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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人员代缴保费申请、停止

一、受理条件

已办理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且满足政策条件的“困难人员”可依本人申请享受代缴保费;当丧失享受代缴条件时,本人应申请停止。

“困难人员”: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当年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纳入城乡特困供养范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上简称“重度残疾人”);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以上简称“非重度残疾人”)

当年已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的困难人员,不享受代缴保费政策。

二、办理步骤

(一)线上办理

(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城乡居民服务管理】→【城乡居民困难人员代缴保费申请/停止】,进入申报首页;

(2)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3)进入页面,页面中置灰的数据项不能修改,由系统查询显示,填写手机号码→提交

(二)现场办理

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就近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间

1、办理岗位:

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岗;

海淀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登记征缴岗。

2、办理时间:以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1、使用互联网可直接办理,有共享数据的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2、办理地点: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3、咨询热线:010-88506511

  

困难人员代缴保费申请、停止

一、受理条件

已办理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且满足政策条件的“困难人员”可依本人申请享受代缴保费;当丧失享受代缴条件时,本人应申请停止。

“困难人员”: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当年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纳入城乡特困供养范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上简称“重度残疾人”);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以上简称“非重度残疾人”)

当年已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的困难人员,不享受代缴保费政策。

二、办理步骤

(一)线上办理

(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城乡居民服务管理】→【城乡居民困难人员代缴保费申请/停止】,进入申报首页;

(2)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3)进入页面,页面中置灰的数据项不能修改,由系统查询显示,填写手机号码→提交

(二)现场办理

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就近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间

1、办理岗位:

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岗;

海淀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登记征缴岗。

2、办理时间:以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1、使用互联网可直接办理,有共享数据的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2、办理地点: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3、咨询热线:010-88506511

  

困难人员代缴保费申请、停止

一、受理条件

已办理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登记且满足政策条件的“困难人员”可依本人申请享受代缴保费;当丧失享受代缴条件时,本人应申请停止。

“困难人员”:具有本市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生),当年符合参加本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

1、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2、纳入城乡特困供养范围;

3、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以上简称“重度残疾人”);

4、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残疾等级为三、四级的视力、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四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一至四级的听力、言语残疾人(以上简称“非重度残疾人”)

当年已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及享受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建设征地超转人员生活补贴等待遇的困难人员,不享受代缴保费政策。

二、办理步骤

(一)线上办理

(1)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点击【城乡居民服务管理】→【城乡居民困难人员代缴保费申请/停止】,进入申报首页;

(2)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3)进入页面,页面中置灰的数据项不能修改,由系统查询显示,填写手机号码→提交

(二)现场办理

携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就近街镇便民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办理。

三、申请材料

个人有效身份证件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间

1、办理岗位:

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岗;

海淀区社保中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科登记征缴岗。

2、办理时间:以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时间为准。

五、注意事项:

1、使用互联网可直接办理,有共享数据的无需提交申请材料。

2、办理地点: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3、咨询热线:010-88506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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