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北京市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办法之规定,共有三种申请方法,一是老年人或委托代理人、监护人通过智能手机、计算机等登录北京市政务服务网(http://banshi.beijing.gov.cn/)、北京市民政局网页(http://mzjgfpt.caservice.cn/mzjwz/)、市民政局微信公众号(北京社会建设与民政),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填报申请;二是就近到本市任一街道(乡镇)民政社保办事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让其协助登录申请网络平台填写姓名和身份证号提出申请;三是请养老服务机构协助到社区或街道(乡镇)领取《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申请表》(此表可在市民政局官方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通知公告—规范文件找到“关于印发《北京市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下载附件),自行填写后,由监护人或本人到老年人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社会救助或“一门受理”窗口出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后提交。其中申请失能护理补贴的老年人需先进行老年人能力综合评估,如果评估结果为重度失能,北京市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将自动生成并发放护理补贴。
为方便申请人,以下三种情形的老年人不用重新提出申请,由社会福利综合管理平台通过老年人预留手机号码推送养老服务补贴津贴发放通知进行告知,系统直接生成并发放补贴至老年人持有的银行帐户。
一是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凡享受本市低保、低收入待遇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的老年人,除已享受本市困境家庭服务对象入住社会福利机构补贴以外的,直接默认其提出了申请,由系统推送信息并发放补贴至其持有的特殊人群对应卡中。
二是高龄津贴,直接对应原80周岁以上及各区已经发放过补贴津贴的历史记录,对残疾、低保、低收入、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涉军群体及见义勇为等特殊群体调整发放至其持有的特殊人群对应卡;其他老年人如果没有提出发放卡的介质要求的,一律默认发放至其持有的养老助残卡中。
三是护理补贴,对持有残联发放的残疾证的老年人,本着老年人利益最大化,按类似补贴择高原则,系统直接默认其提出了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申请,并相应停发其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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