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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主题分类]科技、教育/科技
  2. [发文机构]中关村科学城管理委员会
  3. [实施日期] 2025-12-22
  4. [成文日期] 2025-12-22
  5. [发文字号] 〔〕
  6. [废止日期]
  7. [发布日期] 2025-12-22
  8. [有效性] 现行有效

海淀区“支持共性技术平台”专项申报指南(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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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据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发布的《海淀区支持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发展若干措施》(2025年11月修订)第2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平台建设制定海淀区“支持共性技术平台”专项申报指南(2025

  一、支持政策

  支持概念验证平台、中试验证平台和共性技术平台等科技成果转化公共平台建设,提供概念验证、中试熟化、通用技术研发等专业服务,给予资金支持。

  二、支持方向

  申报本专项的共性技术平台应符合以下三个方向之一:

  (1)在“1+X+1”现代化产业领域开展关键技术开发,解决行业关键共性技术问题;

  (2)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依托自身技术开发或检测服务能力,跨行业跨领域整合资源,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为商业化产品或服务;

  (3)集聚人才、资本、数据等关键创新要素,加速企业产品向商业化应用。

  三、申报项目条件

  申报本专项的共性技术平台应满足以下条件:

  (1)牵头单位应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实力,在相关行业或学科领域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与产学研用等各方面创新资源联系较为紧密,能够为平台建设提供资金、人才、设备、场景等支持。

  (2)平台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科技创新战略布局,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人工智能、节能环保、集成电路等高精尖产业领域亟需紧缺的平台,建成后能够形成较强的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服务能力。

  (3)平台发展定位及建设目标明确,建设内容及保障措施具体,组织架构健全规范,运行机制顺畅高效,具备持续运营的能力。

  (4)平台应具备开展共性技术研发及应用服务所需要的场地、设备、设施以及相关配套条件,拥有较高水平的技术团队,以及专业化的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人才。

  (5)平台应具有开放性,能够对外开放共享内部仪器设备、研发成果等资源,对产业发展能够形成较强的支撑和带动作用。

  四、申报要求

  (一)申请本专项的共性技术平台应在海淀区实际运营。

  (二)同一项目,已获得海淀区其他政策措施同类型支持且仍在支持期的,原则上不可申报本政策支持。

  (三)申请主体无严重失信记录。

  五、支持方式

  (一)支持金额

  支持资金按照共性技术平台实际投入费用30%比例支持,若共性技术平台获得北京市新动能等各类项目资金支持,则市区两级支持资金不超过实际投入费用50%。

  共性技术平台实际投入费用包含两类,分别为固定资产投入费用(包含设备采购、装修等)、运营费用(包括研发投入、人员费用、房租等)。若支持周期内单一年度固定资产投入费用超过周期总投资70%以上,则当年固定资产投入的支持资金在支持周期内平均分配拨付,年度目标绩效中固定资产投入同步平均分配。

  (二)支持方式

  采用前置支持方式在签订绩效任务书后,即拨付当年100%年度支持资金。完成任务书约定年度指标的60%(含)则拨付下年度支持资金,未完成指标按比例扣减该年度对应支持资金,在下年度前置支持资金中一并扣除(如平台未完成任务书约定年度指标或约定年度投入资金额度,则按照二者完成比例取低作为考核评价结果)。如平台未完成约定指标任务60%的,停止合作,追回前置支持资金。为规范前置支持资金拨付形式,避免平台最后一年未完成绩效且不退回资金,在合作协议中明确约定,如有需退回资金但机构拒不配合的情况,在后续海淀区政策资源支持中对该机构做负面评价。

  六、申报材料

  (一)《中关村科学城“支持共性技术平台”专项申报书》(加盖公章)。

  )“信用中国”网站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和信用中国(北京)网站专用信用报告。(新建设平台本项可容缺受理)

  七、申报方式

  企业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策兑现”栏目(https://zhengce.beijing.gov.cn )选择相对应的项目进行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提交《中关村科学城“支持共性技术平台”专项申报书》及有关附件材料。

  八、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申报时间:20251222日-2026年1221

  受理单位: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服务体系建设处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8498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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