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海淀区HD00-0115街区市政综合服务站项目建设需要,拟征收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安河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北至子林街南红线,西至北安河路东红线,南、东侧均至HD00-0115-0041边界。
(二)土地现状
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安河村经济合作社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12公顷。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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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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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地 |
0.0004 |
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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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草地 |
0.1147 |
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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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农用地 |
0.0002 |
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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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0047 |
0.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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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12 |
1.80 |
鉴于我市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相同,地类变更不影响征地补偿标准,若因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更新等原因,导致地类与本公告不同的,不再重新发布公告,最终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物以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征收目的
依据北京市海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HDOO-0115街区市政综合服务站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批复》[京海淀发改(审)〔2025〕191号],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海淀区HD00-0115街区市政综合服务站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
本项目拟征收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安河村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0.12公顷,依据市政府《关于公布<北京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京政发〔2024〕15号),本次拟征收土地位于海淀区I片区,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77.7万元/亩,征地补偿费总金额139.86万元。
依据本项目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涉及农村村民住宅、非宅、青苗等其他地上物。
市政府于2019年已批准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安河村实施整建制农转非工作,本次海淀区HD00-0115街区市政综合服务站项目不涉及农转非人员安置事宜。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6年3月6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海淀区苏家坨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62454981)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五、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示张贴之日起30日内(自2026年2月5日到2026年3月6日止),海淀区苏家坨镇北安河村经济合作社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海淀区分局(海淀区徐庄路9号院1号楼、100097、67412377)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
六、其他事项
在市、区两级审查中核减用地的不再进行公告。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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