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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
2.流动人员及其亲属因办理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等事项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填写完整、真实有效。
二、申请材料:
1.本人办理的,需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需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各类人事证明均依据档案记载出具;
3.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
2.流动人员及其亲属因办理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等事项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填写完整、真实有效。
二、申请材料:
1.本人办理的,需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需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各类人事证明均依据档案记载出具;
3.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依据档案记载出具相关证明(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人事档案的单位职工或个人;
2.流动人员及其亲属因办理个人合法权益保障等事项申请开具相关证明,档案管理服务机构可依据档案材料记载出具存档、经历、亲属关系等相关证明材料;
3.材料填写完整、真实有效。
二、申请材料:
1.本人办理的,需有效身份证件;
2.委托办理的,需授权委托书。
三、注意事项:
1.为保障档案安全及个人权益,办理业务时可凭身份证(电子身份证)、社保卡(电子社保卡)、护照、机动车驾驶证现场比对核实身份;
2.各类人事证明均依据档案记载出具;
3.本事项所有纸质材料均为A4纸,内容需清晰可辨。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