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等
位置:海淀区上庄镇。
范围:东至HD00-0205-0118(消防设施用地)地块西边界,南至山程南街(医谷南一街)北红线,西至HD00-0205-0133(工业研发用地)地块东边界,北至HD00-0205-0013(工业研发用地)地块南边界。
权属: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U22环卫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依据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HD00-0205街区0116地块市政综合服务站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海淀发改(审)〔2025〕259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海淀区HD00-0205街区0116地块市政综合服务站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海淀区上庄镇人民政府、海淀区上庄镇永泰庄村经济合作社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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