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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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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 标 |
单 位 |
2015年 |
2014年 |
增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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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月 |
1-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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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产业在地) |
亿元 |
784.0 |
739.0 |
6.0 |
| #限额以上 |
亿元 |
693.9 | 660.8 |
5.0 |
|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本区域内有消费品零售业务活动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具体包括:①全部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和个体经营户;②非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所属在京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③京外地区法人单位所属在京的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产业活动单位。 二、采集渠道 纳入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统计报表制度》要求,①所有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个体经营户及商品交易市场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②限额以下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是通过对样本单位的抽样调查获取相关数据,进而推算总体。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指企业(单位、个体户)通过交易直接售给个人、社会集团非生产、非经营用的实物商品金额,以及提供餐饮服务所取得的收入金额。个人包括城乡居民和入境人员,社会集团包括机关、社会团体、部队、学校、企事业单位、居委会或村委会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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