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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转递(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
2.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3.材料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
二、申请材料:
1.调档函;
2.单位委托存档的,还需《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
3.委托办理的,还需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请单位及时将《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归入转出人员档案;
3.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档案转递(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
2.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3.材料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
二、申请材料:
1.调档函;
2.单位委托存档的,还需《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
3.委托办理的,还需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请单位及时将《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归入转出人员档案;
3.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档案转递(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
2.根据流动人员或存档单位申请,档案管理服务机构按照程序和要求开展档案的接收、转递服务;
3.材料填写完整、签章齐全、真实有效。
二、申请材料:
1.调档函;
2.单位委托存档的,还需《单位减少存档人员表》;
3.委托办理的,还需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请单位及时将《单位委托存档人员聘用期内情况表》归入转出人员档案;
3.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