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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一、受理条件

对已暂停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予以恢复。

二、办理步骤

(一)线上办理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待遇管理】→【待遇恢复发放申请】模块,根据网站要求录入信息后提交完成。

(二)现场办理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申请表(一)》

2、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后收取高拍影像件

3、相关附件(服刑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文书或法院宣告失踪找回的文书或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异地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材料或确认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的说明等)

四、办理岗位

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岗

海淀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支付岗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以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准;

2.若涉及违规领取养老金需先将违规领取的养老金退回;

3.参保人当月办理完毕恢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后,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于参保人符合恢复待遇领取条件的当月开始计发,一般于办理次月的15日发放到位。

4.办理地点: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5.咨询热线:010-88506511。

  

恢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一、受理条件

对已暂停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予以恢复。

二、办理步骤

(一)线上办理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待遇管理】→【待遇恢复发放申请】模块,根据网站要求录入信息后提交完成。

(二)现场办理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申请表(一)》

2、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后收取高拍影像件

3、相关附件(服刑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文书或法院宣告失踪找回的文书或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异地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材料或确认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的说明等)

四、办理岗位

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岗

海淀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支付岗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以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准;

2.若涉及违规领取养老金需先将违规领取的养老金退回;

3.参保人当月办理完毕恢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后,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于参保人符合恢复待遇领取条件的当月开始计发,一般于办理次月的15日发放到位。

4.办理地点: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5.咨询热线:010-88506511。

  

恢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申请

一、受理条件

对已暂停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的参保人,仍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予以恢复。

二、办理步骤

(一)线上办理

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进入【待遇管理】→【待遇恢复发放申请】模块,根据网站要求录入信息后提交完成。

(二)现场办理

参保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材料到就近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申请办理。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市参保人员社会保险待遇类业务申请表(一)》

2、提供有效身份证件查验原件后收取高拍影像件

3、相关附件(服刑期满或解除劳动教养的文书或法院宣告失踪找回的文书或未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异地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材料或确认待遇领取人员生存的说明等)

四、办理岗位

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业务岗

海淀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支付岗

五、注意事项:

1.办理时间:以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准;

2.若涉及违规领取养老金需先将违规领取的养老金退回;

3.参保人当月办理完毕恢复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手续后,城乡居民养老待遇于参保人符合恢复待遇领取条件的当月开始计发,一般于办理次月的15日发放到位。

4.办理地点: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5.咨询热线:010-8850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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