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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

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

二、单位办理途径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点击“单位业务”模块中的“单位登录”,跳转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1. 点击左侧菜单栏【缴费管理】—【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进入申报首页,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2. 网上申报月报补缴提交成功后,参保单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方式二:单位携带材料到社保综合受理岗办理

1.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单位)》(一份,单位盖章、签字)到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分中心办理手续;

2.社保综合受理岗受理后反馈《受理通知单》。受理通过,同时反馈《办结通知单》、《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税务)》、《北京市生育保险补缴单位情况汇总表》;

3.受理通过后,单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

四、受理时间段

费款所属期2023年12月前的欠费补缴通过以上流程申报,2023年12月及以后的欠费补缴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

五、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分中心;

2.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全月0:00-24:00;

窗口受理时间:全月工作日8:30-17:30。

2.缴费时间:全月0:00-24:00

当月审核通过的请于当月税务征期内完成缴费。

如遇特殊情况,税务部门可能对缴费日进行微调,请及时关注税务、人社和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及公众号。

3.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含)后的社会保险时,按照补缴的险种加收滞纳金。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需再次办理补缴,滞纳金重新计算。

4.办理地点:

(1)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西四环北路73号)

(2)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北旺南路29号)

(3)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5.咨询热线:010-68940680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

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

二、单位办理途径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点击“单位业务”模块中的“单位登录”,跳转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1. 点击左侧菜单栏【缴费管理】—【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进入申报首页,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2. 网上申报月报补缴提交成功后,参保单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方式二:单位携带材料到社保综合受理岗办理

1.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单位)》(一份,单位盖章、签字)到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分中心办理手续;

2.社保综合受理岗受理后反馈《受理通知单》。受理通过,同时反馈《办结通知单》、《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税务)》、《北京市生育保险补缴单位情况汇总表》;

3.受理通过后,单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

四、受理时间段

费款所属期2023年12月前的欠费补缴通过以上流程申报,2023年12月及以后的欠费补缴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

五、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分中心;

2.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全月0:00-24:00;

窗口受理时间:全月工作日8:30-17:30。

2.缴费时间:全月0:00-24:00

当月审核通过的请于当月税务征期内完成缴费。

如遇特殊情况,税务部门可能对缴费日进行微调,请及时关注税务、人社和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及公众号。

3.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含)后的社会保险时,按照补缴的险种加收滞纳金。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需再次办理补缴,滞纳金重新计算。

4.办理地点:

(1)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西四环北路73号)

(2)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北旺南路29号)

(3)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5.咨询热线:010-68940680

 

 

 

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

一、受理范围

在海淀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单位。

二、单位办理途径

方式一:单位通过网上申报系统办理,无需提交任何材料

单位登陆北京市社会保险网上服务平台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yltc/,点击“单位业务”模块中的“单位登录”,跳转北京市统一身份认证平台登录网上申报系统。

1. 点击左侧菜单栏【缴费管理】—【单位欠缴社保费处理】进入申报首页,点击【开始申报】进入申报页面;

2. 网上申报月报补缴提交成功后,参保单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不需要再到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方式二:单位携带材料到社保综合受理岗办理

1.携带《北京市社会保险缴费业务申请表(单位)》(一份,单位盖章、签字)到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分中心办理手续;

2.社保综合受理岗受理后反馈《受理通知单》。受理通过,同时反馈《办结通知单》、《北京市社会保险费补缴明细表》、《基本医疗保险补缴情况汇总表(税务)》、《北京市生育保险补缴单位情况汇总表》;

3.受理通过后,单位按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及时完成缴费。

四、受理时间段

费款所属期2023年12月前的欠费补缴通过以上流程申报,2023年12月及以后的欠费补缴直接向税务部门申报。

五、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社保中心南区一层或分中心;

2.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个工作日。

六、注意事项

1.网上申报受理时间:全月0:00-24:00;

窗口受理时间:全月工作日8:30-17:30。

2.缴费时间:全月0:00-24:00

当月审核通过的请于当月税务征期内完成缴费。

如遇特殊情况,税务部门可能对缴费日进行微调,请及时关注税务、人社和医保部门的官方网站及公众号。

3.补缴日期为2011年7月(含)后的社会保险时,按照补缴的险种加收滞纳金。未缴费或缴费不成功的,需再次办理补缴,滞纳金重新计算。

4.办理地点:

(1)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西四环北路73号)

(2)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北旺南路29号)

(3)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5.咨询热线:010-689406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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