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26年07月31日 18:36 来源:海淀区人力社保局
情况一:单位注销个人可以携带以下材料道社保经办机构办理
1.离职证明(加盖单位公章且有明确的离职原因)
2.单位注销的证明材料
3.《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申请表(单位)》(无需加盖单位公章)
情况二:单位存续,但不配合申报变更,参保人有法院判决,判决内容明确要求社保经办机构变更参保人减员原因以及变更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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