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按照北京市农业农村局《2026年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海淀区2026年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放流项目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有关要求,着眼于服务首都核心功能的生态环境建设,保护水生生物多样性,促进渔业种群资源恢复,发挥增殖放流“涵养水源、恢复种群、净化水质、美化环境”的生态功能,高标准完成市农业农村局下达的年度增殖放流任务。
三、主要内容
(一)资金安排
中央财政下达我区渔业资源保护增殖放流项目资金10万元,用于开展增殖放流工作。
(二)放流水域
计划放流水域:南沙河、南旱河等水域。
备选水域:国家翠湖湿地公园、颐和园、圆明园、八家郊野公园等水域。
(三)放流物种、规格、数量
放流花䱻、赤眼鳟20万尾;规格为体长≥5厘米,且体重≥5克/尾。
(四)放流时间
计划我区增殖放流时间为10月至11月。
四、实施管理
1.实施方案:制定本区项目实施方案,方案经专家论证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农业农村局备案。
2.苗种管控:公开采购合规苗种,供应商原则上应当来自农业农村部“水生生物经济物种增殖放流苗种供应单位信息系统 (智能渔技)”公布的苗种供应单位。承担增殖放流苗种供货的单位应出具有相关水产检测资质的单位开具的药残检验和疫病检疫合格证明,确保苗种健康安全。
3.全程监管:第三方监理全程监督起塘、称重、运输、放流全流程;验收资料统一归档并报市局备案,同步配合开展放流效果评估。
五、保障措施
1.组织保障: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压实责任、规范流程,确保任务落地。
2.严格监管:认真执行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制定的《中央财政增殖放流项目管理工作规范》和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制定的《北京市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工作规程》,严格项目实施全过程全链条监管
3.执法护航:强化禁渔区、禁渔期执法,清理有害渔具;严查擅自投放外来物种等行为,依法处置、防范生态风险。
4.宣传引导:依托 “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全国放鱼日” 开展科普宣传,提升公众生态保护意识,营造全社会共同守护水域生态的良好氛围。
六、方案意义
本方案是我区加强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具体行动,通过科学规范增殖放流,持续改善水域生态环境,守护首都生态安全,为建设宜居宜业的生态海淀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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