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9月5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签署第415号国务院令公布了《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由于经济普查是一项非常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其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为了科学、有效地组织实施这项巨大的社会系统工程,促进解决经费落实难、人员选调难、入户登记难、部门协调难等突出问题,最终保障经济普查数据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有必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制定和发布《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这一行政法规,对经济普查目的、对象、范围、组织实施、工作任务和应当遵循的原则等作出明确规定,以保证经济普查工作地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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