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办理流程
- 示例样表
- 表格下载
单位申报退基数差
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
二、单位办理方式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点击“单位业务”模块中的“单位登录”,跳转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1.参保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缴费管理→社会保险缴费与变更→单位申报补退基数差,进入申报首页
2.点击【零星申报】,进入零星单位申报补退基数差申报页面,输入查询信息项→查询,查询退差信息
3.选择户口性质→勾选补缴月份→输入缴费工资→点击提交
4.点击提交后,显示预览数据,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
5.社保后台进行审核,审核后反馈《办结通知单》、《北京市社会保险退费明细表》
方式二:单位通过社保综合受理岗办理
三、单位提交材料
(一)告知承诺制
情形如下:
1.因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按照上月缴费额的110%缴费,同基数年度内补申报;
2.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三个月内更正申报的,可直接按照申报基数承诺制退差额
材料如下:
1.《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可通过网站下载)
2.《社会保险费退还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可通过网站下载)
3.对应业务电子数据(仅办理批量业务时提供)
(二)不适用承诺制
情形如下:
1.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缴费工资或申报错误等情形;
2.政策调整等缘故导致职工缴费基数与实际不符的,需要办理基数差额退费业务(除承诺制外的情况)
材料如下:
1.《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可通过网站下载)
2.《社会保险费退还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可通过网站下载)
3.对应业务电子数据(仅办理批量业务时提供)
3.本人所在页的单位原始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对应的个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2018年12月(含)前为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含)后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二选一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分中心;
2.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三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全月0:00-24:00;
窗口受理时间:全月工作日8:30-17:30。
3.如办理医疗(生育)保险退差,请咨询医保中心,咨询电话:68420916
4.办理地点:
(1)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西四环北路73号)
(2)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北旺南路29号)
(3)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5.咨询热线:010-68940680
单位申报退基数差
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
二、单位办理方式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点击“单位业务”模块中的“单位登录”,跳转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1.参保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缴费管理→社会保险缴费与变更→单位申报补退基数差,进入申报首页
2.点击【零星申报】,进入零星单位申报补退基数差申报页面,输入查询信息项→查询,查询退差信息
3.选择户口性质→勾选补缴月份→输入缴费工资→点击提交
4.点击提交后,显示预览数据,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
5.社保后台进行审核,审核后反馈《办结通知单》、《北京市社会保险退费明细表》
方式二:单位通过社保综合受理岗办理
三、单位提交材料
(一)告知承诺制
情形如下:
1.因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按照上月缴费额的110%缴费,同基数年度内补申报;
2.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三个月内更正申报的,可直接按照申报基数承诺制退差额
材料如下:
1.《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可通过网站下载)
2.《社会保险费退还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可通过网站下载)
3.对应业务电子数据(仅办理批量业务时提供)
(二)不适用承诺制
情形如下:
1.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缴费工资或申报错误等情形;
2.政策调整等缘故导致职工缴费基数与实际不符的,需要办理基数差额退费业务(除承诺制外的情况)
材料如下:
1.《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可通过网站下载)
2.《社会保险费退还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可通过网站下载)
3.对应业务电子数据(仅办理批量业务时提供)
3.本人所在页的单位原始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对应的个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2018年12月(含)前为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含)后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二选一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分中心;
2.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三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全月0:00-24:00;
窗口受理时间:全月工作日8:30-17:30。
3.如办理医疗(生育)保险退差,请咨询医保中心,咨询电话:68420916
4.办理地点:
(1)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西四环北路73号)
(2)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北旺南路29号)
(3)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5.咨询热线:010-68940680
单位申报退基数差
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
二、单位办理方式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
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点击“单位业务”模块中的“单位登录”,跳转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1.参保单位登录系统后,点击缴费管理→社会保险缴费与变更→单位申报补退基数差,进入申报首页
2.点击【零星申报】,进入零星单位申报补退基数差申报页面,输入查询信息项→查询,查询退差信息
3.选择户口性质→勾选补缴月份→输入缴费工资→点击提交
4.点击提交后,显示预览数据,确认信息无误,点击确认提交
5.社保后台进行审核,审核后反馈《办结通知单》、《北京市社会保险退费明细表》
方式二:单位通过社保综合受理岗办理
三、单位提交材料
(一)告知承诺制
情形如下:
1.因用人单位未按时申报缴费工资,按照上月缴费额的110%缴费,同基数年度内补申报;
2.缴费工资申报期结束三个月内更正申报的,可直接按照申报基数承诺制退差额
材料如下:
1.《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可通过网站下载)
2.《社会保险费退还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可通过网站下载)
3.对应业务电子数据(仅办理批量业务时提供)
(二)不适用承诺制
情形如下:
1.因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缴费工资或申报错误等情形;
2.政策调整等缘故导致职工缴费基数与实际不符的,需要办理基数差额退费业务(除承诺制外的情况)
材料如下:
1.《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单位)》(1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可通过网站下载)
2.《社会保险费退还申请表》(1份,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签字,可通过网站下载)
3.对应业务电子数据(仅办理批量业务时提供)
3.本人所在页的单位原始工资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4.对应的个人工资发放银行流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2018年12月(含)前为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2019年1月(含)后为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二选一
5.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1份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分中心;
2.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0个工作日。
五、注意事项
1.三险指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
2. 网上申报受理时间:全月0:00-24:00;
窗口受理时间:全月工作日8:30-17:30。
3.如办理医疗(生育)保险退差,请咨询医保中心,咨询电话:68420916
4.办理地点:
(1)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西四环北路73号)
(2)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北旺南路29号)
(3)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5.咨询热线:010-68940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