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内容:我父亲是1961年5月1日生人,灵活就业(残疾人),现已符合退休年龄,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要对医保养老保进行一次性补缴,是否符合“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这个条件。
管理员回复:您好,根据《北京市残疾人自主创业就业社会保险补贴实施细则》规定,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补贴人员需同时满足两个条件:一是在2010年12月31日前,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二是必须在2011年3月31日前参加了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您父亲2010年12月31日时年满49周岁,不符合文件要求,因此不能申请一次性补缴社会保险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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