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定报丨“从业人员平均人数”指标填报指南

日期:2023年01月12日 16:06     来源:海淀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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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指标定义
  指报告期内月度或年度平均拥有的从业人员数。
  注意:
  1.年度平均人数按单位实际月平均人数计算得到,不得用期末人数替代。
  2.平均人数为计算指标,计算结果按照“四舍五入”的原则取整,计算后不足一人时,按一人填报。
  计算方法
  月平均人数计算方法:
  方法1:报告月内每天实有的全部人数之和/ 报告月的日历日数(适用于全部单位)
  方法2:(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仅适用于人员增减变动很小的单位)
  年平均人数计算方法:
  注意:
  1.对新成立不满整月的单位,月平均人数应以其建立后各天实有人数之和,除以当月日历日数,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开业天数。
  2.对新成立不满整年的单位,年平均人数应以当年各月平均人数之和,除以12个月求得,而不能除以该单位建立的月数。
  3.对于定期来单位工作的非全职人员,工作不满整月的季节性用工人员等,此类人员的月平均人数应按照实际工作天数的从业人员之和除以当月日历日数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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