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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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岗位说明
| 事项编码 | 11010800WS-XK-00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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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分类 | |||||||||
| 事项名称 |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发(登记) | ||||||||
| 行使依据 | 《行政许可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管理暂行办法》《香港和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医院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试行)》《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快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化注册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卫医发〔2017〕23号)《北京市医疗机构许可管理办法》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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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主体 |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 |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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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 法定期限 | 自正式受理申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如1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许可决定时限,但最长不超过45日。 | ||||||||
| 承诺期限 | 无 | ||||||||
| 办理部门 | 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层卫计委窗口 | ||||||||
| 办理地点 | 北京市海淀区综合行政服务中心3层卫健委窗口 地址:东北旺南路甲29号(上地办公中心西侧) 邮编:100085 |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9:00-12:00;13:30-17:00,节假日除外 | ||||||||
| 联系电话 | 010-52808206 | ||||||||
| 办理权限 | 终审 | ||||||||
| 监督电话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