要是有关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8.8%;规划计划类信息438条,主要是规划和计划,包括历年各级政府制定的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及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2.2%;行政职责类信息1286条,主要是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职能的单位公开的行政职责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6.4%;业务动态类信息14272条,主要包括政务动态、会议动态、工作动态、人事动态等部门动态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70.7%。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鉴于我区市民素质及信息化程度较高情况,区政府确定了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公开形式,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海淀区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录入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高了依申请办理的效率。
为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更好地为民服务,除网站公开外,我区在海淀园、招商大厦、上地办公中心、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海淀档案局、海淀图书馆等6处设立了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并在上述信息公开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资料索取架,接通了网络,设置了信息查阅等候座椅,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为了让政府信息公开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深入开展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我区购置了5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随同《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放置于资料索取架上,供公民自由索取。在每个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我区充分考虑利用各场所的业务特点和来访群众特点,充分利用原有办公设施如电子屏幕、触摸屏等,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等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或在触摸屏上设置了相应栏目,在档案馆、图书馆等主要以文件查阅为主的场所设置电子化的文件查阅中心。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我区统一部署在网站上公开了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区2009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08件。
其中,当面申请394件,占总数的96.6 %;通过邮寄方式提交的申请12件,占总数的2.9%;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2件,占总数的0.5%。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城市建设、社区规划、房屋权属、土地权属、拆迁补偿、征地等方面的内容共244件,占59.8%;财政类共64件,占15.7%;涉及执法类信息39件,占9.6%;涉及医疗卫生、环保、养老保障、教育等方面的24件,占5.9%;其他占9%。
(二)答复情况
截至2009年12月31日,在全区408件依申请公开中,已经办结答复的有375件。其中:
“同意公开”的214件,占总数的57%,主要涉及城市建设、社区规划、房屋权属、土地权属、拆迁补偿等方面。
“同意部分公开”的16件,占总数4.3%,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24件,占总数6.4%,主要涉及土地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74件,占总数的19.7%。
“非本机关掌握”的29件,占总数的7.7%。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4件,占总数的3.8%。
“非政府信息”的4条,占总数的1.1%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服务。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一)行政复议
2009年度,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36件,受理36件,办结36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100%和100%。在办结的复议申请案件中,36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36件。
(二)行政诉讼
全区共发生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行政诉讼案件29起,其中 23件已结案,6件正在审理中。已结案的23件中,裁定驳回起诉的12件,裁定不予受理的10件,原告自愿撤诉的1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部分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执行力度、公开形式的便民性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10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包括三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起靠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三是对工作流程进行整合,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流程。
(二)加强场所建设
包括两方面:一是加强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建设,二是督促各单位,加强各单位的场所建设。场所及相关设施建设要突出三大特色:科技、人文、便民。
(三)丰富公开形式。
进一步加强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充分发挥其第一平台的作用;完善区一站式办公大厅、区档案馆、图书馆的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
(四)加强业务培训
按照 “全面、深入、持续、有效”的培训工作要求,制定学习规划,有重点、有侧重地加强领导干部、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采取会议、交流、现场会、调研、督查等形式,重点加强部门、乡镇业务人员的培训和指导。
(五)加强指导监督。推动示范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工作交流和调查研究。
本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编制的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5月1日《条例》实施之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北京海淀”门户网站(http://www.bjhd.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海淀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长椿桥路17号)。
一、概述
