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单位已为职工办理减员,减员原因填写错误,如何变更?

日期:2026年07月31日 18:36     来源:海淀区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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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式一:单位通过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申报变更。操作模块:职职工管理-社会保险、就业、劳动用工备案统一登记-劳动合同人员参保登记列表-“已离职”页签。修改已离职人员的解除劳动关系原因、时间,需上传能够证明变更后信息的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上传的材料需有离职职工签字和单位盖章。)若离职人员非新系统操作减员,未在“已离职”页签中显示该人员,需进入该页签下“补充历史劳动合同信息”录入要修改的减员原因等信息。

  方式二:线下申报 1.加盖公章的《北京市社会保险登记业务申请表(单位)》;2.能够证明变更后信息的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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