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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海淀区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十项措施〉的实施细则》政策解读

日期:2026年07月27日 15:43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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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助力创业主体全周期成长

  (一)创业导师智库

  1.问:哪些人员可以申请成为海淀区创业导师智库成员,基础准入门槛是什么?

  答:申请人员需从事创业相关领域工作满5年,在创新创业、专业技术、经济管理、法律事务、金融投资、创业服务任一领域具备丰富实操经验或专业特长,能够常态化承担创业指导服务工作。

  2.问:创业导师通过哪些渠道入库,推荐主体包含哪些单位?

  答:分为区人力社保局直接选聘、相关单位推荐两种招募方式;中关村科学城管委会、团区委、区教委、各街镇、创业孵化示范基地均可向区人社局推荐符合条件人选。

  3.问:申报创业导师需要准备全套哪些材料?

  答:申报创业导师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②学历证明复印件;

  ③《海淀区创业导师申请表》;

  ④《海淀区创业导师服务承诺书》;

  ⑤佐证自身专业能力、从业资历的补充证明材料。

  (二)创业导师活动补助

  1.问:创业导师参与哪些官方活动能够申领活动补助,补助标准如何设定?

  答:仅两类活动可申领补助:一是单次授课时长≥3小时的区级创业培训课程,二是区级组织创业项目评审会;单次补助最高2000元/人,每名导师年度补助总额上限2万元。

  2.问:创业导师补助申报存在时间限制吗,超期未申请会如何处理?

  答:创业活动结束后90日内必须向区人社局提交补助申请,超出该时限未申报,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活动对应的补助资格。

  3.问:申领创业导师活动补助需要提交什么材料,审核拨付流程是什么?

  答:需提交《海淀区创业导师活动补助申请表》、活动佐证材料(签到表、现场照片等);区人社局每月集中审核,符合条件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拨付补助。

  二、赋能赛事项目转化发展

  (一)优秀创业项目库入库管理

  1.问:具备什么条件的创业项目才能纳入海淀区优秀创业项目库?

  答:在由海淀区各委办局、街、镇组织开展的创新创业赛事中,取得优胜奖及以上奖项的创业项目,可有赛事主办单位申报入库;项目库实行年度动态更新管理。

  2.问:项目成功入库后,能享受多长周期的配套跟踪服务,包含哪些服务内容?

  答:入库后提供为期3年全周期追踪服务,服务涵盖工商注册协助、各类扶持政策申报指导、投融资资源对接等配套服务。

  3.问:创业项目办理入库登记,需要准备哪些申报材料?

  答:创业项目办理入库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①《海淀区优秀创业项目入库信息登记表》;

  ②赛事获奖证明(获奖证书、官方获奖名单、主办方推荐函任一即可);

  ③完整项目商业计划书;

  ④核心团队成员身份证明、学历或职称复印件。

  (二)一次性转化补助

  1.问:申请10万元一次性转化补助的基础前提与核心申报门槛是什么?

  答:前提是项目已纳入海淀区优秀创业项目库;同时需满足:属于统筹赛事最高等次创意类项目、赛事结束1年内提交申请、落地业务符合海淀区产业发展定位。

  2.问:一次性转化补助是否可以重复申领,同一主体认定标准是什么?

  答:同一经营主体仅可享受一次转化补助;存在同一实际控制人、股权关联关系的多家企业,统一认定为同一主体,不得重复申领。

  3.问:办理一次性转化补助申报需提交哪些材料,受理审核规则是什么?

  答:材料含《一次性转化补助申请表》、企业营业执照、赛事获奖证明、对公银行账户信息;获奖1年内按月受理审核,拟补助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后拨付资金。

  (三)一次性提升补助

  1.问:申请15万元一次性提升补助的硬性前置条件有哪些?

  答:核心前提两点:

  ①项目已纳入海淀区优秀创业项目库,且处于3年追踪服务期内;

  ②项目注册转化企业未满3年,拿到备案创投/私募股权基金实缴投资不少于300万元。

  2.问:企业已领取其他区级同类财政补贴,还能申请一次性提升补助吗?

  答:不可以。同一申报主体、同一项目内容若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海淀区财政扶持资金,不再重复发放一次性提升补助。

  3.问:申请一次性提升补助需要准备哪些融资相关佐证材料?

  答:除申请表、营业执照、银行账户信息外,还需提供投资/增资协议、验资报告、资金银行到账凭证、投资方合规备案资质证明等股权融资材料。

  三、通用配套政策问答

  1.问:本细则中所有创业类补助资金来源是什么,资金管理要求是什么?

  答:全部补助、扶持资金均从区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列支,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规定实行专款专用。

  2.问:本政策实施追溯时间如何界定,旧政策哪些内容同步废止?

  答:细则2026年7月27日印发实施,2025年10月16日起符合条件的主体均可申领;原海人社发〔2021〕11号文件中一次性房租(工位)补贴、创业指导专家补贴停止执行。

  3.问:申报时提交虚假材料骗取补助会承担什么后果?

