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办事指南
- 办理流程
- 示例样表
- 表格下载
参保职工工伤信息登记(建筑趸缴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普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一、受理范围
按规定正常缴纳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符合享受工伤待遇条件但系统无法自动登记的(如建筑趸缴用人单位农民工、兼职职工、外籍和台港澳人员等),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此项手续。
二、单位操作步骤
单位到海淀社保中心(南区)、分中心或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工伤登记。
三、单位提交材料
1、《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一式二份。
2、《工伤证》原件。
3、用人单位按政策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需提供《陈旧性工伤确认告知书》等原件。
4、建筑趸缴用人单位需提供趸缴项目《社会保险登记证》、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书、《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原件。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在该项目首次申请工伤待遇的,还需填报《单位信息登记表》。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海淀社保中心(南区)、分中心、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为兼职职工、外籍和台港澳人员填报《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时,表中“公民身份号码”应为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派发的身份证号。
2、2020年1月以后建筑趸缴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业务,需单位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电子版。
3、上述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手工填报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表上单位经办人等签名字体应清晰工整。单位提交的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送材料使用A4纸。
5、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6、办理地点:
(1)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西四环北路73号)
(2)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北旺南路29号)
(3)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4)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7、咨询热线:010-68940680
参保职工工伤信息登记(建筑趸缴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普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一、受理范围
按规定正常缴纳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符合享受工伤待遇条件但系统无法自动登记的(如建筑趸缴用人单位农民工、兼职职工、外籍和台港澳人员等),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此项手续。
二、单位操作步骤
单位到海淀社保中心(南区)、分中心或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工伤登记。
三、单位提交材料
1、《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一式二份。
2、《工伤证》原件。
3、用人单位按政策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需提供《陈旧性工伤确认告知书》等原件。
4、建筑趸缴用人单位需提供趸缴项目《社会保险登记证》、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书、《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原件。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在该项目首次申请工伤待遇的,还需填报《单位信息登记表》。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海淀社保中心(南区)、分中心、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为兼职职工、外籍和台港澳人员填报《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时,表中“公民身份号码”应为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派发的身份证号。
2、2020年1月以后建筑趸缴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业务,需单位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电子版。
3、上述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手工填报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表上单位经办人等签名字体应清晰工整。单位提交的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送材料使用A4纸。
5、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6、办理地点:
(1)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西四环北路73号)
(2)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北旺南路29号)
(3)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4)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7、咨询热线:010-68940680
参保职工工伤信息登记(建筑趸缴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普通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
一、受理范围
按规定正常缴纳工伤保险的参保职工,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符合享受工伤待遇条件但系统无法自动登记的(如建筑趸缴用人单位农民工、兼职职工、外籍和台港澳人员等),由用人单位为职工办理此项手续。
二、单位操作步骤
单位到海淀社保中心(南区)、分中心或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工伤登记。
三、单位提交材料
1、《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一式二份。
2、《工伤证》原件。
3、用人单位按政策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需提供《陈旧性工伤确认告知书》等原件。
4、建筑趸缴用人单位需提供趸缴项目《社会保险登记证》、工程总包和分包合同书、《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原件。工伤职工用人单位在该项目首次申请工伤待遇的,还需填报《单位信息登记表》。
四、办理岗位及办理时限
1、办理岗位:海淀社保中心(南区)、分中心、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2、办理时限:即时办理
五、注意事项
1、参保单位为兼职职工、外籍和台港澳人员填报《北京市工伤职工登记表》(工表一)时,表中“公民身份号码”应为社保经办机构为其派发的身份证号。
2、2020年1月以后建筑趸缴用人单位办理工伤登记业务,需单位登陆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查询《合同用工备案花名册》电子版。
3、上述表格均可通过网站下载。手工填报应使用黑色签字笔填写,报表上单位经办人等签名字体应清晰工整。单位提交的表格需加盖单位公章。
4、报送材料使用A4纸。
5、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7:30。
6、办理地点:
(1)海淀区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西四环北路73号)
(2)海淀区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北旺南路29号)
(3)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4)海淀区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
7、咨询热线:010-6894068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