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留言:
因为需要给孩子转学,请提供现行政策管理规定:北京市海淀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以作为办理孩子学籍转移的参考和依据。
海淀区教委答复:
依据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学生有本市户籍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就读的,需转到本市义务教育阶段就读,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户籍迁移、实际居住地变更等相关材料,向原就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到拟转入学校联系。学校接收有困难的,区教委协调解决。转学一般应在寒、暑假放假前一周提出申请。中小学起始年级的第一学期及毕业年级,不予办理转入手手续。《北京市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可登录北京市教育委员官网查询。教委设置了咨询电话010-68980166,同时基教二科设置了办公电话010-88487308,如有相关的意见或建议,欢迎您随时来电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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