根据《条例》要求,2008年5月1日起我区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海淀区政府办公室为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专门工作机构—区政府办政府信息公开管理科,建设了6处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区属各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设立了信息主动公开场所和信息依申请公开受理点,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按照《条例》第9至12条规定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范围,全区各行政机关开展了信息清理和目录编制工作,并按照《条例》第15条规定,通过政府网站、政府公报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主动公开。按照《条例》第16条规定,建设了6处区政府信息公信息公开查阅场所,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一)公开情况
海淀区2008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041条,其中全文电子化率达96.4%。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3540条,主要是有关单位机构职责、机构信息、领导介绍和机构设置等内容,占总体的比例为13.6%;法规文件类信息2244条,主要是有关单位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文件,占总体的比例为8.6%;规划计划类信息4585条,主要是规划和计划,包括历年各级政府制定的中长期规划、近期规划及各单位的工作计划,占总体的比例为17.6%;行政职责类信息1263条,主要是有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行政职能的单位公开的行政职责信息,占总体的比例为4.9%;业务动态类信息14409条,主要包括政务动态、会议动态、工作动态、人事动态等部门动态及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结果公示,占总体的比例为55.3%。
(二)公开形式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鉴于我区市民素质及信息化程度较高情况,区政府确定了以网站公开为主要公开形式,所有主动公开的信息均在海淀区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信息也录入了政府信息公开系统,提高了依申请办理的效率。
为满足不同群体的信息获取需求,更好地为民服务,除网站公开外,我区在海淀园、招商大厦、上地办公中心、海淀区政府第二办公区、海淀档案局、海淀图书馆等6处设立了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场所,并在上述信息公开场所配备了电脑、打印机、资料索取架,接通了网络,设置了信息查阅等候座椅,建设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基础设施。为了让政府信息公开深入人心,提高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了解,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全面深入开展和服务型政府的建设,我区购置了300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随同《海淀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等放置于资料索取架上,供公民自由索取。在每个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我区充分考虑利用各场所的业务特点和来访群众特点,充分利用原有办公设施如电子屏幕、触摸屏等,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目录等在电子屏幕上滚动显示或在触摸屏上设置了相应栏目,在档案馆、图书馆等主要以文件查阅为主的场所设置电子化的文件查阅中心。
区属行政机关及有关事业单位,均按照我区统一部署在网站上公开了全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并结合各单位的实际,设立了信息公开栏、信息公开室等,主动为群众提供纸质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等。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申请情况
海淀区2008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50件。
其中,当面申请340件,占总数的97.1%;通过互联网提交申请有10件,占总数的2.9%。
从申请的信息内容来看,申请城市建设、社区规划、房屋权属、土地权属、拆迁补偿等方面的内容共308件,占88%;申请环境评估、环境质量等占13条,占3.7%;涉及人口统计、公共卫生的13件,占3.7%;其他占4.6%。
(二)答复情况
截至2008年12月31日,在全区350件依申请公开中,已经办结答复的有340件。其中:
“同意公开”的229件,占总数的65.4%,主要涉及城市建设、社区规划、房屋权属、土地权属、拆迁补偿等方面。
“同意部分公开”的8件,占总数2.3%,主要涉及征地、拆迁补偿等信息。
“不予公开”的12件,占总数3.4%,主要涉及征地开发项目等信息。
“信息不存在”的47件,占总数的13.4%。
“非本机关掌握”的10件,占总数的2.9%。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12件,占总数的3.4%。
“非政府信息”的23条,占总数的7.7%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减免收费情况
《北京市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办法(试行)》正在制定中,该办法施行前全区各行政机关免费为公众提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服务。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按照《条例》第33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2008年度,针对本区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6件,其主要事由是对给予的答复不满意,受理6件,办结6件,受理率和办结率分别为100%和100%。在办结的6件复议申请中,维持具体行政行为5件,撤销告知书的1件。
五、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全区各行政机关按照《条例》要求开展各项工作,但在实际工作中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对《条例》的认识、理解上还不够深刻,把握欠准确;部分单位信息公开领导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认识不到位;工作人员处理信息公开事务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建设、执行力度等还需要进一步提高。
2009年,我们将按照国家和市政府的要求,继续大力推进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是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制度建设
包括三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二是建立起靠制度管人,制度管事的工作机制;三是对工作流程进行整合,形成完整、高效的工作流。
(二)加强场所建设
包括两方面:一是加强区级政府信息公开场所的建设,二是督促各单位,加强各单位的场所建设。场所及相关设施建设要突出三大特色:科技、人文、便民。
(三)加强监督检查
要强化考核机制,完善考核内容和标准,创新考核方式和程序,加强对考核结果的利用,通过监督考核评比,奖勤罚懒,推广好的经验、办法、措施,督促落后单位整改,提高工作绩效。
(四)加强信息化建设
加快推进区级政府信息工作平台建设,整合信息公开系统和现有OA系统,实现政府信息自动实时采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信息化水平,利用网络实现对全区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
(五)加强业务培训
组织区属各单位的工作人员进行政府信息公开政策和业务培训,强化工作人员对《条例》和相关政策规章、规定的理解深度,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驾驭能力,对信息公开工作内容、流程、要求进行统一和规范;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强化责任意识,提高群众满意度,降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率。
(六)加强依申请公开的调查研究
根据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中出现的问题和我区工作实践中的疑难点,我们将加强对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和群众关注度高的敏感问题的调查研究,按照《条例》要求,高效、准确地为群众提供政府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