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名考试对象及条件
(一)初次申请销售烟花爆竹零售单位主要负责人。
(二)已持有本市烟花爆竹《安全资格证书》,且证书有效期在2014年2月28日前到期人员。
(三)6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持有本市烟花爆竹《安全资格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人员不参加本次报名考试。
二、报名、培训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7日至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
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筑行业协会培训中心(海淀区知春路55号,联系电话:62578972、 82615651)。
培训时间:2013年11月21日9:00-17:00。
培训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建筑行业协会培训中心(海淀区西苑一亩园,联系电话:62882430)
三、报名人员应提交的材料
(一)《北京市非煤矿山、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申请表》(见附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报名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并有本人签字。
(三)本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且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四)报名人员提供近期同版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五)延续申请人员须提交《安全资格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11月23日上午9:30—11:00。
考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方式:本次考试采取计算机考试形式,题型包括单选题、多选题和判断题。
考试人员可登陆首都安全生产信息网模拟在线考试系统进行练习,熟悉计算机考试环境和操作方法,并凭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在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五、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报名人员资格须由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审核。
(二)报名人员提交的安全资格申请表、文字材料打印件、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并加盖本单位公章或由本人签字确认。
(三)考试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基础知识、安全技术理论、实际管理技能;烟花爆竹事故预防及应急救援;有关烟花爆竹安全的新技术、新规定和烟花爆竹典型事故案例分析等。
(四)报名考生凭身份证在11月21日到培训地点领取准考证;考试结束后通过答题系统,当场出成绩,也可在考试结束2个工作日,登陆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督局网站查询考试成绩,考试结束15个工作日后,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领取《安全资格证书》。
(海淀区安监局地址: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蓝海中心B座3号楼703室,联系人:李欣雷; 电话:82785423,82785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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