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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海淀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问答解读

日期:2019年05月15日 16:40     来源:北京市海淀区房屋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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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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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海淀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中的人才是指哪些人才?

  答:本办法所称人才是指就职于支持中关村科学城建设、支撑海淀经济社会发展的高新技术企业、海淀区重点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海淀区重点引进企业,支持中关村科学城创新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为海淀做出特别贡献且具有公共管理服务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在职人员。

  问:海淀区人才公共租赁住房的申请条件是什么?

  答:申请人以家庭为单位通过所在单位申请人才公租房。申请家庭成员包括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家庭夫妻双方均符合申请条件的,由一方申请申请家庭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申请人所在单位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属于高新技术企业、重点企业、新型研发机构、重点引进企业、支持中关村科学城创新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以及为海淀做出特别贡献且具有公共管理服务性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单位

  2.申请人须为所在单位的在职员工,并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3.申请人申请当月前3个月在海淀区工作并连续缴纳社保,海英人才及经海淀园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认定的特殊人才可适当放宽条件

  4.申请人应具有大学以上学历,或具有中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资格,所在单位认定的特需人才可依单位申请适当放宽条件;

  5.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无住房,或在本市有住房但距离申请人工作单位距离超过15公里;

  6.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未通过其他方式承租本市公租房或领取租房补贴。

  问:人才公租房配租标准是什么?

  答:1.以家庭为单位配租的,2人及以下家庭配租零居室或一居室,3人及以上家庭配租二居室或三居室。根据配租房源情况可适当调整。

  2.作为单身公寓使用的,每个居室居住人数不得超过2人且人均使用面积不得低于4平方米。

  问:合同怎么签?一般签几年?如何续签?

  答:产权单位(运营单位)与申请人所在单位及申请人签订人才公租房租赁合同,租赁合同期限原则上不超过三年。申请人所在单位有续租意向的,应于租赁合同期满前90日通过产权单位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区住房保障管理部门会同海淀园管委会等相关职能部门研提意见,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

  问:人才公租房承租家庭出现什么情形,产权单位应当按照租赁合同约定,解除合同并收回房源

  答:1.虚报、隐瞒,骗取人才公租房的

  2.转租、转借或者擅自调换承租住房的

  3.承租期间,承租人在职情况、家庭人口、住房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申请条件,且未按规定申报的

  4.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公租房政策规定的。

  问:申请人所在单位需要承担哪些职责

  答:1.按时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办理入住、缴纳租金及其他相关费用

  2.加强对本单位承租家庭的管理建立承租家庭动态档案,受理承租家庭人口、住房等信息变更申请,受理承租家庭续租、退租申请,按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3.强化对本单位承租家庭的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与承租家庭签订安全责任书等材料,对本单位承租房源的使用情况开展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违规使用房屋行为,定期报送本单位人才公租房管理情况。

  4.按照有关规定或合同约定应承担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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