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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档案的集体户口人员;
2.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
3.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三、注意事项:
1.个人借出《常住人口登记卡》后应妥善保管;
2.《常住人口登记卡》使用后须按期归还。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档案的集体户口人员;
2.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
3.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三、注意事项:
1.个人借出《常住人口登记卡》后应妥善保管;
2.《常住人口登记卡》使用后须按期归还。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人才集体户口管理服务(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
一、受理条件:
1.委托人力资源公共服务机构管理档案的集体户口人员;
2.人才集体户口是指户籍随同本人人事档案存放在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口上的流动人员户口。对工作单位无集体户口,且本人不具备独立立户或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的存档人员,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可提供过渡性质的集体户口管理服务。当工作单位设立集体户口,或本人具备独立立户、亲属投靠等落户条件后,流动人员应及时将户口从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中迁出。目前已经实施或今后实施社区集体户(公共户)管理的地区,应当结合本地实际,按照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的基本原则,稳妥办理流动人员户口由人才集体户口迁入社区集体户(公共户)手续;
3.有效身份证件。
二、申请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三、注意事项:
1.个人借出《常住人口登记卡》后应妥善保管;
2.《常住人口登记卡》使用后须按期归还。
四、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北三层海淀区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北京市海淀区上地东路29号留学人员创业园大楼东一层大厅。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五、办公时间:
工作日:8:30-17:30
周六: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