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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收土地预公告-京(海)地征预〔2026〕3号-海淀区上庄镇梅所屯村经济合作社

日期:2026年03月18日 16:42     来源: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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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等

位置:海淀区上庄镇。

范围:东至HD00-0205-0082地块(工业研发用地)西边界,南至HD00-0205-0082地块(工业研发用地)北边界,西至HD00-0205-0080地块(公园绿地)东边界,北至山程中街(医研街)南红线。

权属:海淀区上庄镇梅所屯村经济合作社。

用途:U22环卫设施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目的

依据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HD00-0205街区0084地块市政综合服务站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京海淀发改(审)〔2025〕258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海淀区HD00-0205街区0084地块市政综合服务站项目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6年3月18日起至2026年4月1日止在海淀区上庄镇人民政府、海淀区上庄镇梅所屯村经济合作社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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