  答:即刻停止补助发放,全额追回违规申领资金;弄虚作假行为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4.问:如果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联系?

      答:关于助力创业主体全周期成长、赋能赛事项目转化发展的申报问题请联系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服务管理中心88506523(工作日9:00至12:00、 13:30至17:00)

  四、打造“乐就海淀”新型零工市场

  1.问:哪些主体可以参与海淀区零工市场(驿站)建设和运营?

  答:参与海淀区零工市场(驿站)建设和运营管理,依法依规提供招聘求职对接服务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2.问:建设运营海淀区零工市场(驿站)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答:零工市场(驿站)应满足选址于交通便利、零工人员自发聚集或产业需求集中区域,有与开展零工服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场所可提供供求信息撮合、技能培训、工具寄存、休息等候、权益维护指引、重点群体帮扶等服务并具备线上平台,配备专职工作人员等条件。

  3.问:各项补贴标准是什么

  答: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设的、满足相应条件的海淀区零工市场(驿站),可申请运营经费补贴、就业服务补贴和创新激励补贴。

  运营经费补贴。年度内发布岗位需求≥3000人且撮合成功≥600个次(如服务次数以时长计算则按8小时=1个次折算)的,经审核可获10万元/年补贴。对于能够提供过渡性零工岗位,满足因新旧动能转换造成人员转岗需求的零工市场(驿站),根据其运营成本给予最高不超过60万元阶段性运营补贴。

  ②就业服务补贴。年度撮合成功达3000个次,给予6万元就业服务补贴,在此基础上,撮合成功每达到3000个次,再给予6万元就业服务补贴。同一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年度累计享受就业服务补贴最高不超过30万元。

  创新激励补贴。开发“人工智能标注”“物联网部署”“科研助理”等新兴岗位且年度撮合成功不少于200个次的,经实地考察后给予最高不超过5万元/年补贴。

  4.问:申请零工市场(驿站)运营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运营经费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

  海淀区零工市场(驿站)补贴申请表;

  发布岗位(任务)明细表;

  撮合服务成功人员花名册支付凭证佐证(线上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

  申请阶段性运营补贴的还需提供运营成本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5.问:就业服务补贴和创新激励补贴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申请就业服务补贴需提交以下材料:

  海淀区零工市场(驿站)补贴申请表

  发布岗位(任务)明细表;

  撮合服务成功人员花名册及支付凭证佐证(线上转账记录、银行流水等)

  申请创新激励补贴的,除上述三项材料外,还需提交对开发“物联网部署”“人工智能标注”“科研助理”等新兴岗位的情况说明及佐证材料。

  6.问:零工市场(驿站)补贴什么时候可以申请

  答:零工市场(驿站)正常经营满一年(12个月)后,于次月起3个月内,申请单位可以向区人力社保局提出补贴申请。逾期未申请的,视为放弃该年度补贴

  7.问:如果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联系?

  答:申报问题请联系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科)88506156(工作日9:00至12:00、 13:30至17:00)。

  五、促进登记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零工)就业补助政策问答

  1.问:申请零工就业补助需要符合哪些条件?补助的标准及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本区户籍登记失业人员,在海淀区以及全市经备案的零工市场、互联网平台实现灵活就业并办理就业登记,获得月劳动收入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50%,且不高于本市上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月水平,可按照本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50%给予补助,补助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24个月。

  2.问:哪些人员不可以享受此项政策?

  答:本政策旨在进一步促进地区失业人员拓宽就业渠道,通过其他形式实现就业、正在享受促进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优惠政策的人员,不享受此政策。

  3.问:申请零工就业补助需要提供的材料有哪些 

  答:申请零工就业补助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身份证、户口本及银行卡(线下办理提供复印件,线上办理上传原件截图);  

  零工市场或平台出具的收入证明或平台收入流水;

  《促进登记失业人员新就业形态(零工)就业补助申请审批表》。

  4.问:零工就业补助的申请渠道有哪些?

  答:申请人通过登录海淀区政务服务网“海淀区就业服务管理平台”线上申请(系统按照申请人户籍分流至本人户籍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或者政务大厅);或前往户籍地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大厅)线下申请。

  5.问:零工就业补助的申请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申请人应于上一季度结束后,次季度首月20日(含当日)前提出补助申请,且需在符合申请条件之日起12个月内完成申报,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受理。

  6.问:零工就业补助的办理时限是如何规定的?

  答: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初审岗于当次受理日期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复审岗于初审后2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7.问:享受零工就业补助需要公示吗?

  答:审核无误后,对拟批准享受的信息,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于申请月次月,拨付补助至申请人指定银行账户。

  8.问:如果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怎么联系?

  答:关于申请零工就业补助的问题请联系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服务管理中心88506523(工作日9:00至12:00、 13:30至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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