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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

负责对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市级和区县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规范工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进行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为待遇领取地或者最后参保(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地为北京市的申请人,进行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一)申请时间

工作日 8:30-17:30 (需在北京海淀社保中心公众号预约)

周六 8:30-12:30(延时服务,需在北京海淀人社公众号预约)

(二)申请地点

海淀社保中心: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一层;

海淀社保上地分中心: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海淀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厅;

海淀社保万寿路分中心: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咨询电话:010-88506991。;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请填写完整,照片、公章和签字齐全,可下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自相关伤情确诊以来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有效的诊断证明书,其中申请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的,须明确建议并提交诊断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以上表格填写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复印材料请用A4纸复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第十条。

(四)办理时限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

(一)申请时间

每月1-10日工作日9:00-17:30。

(二)申请地点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439A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市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请填写完整,照片、公章和签字齐全,可下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自相关疾病确诊以来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申请鉴定前3个月内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注意事项:以上表格填写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复印材料请用A4纸复印;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年内有效。

(四)办理时限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查询

鉴定结论自助查询网址:

(1)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sbgsyjs/conclusion-query (可查询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鉴定结论);

(2)https://fuwu.rsj.beijing.gov.cn/ldjdjl/asfzcx (可查询2023年10月之前出具的鉴定结论)。

鉴定结论自助查询二维码:

 

 

 

劳动能力鉴定

负责对本区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市级和区县国家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规范工资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的职工和个体工商户的雇工,进行因工伤残劳动能力鉴定;为待遇领取地或者最后参保(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地为北京市的申请人,进行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

(一)申请时间

工作日 8:30-17:30 (需在北京海淀社保中心公众号预约)

周六 8:30-12:30(延时服务,需在北京海淀人社公众号预约)

(二)申请地点

海淀社保中心: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南区一层;

海淀社保上地分中心: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海淀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厅;

海淀社保万寿路分中心: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咨询电话:010-88506991。;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请填写完整,照片、公章和签字齐全,可下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自相关伤情确诊以来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有效的诊断证明书,其中申请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的,须明确建议并提交诊断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以上表格填写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复印材料请用A4纸复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第十条。

(四)办理时限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

(一)申请时间

每月1-10日工作日9:00-17:30。

(二)申请地点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439A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市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请填写完整,照片、公章和签字齐全,可下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自相关疾病确诊以来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申请鉴定前3个月内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注意事项:以上表格填写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复印材料请用A4纸复印;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年内有效。

(四)办理时限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劳动能力鉴定结果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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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https://fuwu.rsj.beijing.gov.cn/zhrs/sbgsyjs/conclusion-query (可查询2023年10月至今出具的鉴定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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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 8:30-12:30(延时服务,需在北京海淀人社公众号预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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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淀社保上地分中心:海淀区东北旺南路29号海淀政务服务中心四层东厅;

海淀社保万寿路分中心:海淀区万寿路文博大厦二层(万寿路西街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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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市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请填写完整,照片、公章和签字齐全,可下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自相关伤情确诊以来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有效的诊断证明书,其中申请鉴定延长停工留薪期确认、配置辅助器具确认的,须明确建议并提交诊断证明原件);

注意事项:以上表格填写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复印材料请用A4纸复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满,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北京市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管理办法》(京劳社工发【2003】195号)第十条。

(四)办理时限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

(一)申请时间

每月1-10日工作日9:00-17:30。

(二)申请地点

海淀区西四环北路73号中关村人才发展中心439A

(三)申请材料

1.《北京市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请填写完整,照片、公章和签字齐全,可下载后用A4纸正反面打印);

2.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自相关疾病确诊以来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的病历资料(包括申请鉴定前3个月内医院的诊断证明书原件);

注意事项:以上表格填写请使用黑色签字笔,字迹工整;复印材料请用A4纸复印;病残津贴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一年内有效。

(四)办理时限

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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