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海淀区具有本人的合法住宅类房产,且实际居住在海淀区;
请问海淀小学入学第二条中,本人合法住宅类房产包括公租房吗?如果孩子是本市其他区户籍,父母在海淀工作,有公租房,可以按照第二条入学吗?
具有本市其他区户籍的无房家庭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长期在海淀区工作、居住,符合在海淀区连续单独承租住房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在北京市住房租赁服务平台登记备案,法定监护人一方在海淀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
请问海淀入学条件的第三条中,对于无房家庭是如何认定的,孩子落户在郊区农户,宅基地不是孩子父母的,宅基地是孩子的舅舅的,这种情况可认定为无房家庭吗?
海淀区教委答复:
依据2025年海淀区入学政策,以法定监护人承租的公租房为入学依据的儿童申请入学,该公租房须经过住保办审核,审核通过后,儿童获取海淀区入学资格。按照“19.1.1”政策,参加电脑派位多校划片入学。请您继续关注儿童入学当年政策,以儿童入学当年我区发布的政策为准。海淀区确保符合入学政策的适龄儿童在我区接受义务教育。教委设置了咨询电话010-68980166,同时小招办设置了咨询电话010-62884772、010-82557630,如有相关的意见或建议,欢迎您随时来电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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