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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海淀区博士后设站申报工作政策解读

日期:2026年05月20日 11:05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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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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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哪些单位可以参与此次申报?

  答:本次申报面向海淀区区属企业、从事科学研究和技术开发的事业单位,以及本区行政区域内的非公有制经济单位,涵盖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和创新实践基地三类设站申报。

  问:三类设站有什么不同?如何选择申报类型?

  答:三类设站在平台定位、准入门槛及管理模式上各有不同,建议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综合研判。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资质等级最高,对企业的综合实力要求最为严格,适合研发体系成熟、技术实力雄厚且具备行业引领能力的龙头企业或高水平科研院所。

  园区分站:资质等级次之,对企业的综合实力要求较为严格,主要面向已设立园区科研工作站的园区内企业,符合条件的即可申请设立。

  创新实践基地:申报条件与园区分站相同,但在博士后管理与培养模式上有所区别:博士后的招收必须依托高校流动站联合进行,人事关系及日常管理由高校流动站负责;科研项目合作以“企业出题、高校解题”为主,企业侧重提供应用场景和经费支持,区别于园区分站的“产学研深度融合”模式,即企业可深度参与课题设计、过程管理和成果分配。

  经批准设立的创新实践基地,将纳入北京市博士后工作管理范畴,优先推荐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和园区分站。

  问: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或创新实践基地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经营或运行状况良好;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究与开发机构;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有3名以上具有高级职称、可担任博士后合作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能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近三年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过共同研发或技术合作;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和研究项目计划,已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有初步合作意向;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并配备熟悉博士后政策的管理服务人员。

  问: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园区分站、创新实践基地应当符合几项推荐条件?

  答:至少一项,鼓励申报单位积极对标,具备的推荐条件越多,入选概率越大。

  问:申报材料需要准备哪些文件?

  答:本次申报工作共设置5个附件: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汇总表(附件2)、新设园区类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表(附件3)、新设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表(附件4)、2026年园区分站及北京市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申报单位一览表(附件5)。其中:

  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报送附件1和附件2各一份;

  申报园区分站,报送附件3两份和附件5一份;

  申报创新实践基地,报送附件4两份和附件5一份。

  申报单位须按要求填写相应表格,将申报表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请确保材料真实完整,材料不全或内容不符将影响申报。

  问:申报材料如何报送?

  答: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报园区分站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所在园区工作站(海淀园:88499045,东升园:18247453059),由园区汇总后报送至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创新实践基地的单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同电子版一并报送至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问:中央在京单位如何申报?

  答:中央在京单位申报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可直接报送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需经过区级人社部门流转。

  问:申报时限是什么?

  答:各申报部门应于7月10日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海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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