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元素——无障碍标识

来源:海淀区残疾人联合会日期:2022-04-19 18:00
  1.无障碍标志包括下列几种:
  1)通用的无障碍标志;
  2)无障碍设施标志牌;
  3)带指示方向的无障碍设施标志牌。
  2.无障碍标志应醒目,避免遮挡;
  3.无障碍标志应纳入城市环境或建筑内部的引导标志系统,形成完整的系统,清楚地指明无障碍设施的走向及位置;
  4.盲文标志可分为盲文地图、盲文铭牌、盲文站牌;
  5.盲文标志的盲文必须采用国际通用的盲文表示方法。
  《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无障碍指南》规定:
  1.采用国际通用标识,并在需要时采用引导箭头和文字说明;
  2.标识应安装在轮椅使用者和视障者都容易看到的位置,且应从站立和坐位(如坐在轮椅上)的视觉角度不应被其他任何方式遮挡;
  3.使用无眩光表面;
  4.文字和标识的颜色应考虑环境的阅读距离、照明亮度,主体颜色与背景的对比关系等进行设计,建议使用单色背景,例如当标志牌为白色衬底时,边框和轮椅为黑色,标志牌为黑色衬底时,边框和轮椅为白色,电子屏幕应避免使用蓝色、绿色和紫色作为信息标识的背景,以防止由于人角膜变化引起视觉上的背景混淆;
  5.标识上字体字符宽高比范围为1:6至1:10,字符的宽高比范围为3 :5到1:1;
  6.通道地面上的向导标识应结合采用颜色、质地和常用安装地点/位置,对使用者进行引导;
  7.建议使用可修改或活动的标识,方便调节字体、字号、颜色及对比度,同时也易于更改标识内容;
  8.在视障者有需求时,应能够提供盲文字符引导(或者语音引导),且应设置在盲道可达的地点;如果场所不提供盲道,应设置在平坦宽敞的地方,并且不应被其他任何方式遮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