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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农民工按照本市城镇职工标准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受理范围:
海淀区农业户籍,按照城镇职工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二、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提交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劳动合同书》原件;
(三)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证明;
(四)《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
(五)《农民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花名册》;
(六)《就业失业登记证》
(七)《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事项:报送材料使用A4纸。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海淀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33-38号窗口。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本市农民工按照本市城镇职工标准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受理范围:
海淀区农业户籍,按照城镇职工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二、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提交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劳动合同书》原件;
(三)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证明;
(四)《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
(五)《农民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花名册》;
(六)《就业失业登记证》
(七)《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事项:报送材料使用A4纸。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海淀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33-38号窗口。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本市农民工按照本市城镇职工标准参加失业保险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一、受理范围:
海淀区农业户籍,按照城镇职工标准参加失业保险的人员
二、申请失业保险待遇提交材料:
(一)《社会保险登记证》;
(二)《劳动合同书》原件;
(三)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工作关系证明;
(四)《北京市社会保险人员转移情况表》;
(五)《农民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花名册》;
(六)《就业失业登记证》
(七)《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
注意事项:报送材料使用A4纸。
三、受理时限及受理岗位
1、受理岗位:海淀区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办事大厅33-38号窗口。
2、受理时限:材料齐全,即时受理。
工作日 8:30-17:30 周六 8:30-12:30(请提前网上预约)
