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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递(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

2.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3.材料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

二、申请材料:

1.调档函;

2.单位委托存档的,还需《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

3.委托办理的,还需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请单位及时将《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归入转出人员档案;

3.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档案转递(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

2.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3.材料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

二、申请材料:

1.调档函;

2.单位委托存档的,还需《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

3.委托办理的,还需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请单位及时将《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归入转出人员档案;

3.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档案转递(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

2.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3.材料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

二、申请材料:

1.调档函;

2.单位委托存档的,还需《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

3.委托办理的,还需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请单位及时将《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归入转出人员档案;

3.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样表1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jpg样表1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jpg
样表2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jpg样表2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jpg
样表3授权委托书.jpg样表3授权委托书.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