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人员在领取社保卡后,在公安部门又变更了姓名、性别、民族、公民身份号码、出生年月五项个人基本信息的:
(1)通过参保单位按照登记科业务流程办理个人信息变更业务。
(2)个人基本信息变更手续办理完成后,参保人员可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北京人社”手机APP或微信公众号、“京通”小程序(微信、支付宝及百度APP中搜索“京通”小程序)、社保卡服务网点办理换卡手续(网点换卡需携带本人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社保卡原件以及20元工本费,选择快递领卡还需缴纳快递费1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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