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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教委答网民关于“2026幼升小相关问题”的留言

日期:2026年03月02日 15:12     来源:海淀区教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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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民留言:
  您好,非京籍2026.5月幼升小报名,现准备承租单位的人才公租房,因本公租房2024年12月至2025年12月都由本公司的A承租,后来A退租了,现2026.3月由孩子监护人承租,但并没重新签订人才租赁合同,而是签订了四方变更协议,名称为《人才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承租人变更补充协议,请问这种是否可以正常幼升小上学么?
  海淀区教委答复:
  参考2025年海淀区入学政策,以法定监护人承租的公租房为入学依据的儿童申请入学,该公租房须经过住保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儿童获取海淀区入学资格。按照“19.1.1”政策,该业主子女需参加电脑派位多校划片入学。请您关注我区2026年发布的入学政策,以海淀教育微信公众号等官网发布的政策为准。海淀区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教委设置了咨询电话010-68980166,如有相关的意见或建议,欢迎您随时来电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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