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新办、变更、延续、注销、补发)
| 事项编码 |
11010800WS-XK-0004 |
| 事项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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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项名称 |
生活饮用水卫生许可(新办、变更、延续、注销、补发) |
| 行使依据 |
一、《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
第十条:“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设施的管理责任单位和从事供水设施的清洗、消毒等卫生维护工作的单位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供水或者从事清洗、消毒等卫生维护工作。
卫生许可证由卫生行政部门定期复验。”
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第四条:“国家以对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实行卫生许可制度。”
第八条:“供水单位新建、改建、扩建的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应当符合卫生要求,选址和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公共饮用水供水工程项目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选址、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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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主体 |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 |
| 受理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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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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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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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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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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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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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名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他人代办的须提供该书) 3.行政许可申请表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如为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5.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如为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 6.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 7.供水设施的产权证明或设施所在地的规划许可证 8.省级以上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及用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设备厂家公章) 9.水质消毒器省级以上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消毒器厂家公章)(采用无负压供水设施的提供《无负压供水设施审查登记表》) 10.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及知识培训证明 11.有效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合格卫生评价报告书 12.清洗消毒单位资质、清洗协议 13.二次供水设施所在地的方位图(注明所在小区,主要街道及周边明显建筑) 14.二次供水设施设备间平面图(注明水箱间长度及宽度,标明房门向、入水口及出水口位置、供水管线、水质消毒器等设施) 15.二次供水设施立体图(注明水箱长度及宽度,标明入水口及出水口位置、通气孔位置、溢水管位置、泄水管位置等) 16.二次供水供水流程图(供水设施在该小区的主要管道,须注明流向,以及在楼内的主要流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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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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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二次供水供水流程图(供水设施在该小区的主要管道,须注明流向,以及在楼内的主要流向)(无范例)
2.二次供水设施立体图(注明水箱长度及宽度,标明入水口及出水口位置、通气孔位置、溢水管位置、泄水管位置等)(无范例)
3.二次供水设施设备间平面图(注明水箱间长度及宽度,标明房门向、入水口及出水口位置、供水管线、水质消毒器等设施)(无范例)
4.二次供水设施所在地的方位图(注明所在小区,主要街道及周边明显建筑) (无范例)
5.清洗消毒单位资质、清洗协议(无范例)
6.有效生活饮用水水质检测合格卫生评价报告书 (无范例)
7.管水人员健康证明及知识培训证明 (无范例)
8.水质消毒器省级以上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消毒器厂家公章)(采用无负压供水设施的提供《无负压供水设施审查登记表》)(无范例)
9.省级以上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及用品卫生许可批件(复印件加盖设备厂家公章)(无范例)
10.供水设施的产权证明或设施所在地的规划许可证(无范例)
11.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卫生管理制度(无范例)
12.受委托人身份证明(如为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无范例)
1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如为二代身份证需正、反两面复印)(无范例)
14.行政许可申请表(无范例)
15.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不能亲自到场办理,他人代办的须提供该书)(无范例)
16.生活饮用水二次供水管理责任单位名称证明(《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无范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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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费依据和标准 |
不收费 |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承诺期限 |
20个工作日 |
| 办理部门 |
海淀区卫生健康委 |
| 办理地点 |
海淀区阜成路67号中关村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企业服务中心二层58-66号窗口;海淀区甘家口小区12号515室 |
| 办公时间 |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联系电话 |
010—68465187,010-88364527 |
| 办理权限 |
终审 |
| 监督电话 |
010-883646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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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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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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岗位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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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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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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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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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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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申请材料完整性、准确性,根据行政许可受理程序的相关规定,作出受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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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卫生局行政审批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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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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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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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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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申请材料的合理性,提出是否准予许可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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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卫生局行政审批科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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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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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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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是否准予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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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卫生局行政审批科科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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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受理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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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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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证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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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许可结果,并根据结果制作证书,送达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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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区卫生局行政审批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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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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