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申报指南》的起草背景是什么?
答:为落实《海淀区支持“人工智能+文化”发展的若干措施》《海淀区促进精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促进海淀区精品微短剧产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剧目创作播出、技术创新应用、产业集聚发展和作品出海传播,特编制本申报指南。本指南所称微短剧,是指单集时长20分钟以内,具有相对明确的主题和主线、较为连续和完整故事情节的网络视听产品。
问:本指南的主要支持目标是什么?
答:围绕微短剧创作、生产、传播全链条,以支持剧目创作播出、支持技术创新应用、支持产业集聚发展、鼓励作品出海传播为重点,引导精品内容创作,推动微短剧产业提质升级和国际传播。
问:申报主体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答:申报主体为在海淀区依法经营的单位,包括企业、社会组织、产业园区等。各方向均有具体要求:如剧目创作播出为作品第一出品方(第一出品方应为剧目主导立项方或主要制作方),申报时须提交其他全部出品方出具的书面同意文件。申报作品应通过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备案或审批,作品已完成创作并获得主管单位发行许可,于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申报截止日期间在网络视听平台上线播出。申报单位须具有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和信用状况良好。
问:本指南主要包括哪些支持方向?
答:共四个方面:一是支持剧目创作播出;二是支持技术创新应用;三是支持产业集聚发展(微短剧企业、社会组织、产业园区);四是鼓励作品出海传播。
问:各项支持的标准和奖励上限是多少?
答:经综合评定分档给予奖励,主要上限为:剧目创作播出分档给予第一出品方不超过200万元奖励,对反映海淀特色题材、宣传提升海淀城市形象的作品可在上述标准基础上最高增加20%的额外奖励,单个企业最多可申报三个作品、最高500万元;技术创新应用最高1000万元;微短剧企业最高500万元、社会组织最高100万元、产业园区最高1000万元;作品出海传播最高500万元。
问:同一单位能否同时申报多个类别?
答:不能。每个项目单位只能选择一个类别,且每个类别只能选择一个项目进行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联合申报的,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单位(项目牵头单位)的证明。
问:有哪些情形不得申报?
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同一项目已获得其他区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出现意识形态问题的;2024年1月1日以来申报单位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的;项目存在重大舆情风险的;以及其他不符合申报要求的情形。
问:如何进行申报?
答:申报项目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具体为一是线上申报。登录首都之窗政策兑现专区(https://zhengce.beijing.gov.cn/#/home)按指南要求完成网上填报并提交,待系统显示“网上审核通过”状态、生成带“水印编号”后方可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二是提交纸质材料。将胶装后的纸质版(A4纸胶装一份,按要求加盖公章和骑缝章)送至海淀区政务服务大厅(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西侧综合窗口),纸质材料提交后不予退回。
问:申报时限是什么?
答:线上申报须于2026年10月15日17点前完成(届时京策平台将关闭提交功能);纸质材料于2026年10月20日至10月22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提交至海淀区政务服务大厅(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政务服务中心二层西侧综合窗口)。材料未按要求制作、提供材料不齐全或超过申报时间的,不予受理。
问:申报咨询方式是什么?
答:政策咨询电话:82510708、82510193。如遇电话咨询未接通或未获明确答复,可将具体问题发送至项目申报咨询专用邮箱 hdxcbai@126.com,工作人员将在2个工作日内通过电话或邮件形式给予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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