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要素——盲道

日期:2022年04月20日 14:59     来源: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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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盲道按其使用功能可分为行进盲道和提示盲道;
  2.盲道的纹路应凸出路面4mm高;
  3.盲道铺设应连续,应避开树木(穴)、电线杆、拉线等障碍物,其他设施不得占用盲道;
  4.盲道的颜色宜与相邻的人行道铺面的颜色形成对比,并与周围景观相协调,宜采用中黄色;
  5.盲道型材表面应防滑。
  图1:行进盲道
  图2:提示盲道
  二、行进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1.行进盲道应与人行道的走向一致;
  2.行进盲道的宽度宜为250mm~500mm;
  3.行进盲道宜在距围墙、花台、绿化带250mm ~ 500mm处设置;
  4.行进盲道宜在距树池边缘250mm~500mm处设置;如无树池,行进盲道与路缘石上沿在同一水平面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500mm ,行进盲道比路缘石上沿低时,距路缘石不应小于250mm;盲道应避开非机动车停放的位置。
  图3:行进盲道比路缘石上沿低时的铺设示意图
  图4:行进盲道距围墙及花坛的距离示意图
  三、提示盲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行进盲道在起点、终点、转弯处及其他有需要处应设提示盲道,当盲道的宽度不大于300mm时,提示盲道的宽度应大于行进盲道的宽度。
  图5:提示盲道铺设宽度示意图
  图6:单扇门外及电梯轿厢外提示盲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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