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日期:2015年05月18日 00:00     来源:海淀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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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指   标

单 位

2015年

增长%

1-4月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156.9 1.8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

亿元

86.2 -5.0
    房地产开发投资

亿元

65.0 7.9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分类情况      
按登记注册类型划分      
  内资

亿元

72.3

-11.3

   #国有

亿元

48.6

-10.4

  外资

亿元

13.8

51.1

    港澳台商投资

亿元

9.8

114.7

    外商投资

亿元

4.1

-11.7

按产业划分      
  第二产业

亿元

9.1

-36.2

   #工业

亿元

8.9

-36.9

  第三产业

亿元

76.4

0.5

按建设性质划分       
 #新建    

亿元

51.7

-18.6

  扩建      

亿元

13.0

49.1

  改建和技术改造    

亿元

5.1

-22.2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领域统计范围、采集渠道及主要指标解释
  
  
一、统计范围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三部分。其中,城镇固定资产投资的统计范围为城镇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的统计范围为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法人单位的投资,农村固定资产投资分为农村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全部农户)以及农村非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范围为农村非农户计划总投资500万元及以上的建设项目投资)。

  
二、采集渠道
  所有符合城镇和农村非农户500万元及以上建设项目投资统计范围的单位按照《固定资产投资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全部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房地产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要求,通过联网直报系统上报统计数据。农村农户固定资产投资由全市统计部门通过对农户的抽样调查获取相关数据,推算总体后反馈至各区县。

  
三、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完成的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和农村固定资产投资三部分之和。固定资产在建造和购置过程中发生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工器具购置以及除上述三项内容以外的费用均计入固定资产投资额中。单纯装修投资、大修理性质的支出不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统计。
  
  城镇固定资产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内城镇区域范围内各种登记注册类型的企业、事业、行政单位、个体户等完成的固定资产投资中扣除房地产开发投资部分的投资。
  
  房地产开发投资:是指一定时期内,各类从事房地产开发和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所完成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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